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拆申请(厂区大门口绿化改造向谁申请)

2024-04-10 15:46:10

市政园林部门申请。《城市道路管理条例》(1996年6月4日国务院令第198号,2011年1月1日予以修改)第三十条:未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或挖掘城市道路。

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一、申请条件:

1。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砍伐城市树木审批)书面申请;

2。有现状平面图和现状照片及苗木植被明细表(含苗木植被品种、规格、数量);

3。有绿化恢复、补植树木和补偿方案。

二、申请材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材料;

(二)加盖单位印章的《移(伐)树木申请书》;

(三)《土地证》、《修建性规划方案》(详规图)、《施工许可证》等材料(此项要求提供的材料仅针对开发建设项目,其他审批项目参照本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四)视情况提供移(伐)树木前后效果图、《会议纪要》、《情况说明》、上级批文等其他相关资料

办理砍伐证不需要任何费用,只需到辖区绿化部门填个申请表,经查证属实后,到市园林局办理砍伐证即可。

居民想砍伐自己种的树,可联系辖区绿化部门,绿化部门将帮忙联系专业伐木工人。树权归种树的人,砍树的费用由伐木工人和居民协商决定。

《森林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1992年6月22日发布,2011年1月8日予以修订,2017年3月1日第二次予以修正)第二十条砍伐城市树木,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补植树木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二十九条

国家根据用材林的消耗量低于生长量的原则,严格控制森林年采伐量。国家所有的森林和林木以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农场、厂矿为单位,集体所有的森林和林木、个人所有的林木以县为单位,制定年采伐限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汇总,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国务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条

国家制定统一的年度木材生产计划。年度木材生产计划不得超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计划管理的范围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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