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社工考试(阳了还可以参加社区工作者考试吗)

2024-04-14 01:38:22

不可以。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保障考试安全顺利进行,现对2022年济南市平阴县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考笔试工作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前防疫准备

如核酸检测因混管阳无法显示核酸阴性结果的,请考生在社区领取抗原试剂,进行抗原自测后,将结果上传“净泉行动”小程序。如考生抗原自测结果为“阴性”,考试入场时提供上传信息截图和显示本人抗原自测阴性结果和时间的照片,正常参加考试。

二、特殊情形考生管理要求

凡有特殊情形的考生,应遵守考试地疫情防控管理要求,按要求向所在社区报备。特殊情形的考生,一律在考点的隔离考场考试。凡有特殊情形的考生,请于12月16日23时前向考试组织方报备,报备电话:0531-87888108、0531-87888170(正常工作时间)。

三、考试当天有关要求

(一)考试当天,考生核酸检测因混管阳无法显示核酸阴性结果的,出具抗原检测阴性证明,可参加考试。

(二)隔离考场考生须于12月17日早上7:30之前到达考场,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佩戴N95口罩(建议自备隔离服和防护面罩),通过单独通道参加考试。考生考试当天做好个人防护,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点对点往返。

温馨提示:考试期间考场将开窗通风,考试当天气温较低,考生及考务人员务必注意防寒保暖,确保考试安全顺利进行。

2022年度济南市章丘区招录城市社区工作者217人

#事业单位# 导语2021年山东省济南高新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考简章131人已发布,本次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1年1月26日09:00—1月28日16:00。 为您整理了招聘条件和报名流程,供您参考。

一、报名条件

 1、政治素质好,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事业心责任感强。

 2、志愿从事社区工作,有较强的群众观念和奉献精神,热爱社区事务和公益事业,热心为社区党员群众服务;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工作的相关专业知识。

 3、具有济南高新区(代管区域)常驻户籍,以户口簿为准。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内在和外在条件,形象气质佳。夏季衣物无遮盖处无纹身(包括但不限于面部、脖颈、双肘及双膝以下部位)。

 5、年龄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25日以后出生)。

 6、应聘人员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备2年以上(含2年)工作经验或1年以上(含1年)社区工作实践经验。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社区工作实践经历),工作经历(社区工作实践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需提供相应经历证明。应聘人员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不限工作经历。

 7、在职人员报考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名,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8、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被列入“失信执行人”的,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不得报考;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学生不得报考,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报考条件报考;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考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131人。各街道需求人数详见《2020年济南市高新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表》(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和资格初审均在网上进行,通过济南高新区管委会政府网站(网址:http://innovation.jinan.gov.cn/)发布公告。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1月26日09:00—1月28日16:00。

 审核时间:2021年1月26日09:00—1月29日12:00。

 报名平台网址:

 http://companyads.51job.com/companyads/2021/jn/gwh/index.html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时,应聘人员须在报名网站仔细阅读《招考简章》并同意《考生诚信书》,按要求填写信息、提交材料。为避免网络拥堵,请应聘人员尽可能提早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3.网上报名填报申请加分项时,必须严格按照《2020年济南高新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考笔试加分政策》(附件2)要求,本人自主选择符合本人条件的加分项,所申请加分项务必属实,报名成功后不可更改,资格审查时若无法提供相应材料或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

 (三)资格初审

 招聘工作承办单位指定专人负责网上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将初审结果及时通知应聘人员。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1.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

 2.笔试时间、地点和其他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3.应聘人员持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考试。

 (二)面试

 1.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2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确定后,在济南高新区管委会网站公布。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面试人选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按招聘公告及岗位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济南高新区管委会网站公布为准)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3.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凡发现与公告要求不符者、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面试人选在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报考人员在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沟通表达等方面的素质能力。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

 本次面试为同一岗位多个考场,为程度实现公平竞争,采用“修正系数”办法,计算考生的面试成绩。具体计算方法说明如下:

 面试成绩=考官评价成绩×修正系数(同一岗位全部考生的考官评价成绩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试考场全部考生考官评价成绩平均分)。

 6.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见面试通知书。

 五、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1.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所有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

 2.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若出现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重新组织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

 3.体检应在区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4.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

 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对因弃权和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选岗

 1.体检考察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选岗,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抽签确定选岗顺序。

 2.在选岗规定时间未参加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

 3.选岗时间、地点和程序等具体事宜另行公布。

 七、公示

 对通过考试、体检、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南高新区管委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八、疫情防控

 (一)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须提前申领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卡(简称“健康码”),“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可参加笔试和面试。

 (二)“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但无发热(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以下称相关症状)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笔试和面试。

 (三)“健康码”为绿码但出现相关症状的考生,应当主动到定点医院检测排查,经核酸检测阴性后方可参加笔试和面试。

 (四)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九、管理和待遇

 (一)签订劳动合同。拟聘用的社区专职工作者不纳入机构编制管理,不具有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身份。社区专职工作者经城市社区“两委”选举,依法依规当选城市社区“两委”专职成员后,按照相关规定以所在街道为单位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合同,专职从事社区工作。

 (二)人员待遇。拟聘用的社区专职工作者,经城市社区“两委”选举,依法依规当选城市社区“两委”专职成员的,从当选次月起按岗位等级对应的标准发放薪酬。

 (三)成绩有效期。本次招聘考试成绩有效期为1年,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之日起一年内,社区专职工作者出现空缺,根据工作需要,可视情况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本次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十、纪律和监督

 考试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有关工作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行政处分;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取消资格。

 监督电话:0531—88871861、0531—88871862

 十一、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由前锦网络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全程办理。本公告由前锦网络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负责解释。

 2.本次招聘流程可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随时进行调整。

 3.本次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咨询电话:0531-83532929-672/678(正常工作日9:00—17:00)

附件1:高新区招聘计划表.xlsx (提取码:g13p)

附件2:招考笔试加分政策.docx (提取码:iwfd)

附件3:应聘人员诚信书.docx (提取码:hhv2)

附件4:社区实践经验证明.docx (提取码:grvu)

附件5:同意报考证明.docx (提取码:hb42)

附件6:疫情防控事项.doc (提取码:dqt6)

 济南章丘的考生注意了,章丘人民政府发布了章丘区招录城市社区工作者的工作通知,考试报名从12月2日开始,共招聘217人,下面是我整理的“2022年度济南市章丘区招录城市社区工作者217人”,可供各位考生参考。

2022年度济南市章丘区招录城市社区工作者217人

 为进一步优化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和《中共济南市委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我区决定公开招考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本次招考岗位为社区服务岗,人数共217人,分为三类岗位:A类面向社会招考80人,B类面向2022年章丘区村庄规模调整中“村改居”的第十三届村“两委”成员招考3人,A、B类岗位人员主要从事社区“两委”工作。C类为新增配社区工作者134人,其中C2类面向2022年应届毕业生(含2020年、2021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招考67人。C类岗位人员主要从事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并根据工作需要,从新招录人员中选配67人在疫情防控期间作为流行病学调查和实验室检测辅助人员,充实疫情防控力量。各街道需求人数详见《2022年济南市章丘区社区工作者招考岗位需求计划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岗位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的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志愿从事社区工作,有较强的群众观念和奉献精神,热爱社区公益事业,热心为居民群众服务。

 3. A类、C1类人员要求具有济南市章丘区户籍(不含高新区管委会所辖章丘户籍人员)。具有中级及以上社会工作师资格的中共正式党员(证明样式见附件2),放宽到济南市户籍(须在2022年12月2日以前取得)。B类岗位要求是章丘区2022年村庄规模调整中“村改社区”的第十三届村“两委”成员。

 4.道德品行良好、身体健康、形象气质佳。夏季衣物无遮盖处无纹身(包括但不限于面部、脖颈、双肘及双膝以下部位)。

 5.A类、C类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2月2日以后出生),B类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6年12月2日以后出生),对工作实绩突出且群众认可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6.A类、B类、C1类人员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备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或1年及以上社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社区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相关证明材料可为单位证明(证明样式见附件3、附件4)、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社区“两委”成员当选证书,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2年12月 2日。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社区工作经历)。C2类人员报考人员应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历证书须在2022年12月2日前取得)。

 应聘人员为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且社会工作专业的不限工作经历(学历证书须在2022年12月2日前取得)。

 7.在职人员报考需征得所在单位书面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名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同意书样式见附件5)。

 (二)不得报考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不得报考;

 2.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报考;

 3.在公务员、事业单位、社区工作者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不得报考;

 4.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学生不得报考,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报考条件报考;

 5.章丘区社区专职工作者(含在职、辞职)、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和资格初审均在网上进行。通过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jnzq.gov.cn) (通知公告栏)和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http://bm.cptae.com/tip/)发布招考信息。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 2022年12月 2日9:00— 12月4日17:00

 查询时间:2022年12月 2日9:00— 12月5日17:00

 缴费时间:2022年12月 2日9:00— 12月5日17:00

 报名网址:http://bm.cptae.com/tip/,请使用IE浏览器(IE8以上版本)、Chrome(谷歌浏览器)或 Firefox (火狐)浏览器、360浏览器等,其他浏览器请使用极速模式访问。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因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齐全,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为避免网络拥堵,请报考人员尽可能提早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兼报。

 3.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时,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网站仔细阅读本招考简章并同意《考生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填写信息、提交材料。

 (三)资格初审

 招考工作承办单位指定专人负责网上资格初审工作,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可以在查询时间内修改报名信息。

 (四)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40元/人。因个人原因放弃考试的,缴费后不予退费。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人员,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先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在2022年12 月6日9:00-11:30,14:00-16:00,到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考务费手续。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五)打印准考证

 网上资格初审通过人员于笔试开考前,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通过报名缴费网站发布,请及时登录网站(http://bm.cptae.com/tip/)下载打印。

  四、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1、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

 2、笔试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社会工作专业知识等。

 3、笔试时间、地点和其他事项详见报名网站和《笔试准考证》。

 4、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的考生,笔试成绩加1分;取得中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的考生,笔试成绩加2分; 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的考生,笔试成绩加3分。以上加分项目不累加,最高加3分。

 (二)面试

 1.根据考试人员笔试成绩,分别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面试人选)。A类和C类按招考计划与考试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B类按招考计划与考试人数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面试名单在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 和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网站上公布。

 2.面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地点,按要求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逾期不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如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面试人选),并在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网站公布。

 3.面试人选在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人(退费条件与笔试退费条件相同)。

 4.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报考人员在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沟通表达等方面的素质能力。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考生面试成绩。

 5.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招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分别确定拟录用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用,若出现面试成绩也并列的,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最后面试的成绩为考生的最终成绩,分数高的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6.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见面试通知书。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1.体检在区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2.拟录用人员在体检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有其他作弊行为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录用的处理。

 3.体检费用由拟录用人员承担。

 (二)考察

 按照招考简章要求和济南市社区工作者任职条件开展考察工作,重点考察拟录用人选有无违法、违纪、失信等情况,以及是否存在不得或不宜担任社区工作者的情形。

 六、管理和待遇

 (一)录用。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确定为社区工作者录用人员,公示3个工作日。在职人员被录用的,入职前,与原单位办结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并提交相关材料,逾期取消录用资格。

 录用的社区工作者不纳入机构编制管理,不具有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身份。

 (二)人员递补。因录用人员主动弃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相应类别招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成绩并列的,按本公告面试规定的第五条执行。

 (三)人员待遇。本次新招录人员享受社区工作者相关岗位薪酬标准,并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A、B类岗位人员,经城市社区“两委”选举,录用人员依法依规当选城市社区“两委”专职成员的,从当选次月起享受。

 (四)成绩时效。本次招考考试成绩有效期为一年,在集中招考后一年内部分岗位出现用人需求的,从相应类别招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位递补相应岗位。递补人员成绩并列的,按本公告面试规定的第五条执行。

 七、纪律和监督

 考试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有关工作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行政处分;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取消资格。监督电话:0531- 81295720 (工作日9:00-11:30,13:30-17:00)。

 八、疫情防控

 (一)为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请居住地在章丘区的考生现场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等环节前不要离开章丘区。尚在外地的人员应主动了解济南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提前抵达章丘区,以免耽误招考相关环节。

 (二)考生经现场检测体温正常(未超过37.3℃),扫描场所码,查验行程码、手机出示24小时核酸检测证明和提交考生健康承诺书(附件6),方可参加招考相关环节。

 (三)考生参加招考相关环节时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接受身份核验以及体检时按要求摘下口罩外,应全程佩戴口罩。

 (四)受疫情影响必要时将对有关招聘工作时间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九、其他

 (一)本次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本次招考流程可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进行调整。需要调整时间时,将提前在章丘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告。

 (三)济南市章丘区委组织部、济南市章丘区民政局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等情况调整岗位的招聘计划,并对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四)本次招考重要通知公告,请关注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网站。

 技术咨询电话:400-001-0370(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考务咨询电话:18615251189 18615183265 (工作日:9:00-11:30;下午13:30-17:00)。

附件1 岗位需求计划表.xlsx

附件2 中共党员证明.docx

附件3: 工作经历证明.doc

附件4: 社区工作经历证明.doc

附件5: 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

附件6 健康承诺书.docx?

 中共济南市章丘区委组织部

 济南市章丘区民政局

 2022年11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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