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新能源车补贴(湖北买车补贴政策)

2024-05-14 08:20:40

法律分析:1.补贴标准:

车价3万元(含)到10万元以下,补贴3000元/台;

车价10万元(含)到20万元以下车辆,补贴5000元/台;

车价20万元(含)到30万元以下车辆,补贴8000元/台;

车价30万元(含)以上,补贴1万元/台。

2.补贴对象:购买初次登记车辆的个人用户,每个购车人(以身份证号为准)在政策期间只能享受1次购车补贴。

3.参与企业:在义乌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汽车销售企业

4.政策执行期:2021年6月9日至2021年6月30日,以购车发票日期为准,如补贴资金额度提前用完,活动即结束。

5.发放流程:购车完成后,购车人在“义车补”微信小程序上登记身份信息及车辆信息即完成预登记。预登记后购车人需在14日内缴纳购置税并完成上牌。上牌后再次登录小程序将税票(新能源汽车无需提供)、行驶证信息、个人银行账号信息录入并提交确认。微信小程序实时统计并公布资金预登记情况,消费者可随时登陆小程序查询补贴剩余额度。审核通过后,将补贴资金发放至各汽车销售企业。销售企业收到补贴款后,在3个工作日内将补贴款打给相应的购车人银行账户。

法律依据:《关于做好落实湖北省汽车购置补贴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期间,在湖北省购买汉产燃油乘用车且在湖北省内上牌落户的,按销售价格(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价格)的3%给予每辆一次性补贴;2020年10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在汉购买汉产的新能源乘用车且在武汉市上牌落户的,对使用环节给予每辆10000元一次性综合补贴。

武汉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

易车讯?近日,我们从相关渠道获悉,湖北省鼓励汽车消费政策出台,包括开展“湖北消费·汽车焕新”、“湖北消费·汽车下乡”、新能源汽车推广活动,其中报废旧车并购买新能源车可以获得补贴8000元。

●开展“湖北消费·汽车焕新”活动

2022年6月至12月,实施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对报废或转出个人名下湖北号牌旧车,同时在省内购买新车并在省内上牌的个人消费者给予补贴,所需资金由省级与各市州财政分别负担50%。

其中,报废旧车并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补贴8000元/辆、购买燃油汽车的补贴3000元/辆;转出旧车并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补贴5000元/辆、购买燃油汽车的补贴2000元/辆。全面落实二手车交易增值税由2%下调至0.5%减税政策,降低二手车经营成本,提高流通效率。鼓励汽车生产、销售企业采取多种方式对消费者让利。

●开展“湖北消费·汽车下乡”活动

引导农村居民绿色出行,2022年6月至12月,组织实施新一轮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支持我省新能源汽车车型入选国家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目录,鼓励有条件的市州举办新能源汽车下乡专场活动。

●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活动

对消费者(含经营性单位)购买新能源汽车,执行国家现有推广补贴及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2022年6月至12月,省内城市运营公交车购置新能源车的按车价补贴3%,所需资金由省级与各市州财政分别负担50%。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带头配备使用新能源车,除实物保障、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外,新购置新能源汽车占比原则上不低于30%。

法律分析:新能源汽车纳入政府采购范围,政府公务(含司法部门)、公交、环卫绿化等公共服务部门更新或者新增车辆的50%必须采购新能源汽车,采购资金列入当年的财政预算。单位及个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按照国家补贴标准1:1的比例给予地方配套补贴,国家和地方财政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新能源汽车在市内行驶时不受尾号限制。对从事城市配送的新能源物流车发放通行证,三环线内按照核定线路通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百六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 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第四百六十七条 本法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本编通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适用本编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合同的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四百六十八条 非因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适用有关该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编通则的有关规定,但是根据其性质不能适用的除外。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TAGS:
声明

1.本站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
2.本站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
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我们编辑修改或补充。

搜索
排行榜
标签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