小区绿化修路(法律规定小区一楼窗前几米受到保护)

2024-04-10 21:11:49

对于小区一楼窗前几米受到保护或者说多远的距离属于一楼的使用支配权,在法律中没有具有规定,有的地方城市的市政或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制度了相应的规定,有的定为四米也有定为三米的,实际上这种操作方式可行但执行依据欠缺。

法律分析

业主不得违反业主公约及物业管理规定,基于个人利益擅自破坏、改造与其房屋毗邻的庭院绿地。即使业主对于该庭院绿地具有独占使用权,如果该庭院绿地属于小区绿地的组成部分,业主在使用该庭院绿地时亦应遵守业主公约、物业管理规定关于小区绿地的管理规定,不得擅自破坏该庭院绿地,损害小区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如果业主买房时房屋并没有附属的绿地,或者附属的绿地没有这么大,而是自己圈一块绿地,或者扩大自己的绿地,作为自己专有部分的组成部分,那当然构成侵权。业主对其房产证中载明的建筑面积范围有独占的所有权、使用权。在窗前开辟的通道不属于上述范围。不具有独占的所有权、使用权。窗前绿地不得妨碍建筑区内公共道路、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及物业服务用房等有关公用事业的建设和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十三条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你说是市来园林绿化的还是经济的,像家里路边绿化树木最多的就是法桐,时代超市门口路上都是这个,别的地方也不少;然后一路车陈庄那边的终点站那片是杨树,好大好粗都。没修路那会儿都能遮天,夏天从底下走都没有太阳。青檀路路上最多的就是亚松柏,路刚刚修好那几年树长的可好了都,现在,,,,,基本上都半死不活的了。像小一点的街道,比如兴安街,薛庄小区那边最多的是小的林木,北方最普遍的大叶女贞,就是叶子不大,像个梭子,然后夏天会结黑色的豆豆的。其他的,少一点的,老市委那边有一篇槐树,君山路小学西边的小路上是皂角。经济类的家里就不少了,石榴树,枣树,桃树,柿子树,反正别的地方有的家里都不少。俺就知道这些子了。枣庄学院里头你去看看,呵呵,树上头都挂着牌子和树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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