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高考招生简章(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2024-04-14 01:01:12

初中毕业、高中毕业,20周岁以下的,未能考上理想高中或大学的,想来上海读书的同学可以来看看!

3+3全日制专科、本科,以培养高技术高技能高素质人才为主,专业多选择多,报名即签就业安排协议,毕业即就业,工资8000-15000不等,出色人才还可以安排至高薪企业!

招生简章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发布,进一步强化高技能人才工作,探索职业培训现代化道路,推动实现数量就业与素质就业的并举。新世纪新阶段人才工作的根本任务是实施人才强围战略。当前,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契合技能强国试点建设和上海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快建设更高层次、更大规模、更具特色、更强实力的职业培训学校。

学校介绍

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是上海市唯一一所独立设置的艺术设计类高职院校,也是上海市唯一承担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高职院校和上海市唯一入选国家“双高”建设计划的高职院校。学院以工艺美术为办学底蕴和优势特色,60余年来培养了3万余名行业人才和一大批国内外知名的设计大师、工艺大师、艺术家及企业家。

2010年,学院通过教育部、财政部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验收。2019年,学院被教育部、财政部列入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汁划建设单位。

项目特色

1.以就业为导向,报名即签就业安排协议。学生毕业后学历、工作及国家技能证书共同丰收。

2.军事化管理,培养一批国家高技能、高素质具有创新型的社会人才。

3.在超一线大都市上海生活和学习,学习顶尖知识和技术。

4.在大学校园内学习,体验精彩、难忘的大学生活。

就业部分岗位

学校与上海海洋大学、上海应用技术大学、上海城建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建桥学院等上海本地多所高校合作办学、20多家知名企业长期合作,毕业安排多次大型专场招聘会、历届学生达到超高就业率,基本做到人人上岗,入职心仪企业,每年均有入职高新企业学生顺利落户上海。

需求分析师、设计师、开发工程师测试工程师、实施工程师、运维工程师、高端行政文员,高端人事文员,高端档案文员、高级销售文员等。

学生毕业后,由创业就业指导中心,根据学生的就业意向:推荐到上海就业或尽可能满足推荐至江浙相关单位就业。根据2021年就业岗薪资行情在8000-15000元不等

开设专业

3+3大专学历+就业

3+3本科学历+就业

收费标准

学费:25000元/年住宿费:5000元/年管理费:5000元/年

报名条件

1.应往届初中,高中毕业生同等学历及以上的有志青年、社会青年(14-20周岁),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不良行为。

2.优先录取退伍士兵以及获得三好学生,优秀学生班干部等荣誉称号者。

庄严承诺

学生严格按照面试筛选程序入校,学校充分保证学生的高品质就业,双向选择跟踪服务,做到家长满意、学生满意、企业满意。

广州美术学院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青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青海省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改革的实施意见》(青职教(2015)47号文件精神及青海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的通知》(青招委201860号)精神,确保学校2020年单考单招工作顺利进行,现制定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招生对象及培养方式

(一)招生计划: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招生计划30名、学制3年、学历专科;(招生计划以青海省教育厅当年公布的招生数据为准)

(二)招生对象:参加2020 年青海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高中毕业生、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者并取得报名号的考生;

(三)专业:民族美术(唐卡)。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9 年 11 月 15 日—30 日

(二)报名地点

1.参加省内单考单招的中职学校考生报名工作,由相关考区招办报名点负责。

2.完成普通高考报名的普通高中生和中职学生,持身份证、考生号、就读学校证明(往届生持毕业证)、三张小二寸免冠白色背景照片及 2020年青海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登记表(复印件),于 2020 年 3 月23日—24日到青海民族大学教务处确认参加单考单招考试。

三、资格审查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时所采集的信息,未参加高考体检的学生须有县级以上体检证明,进校后我校将对考生复查,对复查不合格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入学资格。

四、命题、考试

在青海省高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监督下,纪检监察工作组全程监督,由学校组织人员进行命题,组织考试与评卷工作,并与命题人员签署保密协议,实施封闭管理;试卷的印刷、运输、保管等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执行。

(一)考试科目

1.文化课基础总分300分(语文150分、数学100分、英语50分),教材参考国家初中教材;

2.专业课基础总分100分(唐卡临摹)。

(二)领取准考证时间:2020年3月26日

(三)考试时间

2020年3月27日 上午 9:00—12:00 文化课基础

下午 2:30—5:30 专业课基础

(四)考试地点:西宁市八一中路3号(青海民族大学)

五、评卷

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实行阅卷责任制,封闭式流水评卷,做到“标准统一、给分有理、扣分有据、严格把关、核分准确、登分无误”,并安排专人核查,确认无误后上报。

六、录取

录取工作在青海省高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和监督下实施。

(一)在纪检监察工作组监督下进行录取,全面保障考生权益;

(二)录取分数线由我校划定,按照文化课基础成绩和专业课基础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三)预录取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2020年4月1日—5日),公示期间接到举报将及时核查并作出处理意见。预录取名单公示后如无疑议,学校将确定的录取考生名单经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批准备案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可登陆我校网站http://zhaosheng.qhmu.edu.cn/进入招生信息网或拨打我校招生咨询电话0971-8808501查询。

七、学费:4440元/年(学费如有变化,以青海省物价部门当年公布的数据为准)

八、监督机制

(一)单考单招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自觉接受上级领导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二)凡在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中心,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九、几点说明

(一)已被我校单考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青海省2020年全国普通高考,也不能再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

(二)录取数据由青海省高校招生委员会上报教育部,进入高校学生学籍库。

(三)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

(四)对于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将档案退回户籍所在地,并报青海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备案。

十、****

通讯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八一中路3号

咨询电话:0971-8808501

传 真:0971-8808501

邮 编:810007

E—mail: qhmd10748@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qhmu.edu.cn

招生网址:http://zhaosheng.qhmu.edu.cn/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广州美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0586

 第五条 学校地址:

 校本部: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西路168号,

 邮政编码:510006

 昌岗校区:广州市海珠区昌岗东路257号,

 邮政编码:510260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基本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广州美术学院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我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我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我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五条 在广东省,我校美术类各专业在第一批本科录取,文科类、理科类在第二批本科A类录取。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美术类考生须参加省级艺术统考,并取得合格证,方有资格被本科院校录取(未组织艺术统考或对考生报考31所独立院校另做规定的省份除外;报考生源所在地省级艺术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除外)。报考我校除美术学(美术教育)、艺术教育、工业设计、建筑学、风景园林以外各专业,均需参加我校组织的普通本科招生专业考试。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及体检合格,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都达到要求的情况下,我校依据录取原则择优录取。按照文科类、理科类、美术类分类录取。

 在广东省文科类、理科类本科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比例不高于105%。

 第十七条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21号令)第三章第一节第八条,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我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和专业复试,凡不符合录取条件、发现有舞弊行为或经我校招生委员会认定未达我校入学要求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籍。情节恶劣的,我校将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十八条 录取原则和办法:

 1 外省:

 (1)我校工业设计、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除广东省外,仅在江苏、浙江、湖南、湖北、江西五个省市招收普通类理科生,其它各专业文理兼招。

 (2) 美术学(美术史)和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专业,在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和外语单科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后,根据考生文化成绩,按专业志愿及德智体美、体检、特长等综合因素择优录取。

 (3)报考工业设计、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考生不需参加专业考试,按考生所属省份的普通理科类本科分数线,根据考生文化成绩,从普通理科类按专业志愿择优录取,具体录取批次以各省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4)报考艺术教育专业,考生参加各生源省美术术科统考,专业成绩达各生源省美术类本科(二本)录取分数线,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后,根据考生文化成绩,按专业志愿及德智体美、体检、特长等综合因素择优录取。

 (5)报考其他美术类各专业,在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和外语单科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后,根据考生综合分,按专业志愿及德智体美、体检、特长等综合因素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文化总分&pide;文化满分?30+专业总分&pide;专业满分?70。

 (6) 校考专业成绩在260(含260)分以上,文化成绩和外语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不计算综合分,优先录取。若同一专业符合优录条件人数超过该专业招生计划,则按综合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2 广东省:

 (1)我校工业设计、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招收理科生,其它美术类各专业文理兼招。

 (2) 报考美术学(美术教育),考生参加广东省艺术类术科统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广东省艺术类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分数线,在投档考生中按综合分及德智体美、体检、特长等综合因素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专业成绩?70%+文化成绩?30%。

 (3)报考艺术教育专业,考生参加广东省美术术科统考,专业成绩达广东省美术类第二批本科院校录取分数线,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后,根据考生文化成绩,按专业志愿及德智体美、体检、特长等综合因素择优录取。

 (4)报考美术学(美术史)和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录取最低控制线,外语单科在80(含80)分以上,根据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参考专业志愿及德智体美、体检、特长等综合因素择优录取;报考工业设计、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考生不需参加专业考试,按广东省第二批本科理科分数线,根据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从普通理科类按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5)报考其他美术类各专业,文化成绩参照广东省艺术类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专业成绩和外语单科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根据考生综合分,按专业志愿及德智体美、体检、特长等综合因素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专业成绩?70%+文化成绩?30%。

 (6) 校考专业成绩在260(含260)分以上,文化成绩和外语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不计算综合分,优先录取。若同一专业符合优录条件人数超过该专业招生计划,则按综合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在综合分达到录取条件后,各美术类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未被录取,我校将根据各专业录取情况及考生志愿按综合分调剂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第二十条 对各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

 第二十一条 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日语,请非英语、日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二条 在广东省,报考我校文科类、理科类本科层次的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在广东省,报考我校美术类的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三条 我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五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教育厅和广东省财政厅下发的粤价[2007]186号、粤价[2013]34号文件执行。学费标准:美术学(美术史)、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专业学费为每学年10000元,其它各专业学费为每学年15000元,均不含住宿费。住宿费:普通学生公寓四人间每生每学年1500元;普通学生公寓五人间每生每学年1200元。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二十六条 按国家政策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我校建立了?奖、贷、助、补、减、缓?等为主要内容的奖学与资助工作体系,对品学兼优及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进行奖励与资助,具体措施包括:

 1、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年组织评选优秀学生,对品学兼优的学生予以奖励,授予荣誉称号,奖学金等级金额由1300元至8000元,奖励面约30%。

 2、开设?绿色通道?:新生入学前,应筹足学费。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经过审核批准,可报到入学。

 3、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入学后由学校组织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额度为8000元。

 4、勤工助学:学校提供一定的工作岗位,学生可通过勤工助学获取劳动报酬(每月最高可获得500元酬金)。

 5、特殊困难补助:学生在学期间因突发重大事故而遭遇特别经济困难可申请学校发放一次性特困补助,家庭经济重度困难的学生在读期间也可申请特困生活补助。

 6、减免学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或遭遇特大灾害,可申请减免部分或全部学费。

 7、分期缓缴学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分期缴交学费,一年内缴清。

 8、艺术名家及社会捐赠奖助学金:现已设立杨之光励志奖学金,鸥洋油画助学金,方林(方楚雄、林淑然)学术论文奖学金,曹崇恩励志奖学金,梁容(梁世雄、容璞)励志奖学金,黎明、黄咏贤中国画奖学金,许钦松创作奖学金、黎明雕塑创作奖学金、李自健创新创作奖学金、李自健励志奖学金、凤凰艺术奖学金、严彪油画助学金、星星艺术奖学金、志诚艺术奖学金、祁泽湖助学金以及仲明助学金等近20项。奖助学金额:每生2000元至10000元。

 9、国家政府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金额:3000至8000元。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二十七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广州美术学院监察处

 监督电话:

 020-39362018,18902200072(9:00-12:00,14:30-17:30)

 传真:020-39362018

 电子邮箱:jwbgs@gzarts.edu.cn

 第二十八条 招生咨询及****

 广州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 020-84017740

 传真:020-84017740

 电子邮箱:zsb@gzarts.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gzarts.edu.cn

 招生网址:http://www.gzarts.edu.cn

第十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广州美术学院于3月 日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广州美术学院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广州美术学院委托广州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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