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家电维修政策(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

2024-04-05 03:11:09

第一条 为规范家电维修服务业市场经营秩序,维护家电维修服务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家电维修服务经营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家电是指可用于家庭的,为了生活、娱乐及获取信息等目的使用的电子或电器产品。包括制冷空调器具、清洁器具、厨房器具、通风器具、取暖熨烫器具、个人护理器具、保健器具、娱乐器具等电器产品和音像娱乐类、信息技术类等电子产品。

本办法所称家电维修服务经营者(以下简称家电维修经营者)是指提供家电维护保养、故障修理、使用咨询指导等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第三条 商务部负责家电维修服务业的行业管理工作,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家电维修服务业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第四条 家电维修经营者及从业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家电维修从业人员应当具备从事相应维修活动的职业、技术资质。从事高处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电工作业、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等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具备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资格,执证上岗。涉及特种作业的家电维修经营者,其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须进行相关安全责任培训。

家电维修经营者应当配备相应质量合格的作业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具。第五条 家电维修经营者应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营业执照,明示服务项目和家电配件的收费标准、质量规范、质保期限以及投诉电话。

家电维修经营者从事特约维修,须取得商标权人授权,并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明示有效期内的授权证明。获得授权的家电维修经营者应在其被授权范围内提供维修服务。第六条 家电维修经营者应通过企业互联网站、电话等形式向消费者提供本企业维修服务人员身份资质查验,应为上岗工作人员配制职业资质标识,要求在岗工作时佩戴或向消费者出示。第七条 家电维修经营者在提供维修服务前应当向消费者明确告知维修方案及需注意和配合的事项,尊重消费者选择。

家电维修经营者在提供维修服务时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维修服务凭证和收费发票。维修服务凭证应如实填写维修服务项目、维修详细情况、维修服务质量责任及注意事项等内容。第八条 家电维修经营者在维修服务中获得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个人信息不得用于与维修活动无关的领域,对于知悉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第九条 家电维修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应恪守职业道德,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虚列、夸大、伪造维修服务项目或内容;

(二)隐瞒、掩饰因维修服务导致用户产品损毁的事实;

(三)虚报故障部件,故意替换性能正常的部件;

(四)冒用家电生产者商标或特约维修标识。第十条 家电维修经营者在维修服务中发现同一品牌、类型或批次的家电存在安全、质量问题的,应及时通报生产者、销售者,并向所在地县级商务主管部门报告。第十一条 家电维修经营者在维修服务中使用和销售的配件和耗材,其质量、规格应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安全规定和标准,不得使用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第十二条 鼓励家电维修经营者建设完善的维修服务保障网络体系,统一负责维修服务的业务受理、质量监管、费用结算、投诉处理等业务。第十三条 家电维修服务业协会应当积极为家电维修经营者提供服务,维护家电维修经营者合法权益,加强行业引导和监督,做好行业自律、行业统计和家电维修经营者信息备案工作,促进行业发展。第十四条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对于违反本办法的家电维修经营者可以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向社会公告;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情节严重的,可处三万元以下罚款;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应予以处罚的,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应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罚。第十五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商务主管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结合当地家电维修服务行业实际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的实施办法。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

小家电的三包规定是什么?

2021年3月,格力宣布推出“家用空调10年免费保修”的服务政策,将原来的6年保修升级为10年。在产业转型和高质量发展的临界点上,格力的政策不仅颠覆了传统的售后服务,也将空调行业的竞争从产品本身延伸到整个产业链。分析人士指出,10年保修意味着你必须对你的产品质量有充分的信心,否则将大大增加未来的售后服务成本。那么,十年保修政策的意义何在?其实家电的安全使用期,国家早就有明确的规定。2020年颁布了《家用电器安全使用寿命》系列标准,将家用空调的安全使用寿命定义为10年。格力的“十年保修政策”是指一台空调从购买到“报废”的整个“生命周期”都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这也充分说明了格力对自身技术研发体系、质量体系、营销体系、服务体系的信心。况且,除了“十年”时间,格力的诚意和实力还体现在“包修”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在保修期内,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可见保修和保修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包”就是全责。在保修期内,消费者可以免费修理商品。保修意味着责任。商品出现问题,商家保证负责维修,但配件费用可能需要消费者自己出。通过“10年保修政策”,格力电器不仅对自己的产品有了强大的自信,也希望带动空调行业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消费者切身权益的损害。过硬的产品质量和专业贴心的服务也为格力空调赢得了良好的市场口碑。据悉,除了此次推出的“10年免费保修”,格力坚持以各方面消费者需求为创新基石,拥有格力大王空调、双向通风新风空调、智能小鸟儿童空调、格力新天翁老人空调等一系列创新产品。满足用户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坚持以顾客满意为标准,格力获得了中国质量奖等近百项国内外质量相关荣誉,格力空调顾客满意度连续10年位居顾客满意度第一...在成绩和荣誉的背后,格力一贯将“以用户为中心”付诸实践。将产品质量视为企业的生命,将企业的未来与国家的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坚定不移地建设制造强国,推动产业基础升级和产业链现代化,格力电器坚定不移地实施自主创新战略,引领技术创新和人才创新两条线,进一步迈向更高质量的发展征程。(记者莹嘉驻京报道)

三包是零售商业企业对所售商品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的规定。

商品进入消费领域后,卖方对买方所购物品负责而采取的在一定限期内的一种信用保证办法。对不是因用户使用、保管不当,而属于产品质量问题而发生的故障提供该项服务。

扩展资料

三包时间:

1.“7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

2.“15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

3.“三包有效期”规定:“三包”有效期自提货之日起计算。在国家发布的第一批实施“三包”的18种商品中,如彩电、手表等的“三包”有效期,整机分别为半年至一年,主要部件为一年至三年。

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消费者可凭修理记录和证明,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按有关规定退货,“三包”有效期应扣除因修理占用和无零配件待修的时间。换货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

4.“90日”规定和“30日”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因生产者未供应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过9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应当在修理状况中注明,销售者凭此据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

5. 30日”和“5年”的规定:修理者应保证修理后的产品能够正常使用30日以上,生产者应保证在产品停产后5年内继续 供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配件。

6.新三包规定从1995年8月25日起实施,凡在该日以后购买列入三包目录的产品,消费者有权要求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承担三包责任。对1995年8月25日以前购买的产品,只能继续按照1986年发布的《部分国产家用电器三包规定》执行。

百度百科-三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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