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车免交(新能源汽车你必须要知道的“七大政策”)

2024-04-18 10:42:36

新能源汽车你必须要知道的“七大政策”

1.车辆购置税将由7.5%恢复到10%。

自2018年1月1日起,1.6L及以下排量的汽车恢复按10%的法定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2016年12月13日,国家再次对1.6L及以下排量乘用车的购置税征收政策进行了调整,宣布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的购置税优惠从之前的5%改为按照7.5%来征收,依旧低于原本10%的基本税率。

2. 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新能源汽车将免征车辆购置税

根据公告,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简称《目录》)实施管理。2017年12月31日之前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对其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继续有效。

3.贷款买车首付低至15%。

为进一步促进汽车消费,规范汽车贷款业务管理,2017年11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颁布了新修订的《汽车贷款管理办法》。

规定从2018年1月1日起,传统燃油车的汽车贷款比例不变,依旧是80%;新能源汽车的最高贷款比例为85%;二手车的贷款比例也从50%提高到了70%。

4.电子车牌逐步推行。

2018年开始我国要逐步推行电子车牌,将从北京、天津、重庆、河北等地方试点运行

按照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起草《汽车电子标识通用技术条件》征求意见稿的内容规划,将在全国设置100万个监测点,未来在全国出现拥堵城市的核心区域,都将使用电子车牌进行监测。所谓的电子车牌将会存储该车的车牌号、种类、车型、年检期、使用性质等十余项车辆信息,这些信息具有唯一性,能够最大限度地避免被冒用、盗用和仿制。

5.新能源双积分政策。

自2018年4月1日起,将针对在中国境内销售乘用车的企业(含进口乘用车企业)的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CAFC)及新能源乘用车生产(NEV积分)情况进行积分考核

6.车辆不能随便悬挂与品牌不符的车标。

自2018年1月1日起,所有新出厂车辆电动车窗需具备防夹功能、不能随便悬挂与车辆均需配备反光背心。

7.2018新能源补贴新政尘埃落定。

2018年的补贴政策从2月12日开始实行,2月12日至6月11日为过渡期。过渡期期间上牌的新能源乘用车、新能源客车按照2017年补贴标准的0.7倍补贴,燃料电池汽车补贴标准不变。

新能源车购置税减免到2022年12月31日。

《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该《公告》表示:为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促进汽车消费,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详细解释

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简称“《目录》”)实施管理。自《目录》发布之日起,购置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购置时间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有效凭证)上注明的日期。

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新能源汽车经销商(以下简称汽车企业)在上传《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进口机动车《车辆电子信息单》(以下简称车辆电子信息)时,在“是否符合免征车辆购置税条件”字段标注“是”(即免税标识)。

工业和信息化部对汽车企业上传的车辆电子信息中的免税标识进行审核,并将通过审核的信息传送至税务总局。税务机关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核后的免税标识和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或有效凭证),办理车辆购置税免税手续。

此外,《公告》称:汽车企业应当保证车辆电子信息与车辆产品相一致,对因提供虚假信息或资料造成车辆购置税税款流失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予以处理。

据了解,该《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2020年12月31日前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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