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站(宜兴市建设局的直属单位)

2024-05-05 02:24:00

宜兴市地震局

宜兴市地震局受政府委托承担全市防震减灾工作行政管理职能,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管理法规并监督执行;加强行业管理和社会管理,承担行政执法职能,推进依法行政。

(二)负责制定防震减灾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防震减灾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和国土利用规划。

(三)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地震监测预报、震情速报和地震灾情速报、震灾评估工作;承担市防震减灾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事机构的工作职责。

(四)指导和监督全市地震应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助市政府拟定、修编全市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指导有关单位编制破坏性地震应急行动方案,检查监督落实情况,并建立备案制度;审核对地震观测设施和观测环境可能造成危害的建设工程。

(五)综合管理全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审批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项目的抗震设防标准。

(六)管理本市地震烈度区划和震害预测工作;监督辖区内重要建筑物及生命线设施抗震性能评价及震害预测工作;参与灾区重建规划编制工作;保护典型地震遗址、遗迹。

(七)组织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对有关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抢险救灾能力;审核涉及地震震情的宣传报道文稿及出版物。

(八)指导各镇防震减灾监理员做好各项防震减灾工作,组织开展地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全民防震减灾意识,提高防御地震灾害能力。

(九)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宜兴市照明管理处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城市公共照明的政策、法规和行业技术规范,编制我市城镇公共照明设施的管理办法;负责城镇功能性、景观性照明设施建设的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城区、交通干道、部分中心镇的功能性、景观性照明设施的建设、管理、维护和照明设施的网络系统建设和维护;承办建设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宜兴市建筑安装工程管理处

宜兴市建筑安装工程管理处的主要职能是:负责建筑业的行业管理。负责全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发放;负责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及其项目经理的资质管理工作;负责建筑行业的统计工作;文明工地、优质工程等各类评先评优工作;负责建筑业协会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建筑施工企业行业管理费和外地进市施工市场管理费的征收工作。

宜兴市市政建设管理处

宜兴市市政建设管理处主要职能如下:

(一)宣传贯彻执行有关市政建设和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参与编制市政和基础设施建设计划。

(三)严格遵守市政工程建设操作程序,组织实施城市市政工程建设。

(四)负责城市市政道路、桥梁等设施的维护、管理。

(五)维护城区河道的保洁和清淤工作。

(六)负责城市道路开挖及城市排水管理,编制城市下水道疏浚的计划(受宜兴市建设局委托)。

(七)负责市政施工企业的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

宜兴市绿化管理处

负责城区内园林绿化的规划设计、组织施工建设和养护的宏观管理;指导各镇搞好镇区园林绿化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提高园林绿化的品位档次;组织研究并提出城区园林绿化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以及城镇园林绿化管理办法,经有关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

宜兴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一)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建设工程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及相关的原材料、构配件、商品砼等的质量进行监督抽查。

(二)检查施工现场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及有关工程质量文件、技术资料,对其执行强制性标准诉情况实施监督。

(三)检查建设工程的实体质量,监督地基基础分部、主体结构分部和其它涉及结构安全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

(四)监督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

(五)编制并报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六)参与工程质量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工作。

(七)参与本地区工程质量检查和优质工程评选。

(八)参与辖区内的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工作。

(九)监督检查全市检测单位和企业试验室的工作情况。

宜兴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

其主要职能是: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房屋拆迁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配合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研究起草房屋拆迁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审核房屋拆迁项目、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审核政府投资的城市基础设施和环境工程建设项目的房屋拆迁工作。

(三)协调处理房屋拆迁纠纷,负责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争议的裁决。

(四)配合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制订拆迁补偿标准,监督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使用。

(五)协助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房屋拆迁单位和拆房企业的资质审核、审批工作。

(六)负责拆迁人员岗位培训及上岗资格审核。

(七)指导全市房屋拆迁的业务工作。

宜兴市城乡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

宜兴市城乡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是全市房地产开发的行业管理部门,其具体职能是:

(一)编制全市住宅开发计划,严格控制住宅建设总量,调控好市场供给与需求的平衡,规范房地产开发市场。

(二)负责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资质管理,实行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不断培育房地产开发企业集约化、规模化经营机制,提高企业的竞争意识、质量意识和精品意识。

(三)负责住宅小区公建配套立项审批,牵头负责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和交接管理。

(四)负责综合开发企业各类统计报表的汇总上报,提供行业动态分析和地方行政决策。

(五)协同研究制订房地产业发展和住宅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参与编制城市综合开发、旧城改造年度住宅发展计划。研究制订全市住宅产业化发展战略和规划。

(六)负责住宅开发建设市场秩序的管理工作。

宜兴市工程建设造价管理处

宜兴市工程建设造价管理处的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国家有关工程造价法律、法规,执行预算定额和费用定额。

(二)做好有关工程造价信息发布及宣传工作。

(三)处理工程项目定额及造价投诉,做好调解及答复工作。

(四)为建设单位提供造价咨询服务。

(五)工程造价资质的审查申报工作。

宜兴市装饰装修管理办公室

宜兴市装饰装修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能是:严格按照国家和上级业务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执行,重点加强建筑装饰装修过程中安全、质量的监督和检查,纠正违章行为,搞好服务指导。

宜兴市建设职工学校

其主要职能是承担中等层次的文化专业技术教育及本系统职工的岗位培训任务。

宜兴市城建档案馆

宜兴市城建档案馆负责对全市城建档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检查。成立于1988年,是宜兴市人民政府所属的科学技术事业单位,隶属于宜兴市建设局领导,是城市建设档案资料的管理中心。1991年建立了宜兴市城建档案管理站,与宜兴市城建档案馆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行政管理体制。

宜兴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其主要职责是:扎口全市施工、装饰、市政、拆迁等企业的安全生产评估和安全资格证书的复审、申报工作;具体负责全市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

工程质量监督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统称监督机构).

工程质量监督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统称监督机构)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履行质量责任的行为以及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维护公众利益的行政执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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