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假税票(出口退税怎样发展成出口骗税)

2024-04-15 07:50:38

出口退税发展成出口骗税有以下手段。

1、假业务假凭证

出口退税的主要凭证有:出口报关单、外汇核销单、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税票等。

采用此种手法的不法分子,一是有相当高的伪造上述退税凭证的设备和能力,二是通过非法手段骗取或利用合法身份,利用欺骗手段成立“皮包公司”并骗取出口经营权,或者与出口企业相勾结,并利用其合法身份持伪造单证,到退税机关骗税。

2、假业务真凭证

在目前退税机关防伪鉴别能力提高,单靠伪造退税单证不容易得手的情况下,骗税分子往往采取空车、空箱报关出口,或者以少报多、以次充好的手段骗取出口报关单,钻海关抽检率低的空子,蒙混过关;

采取与国外非法客商相勾结,将款项汇入国内,事先或事后汇出,骗取外汇核销单;与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生产企业人员相勾结,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专用税票。

对增值税专用税票一般采取的手段是,在目前退税率较高的情况下,由与其相勾结的企业先缴税,取得增值税专用税票,连同取得的上述单证,持证到退税部门骗税。

如退税率为17%,先缴6.8%(17%×40%),那么,还能骗税10.2%,即骗税60%。此种手法虽然预先支付一定的骗税成本,但更具有极大的隐蔽性和欺骗性及诱惑力。

3、内外相互勾结

为了达到骗税的目的,不法分子惯用的手法就是打通关节、相互利用,不惜用金钱、美女打通企业、海关、外管、工商、外经、征税、退税等部门的关节,为其实施骗税打开方便之门。

在各种手段的诱惑下,有的工作人员直接给骗税分子提供退税凭证、通风报信,或明知有假给予放行,使骗税屡屡得逞。一是勾结外贸企业人员,以“委托代理出口”为名,采取“四自三不见”方式骗税。二是勾结生产企业人员,给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税。

三是勾结海关人员,明知出口有假也给予放行,出具报关单并传递虚假的报关出口信息,致使骗税得逞。四是勾结外汇管理部门人员,获取外汇核销单骗税。五是勾结工商、外经贸部门人员,使其披上合法身份的外衣,骗税更加方便。

六是勾结征税机关干部,在协查回函时,将其假发票、假税票说成真的,未征税说成已征税等,使骗税更加容易;七是勾结退税机关人员,其危害性更大,骗税易如反掌。

最后,如果党政官员被拉下水,就成为犯罪分子的保护伞,甚至形成地方保护主义,阻碍打击骗税斗争,不法分子骗税会更加有恃无恐。

扩展资料:

从各地查处的骗税案件看,骗税的手法不断翻新,并出现新的特点和动态。

一是骗税手法更加隐蔽,退税部门的防骗难度加大;

二是骗税的胆量越来越大,更加肆无忌惮,活动更加猖獗;

三是骗税活动的范围逐步由敏感地区向非敏感区域转移,由南方向北方转移;

四是骗税分子消息灵通、行动迅速,通讯、交通工具先进,骗税一旦暴露,其不法分子会迅速携款逃窜,销声匿迹;或者负隅顽抗,对执法人员施加威胁甚至暴力反抗,妄图阻碍打击骗税斗争。

百度百科-出口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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