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公路绿化(江西省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若干规定)

2024-05-08 15:04:53

一、大力宣传,广泛动员。

义务植树是一项法定的、无报酬的、为国家和社会服务的植树任务。各级政府要组织人民群众,认真学习全国人大的有关决议,深刻领会其重要意义,以激发人民群众的爱国热忱,进一步树立集体主义、共产主义的道德风尚,发扬中华民族植树爱林的传统美德,提高义务植树的光荣感、责任感。新闻、广播、电台、文艺等宣传单位,要积极主动地采取各种方式,大力宣传,广泛动员,做到家喻户晓,人人踊跃参加全民义务植树运动。二、搞好规划,落实任务,实行科学造林。

凡是年满11岁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除老弱病残者外,每人每年都应为国家和集体义务植树三至五棵,或者完成相应劳动量的育苗、管护和其他绿化任务。对11岁至17岁的青少年,可就近安排他们参加力所能及的义务植树劳动,但不硬性规定植树指标。老弱病残者也应当关心义务植树,积极献计献策献资。各地可把义务植树三至五棵的劳动量折算成劳动日,按劳动日安排任务和组织劳力进行植树。任务可以一年一定,也可以一定几年。

各地要根据义务植树的面积、地段、范围、参加人数,搞好统一规划,长计划短安排。并落实到单位和个人。要按照由近及远、先易后难的原则,因地、因人制宜地分配义务植树和相应劳动量的绿化任务,包干负责。植树要以成活为标准,加强科学技术指导,实行科学造林。做到适地适树,栽一棵活一棵,造一片,成林一片。城镇和农村的绿化规划,要注意合理布局。首先,搞好城镇街道、风景游览区、名胜古迹、公共场所、铁路、公路两旁和农村“四旁”绿化。机关、团体、企业、学校等单位和居民区,要大力植树、种草、种花,美化环境。在城镇公共地段的绿化任务完成后,还应组织职工和城镇居民到就近的国营林场、社队林场、国社合作林场或郊区集体荒山参加义务植树。今后,凡进行基本建设,均要考虑环境绿化的要求,并在竣工时验收。三、办好苗圃,培育壮苗。

义务植树所需的苗木,应由承担义务的单位自力更生解决。农村由社队自己采种育苗。城镇单位,有条件的应自己培育苗木,或与苗圃订约供应。为了确保义务植树所需的苗木,应根据规划和义务植树的人数、任务,认真落实育苗计划,努力办好现有国营苗圃和集体苗圃,多育壮苗、大苗。各地要把国营苗圃和重点社队苗圃建设成为中心苗圃,起示范带头作用。各国营林场、农场、垦殖场要多采种、多育苗,为义务植树多提供苗木和树种。没有办苗圃的县、市和人民公社,以及现有国营苗圃土地不够的,要有计划地利用山坡、荒地、旱地扩建和新建苗木生产基地。同时要鼓励机关、厂矿、学校、城镇居民和社员,利用闲散地,建立小苗圃。采种和育苗,要注意多样化,防止单一化。四、确定权属,认真管护。

城镇公共地段的林木和花草,归城建部门所有和管护。单位庭园绿化的林木,归本单位所有;城镇单位到国营林场、社队林场、国社合作林场义务种植的林木,归林场所有;城镇单位在近郊社队义务种植的林木,以及农村社员在本社队义务种植的林木,归社队集体所有。各地各部门要把管护任务落实到人,实行定包责任,并发动群众制订乡规民约和护林制度。公路、铁路两侧义务种植的林木,归部门所有,并负责管护成林,也可与附近生产队订立合同,包段管护,收益分成。各级政府必须坚决执行《森林法(试行)》的规定,切实保障林权单位的合法权益,保护现有森林不受侵犯,对于侵占林地,乱砍滥伐树木,破坏花卉、草坪的行为,要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罚款直至法律制裁。五、抓好重点,带动全面。

南昌市(包括县、区)、高安县、余江县已确定为全国义务植树的重点,也是全省的重点。各地、市要相应地确定一至两个县(区),各县也都要确定两至三个公社(镇)为重点。重点要先走一步,搞好示范,积累经验,推广全面。六、建立检查评比和奖惩制度。

每年对义务植树进行两次检查评比。第一次在3月份,检查完成的数量和质量;第二次在10月份,检查树木的成活率和保存率。对成绩优异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扬、奖励,并可由各级政府授予绿化突击手、植树模范、爱林标兵等荣誉称号。对不履行义务的成年公民,要批评教育,限期补栽,逾期不补的可按当地乡规民约,予以罚款。对没有完成义务植树任务的单位,要通报批评,追究领导责任,并按每株一元予以罚款,罚款后仍须补栽。对损坏树木者,根据不同树种、树龄,加倍罚款和补栽树木。罚金由各级义务植树领导部门管理,可用于造林育林和奖励,不准挪用。

一、路名:北京珠海公路(江西段)

二、编号:国道105线(江西段)

三、起点:九江县小池口

四、终点:龙南县中村坳

五、里程:776.75公里(包括城市道路27.84公里)

六、路面宽度:3米~4.5米

七、等级:等外路

八、设计流量:200~800辆/24小时

九、路面材料:泥结碎石

十、路面结构:基层:无;面层:泥结碎石。

十一、路基:全程地貌为平原微丘和山地重丘组成。山地重丘约117公里,平原微丘约660公里。九江段沿庐山第四纪冰川遗址地质构造坡脚延伸,砂砾积土为主;南昌、宜春段属平原微丘,地形舒缓跨越赣江、抚河、潦河等河流,地质相对稳定;吉安、赣州段多山岭,地形复杂、险要,两侧均为水田及丘陵。岩石地段大多为片麻石、板岩、花岗岩或泥质红砂岩。

十二、建成日期:193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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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历史沿革:国道105线江西省境段以南昌为基点,分为南(昌)九(江)线和南(昌)小(梅关)线两段。南小线又称赣粤西线。

南九线:该线起自九江市,经德安、永修至南昌,其中九江十里铺至莲花洞段,始建于清宣统元年(公元1909年);涂家埠至虬津段,建于民国十八年(公元1929年)初至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5月,由国民政府委员李烈钧邀集武宁、永修绅商筹集股款修筑;其他路段,建于民国二十年(公元1932年),民国二十六年(公元1937年)南九线全线通车。二十世纪50年代,沿线人民政府组织力量全面改善南九线,将公路路面拓宽到3.5米,桥涵仍为临时式。1960~1979年,为适应经济建设发展和交通量的不断增加,公路部门对南九线多次进行加宽、降坡、取直、加高、加固低洼路基,提高技术状况,其中,蛇头岭至通远一段,原路基宽4米、纵坡为9%~10%,经整修改善后路基宽8.5米、路面宽7米、最大纵坡7%,达到优良等级。1975年南九线开始铺筑渣油路面,油面层厚度为3厘米,1980年10月全线铺竣。

赣粤西线(含南小线):该线起自省会南昌,沿赣江溯行,经丰城、清江、新干、峡江、吉水、吉安、泰和、万安、遂川等县到达赣州,称昌赣公路(长407.7公里);由南昌至赣州后继续沿赣江西支章水而上,经南康、大余至小梅关(省界),又称为南小线(全长525公里)。1983年交通部决定105国道改线由龙南通向广州、珠海,即昌赣公路出赣州后改道信丰、龙南至中村坳,为赣粤西线,全长594.06公里,至此105国道路线走向正式确定。赣粤西线(含南小线)最早兴建的路段是南(昌)莲(塘)段,始建于民国十四年(公元1925年),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建成通车,长14.4公里。此后,逐段向南推进。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公路通至新干,长126.8公里。从民国二十一年(公元1932年)起,国民党实行“交通清共”政策,强征民工,加紧公路修筑。同时,蒋介石又下令广东军队,从南向北修筑小梅关至赣州一段公路。民国二十三年(公元1934年)南昌至小梅关公路(南小线)全线贯通。3年内,这条公路赶筑近400公里,施工草率,线形差,急弯多,桥涵大部分为临时式,土石方大多未做足设计标准。抗日战争时期,省政府迁至吉安泰和,为阻挡日军进攻,对这条公路进行了破坏。抗日战争胜利后,公路部门在经费不足的情况下,对该路分期分段进行修复。1949年5月国民党军队溃逃之时,该线的南昌至吉安段218公里公路又被破坏。中国人民解放军进入江西后,迅速组织抢修,年底修复被破坏的路线。从1950年--1970年逐步实施改渡建桥,改木桥为永久性桥梁, 1970年,吉安井冈山大桥和吉水南关桥建成,标志着全线基本上消灭了渡口。1963年,南昌至莲塘开始铺筑沥青表面处治路面。1971年,省交通邮政局组建南井公路沥青路面修建指挥部,开始全线铺设油路。

1977年,为纪念八一南昌起义和创建井冈山革命根据地两个50周年,中共江西省委决定改建南昌至井冈山公路。其中,南昌至吉安敦厚段长221公里,按二级公路标准改建;从吉安经永阳、禾市至井冈山段按三级公路改建。到1982年12月,昌赣线北段南昌至吉安221公里公路技术改造完成,基本上达到二级公路的标准,并铺筑沥青路面。1983年,吉安至赣州的182.73公里开始改建二级公路,至1986年完成。至此,昌赣公路按二级路标准的改建工程全部完成。自建国以来,整修、改善和改建这条公路的工程投资累计达1.8亿元。其中,1977年前历次整修改善工程约耗费近9000万元。1977年以后,全线进行改建的工程费用超过了9000万元。1986年赣州至中村坳公路的改建工程开工,起自赣州市西河大桥之北的石公坑,经南康、信丰、龙南3县,至赣粤交界处的龙南中村坳,计186.71公里,于1989年9月竣工,从南昌至中村坳全线按二级路标准贯通。南昌至中村坳二级公路的建成缩短了南昌至广州、深圳、珠海行程93公里,为江西沟通京粤提供了一条快速通道。

十四、总造价:民国时期约2000万元

十五、大修改造记录

1950~1962年,在省人民政府领导下,迅速进行抢修,对无路面路段加铺路面,低洼路段加高,铺筑泥结碎石,部分非永性桥涵改造成永久性桥涵。

1963年,南昌至莲塘段开始铺筑沥青表面处治路面。1971-1972年南昌至井冈山沥青路面修建,铺筑沥青(渣油)路面240公里,投资520万元。

1975年-1980年九江境内路段全线116.15公里进行油路改建,路基宽度为6.5-8米,沥青路面宽度为5.5-7米。

1977~1982年南昌至吉安段按二级路标准改造,铺筑沥青路面221公里,工程投资3350万元。

1983~1986年吉安至赣州按二级路标准进行改建,铺筑沥青路面182.731公里,工程投资7685.64万元。

1986~1989年按二级公路标准对赣州至中村坳路段进行改建,将传统取道大余至广东韶关的走向,改成取道龙南、中村坳至广东连平,建成沥青路面186.71公里,工程投资1.42亿元。

1988年逐段改建为水泥混凝土路面和沥青混凝土路面。1988-1990年南昌境内25.4公里改建水泥混凝土路面,投资2029万元。

1988-1993年新干至吉安境内116.45公里改建二级水泥混凝土路面。1994-1995年江西省公路局组建105国道改建指挥部,集中改建吉安县往南至赣州至龙南路段,改建沥青混凝土路面155公里、水泥混凝土路面140.5公里,路面宽度为9米。

2003~2004年,105国道安义境内南安一级公路29.11公里建成,总投资3699万元,沥青混凝土路面宽度为15米。龙南里仁至中村坳55.93公里按一级公路改造,路基宽度为18米,路面宽度为15米,水泥混凝土路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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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改造后技术指标:

总里程:772.47公里

路面基宽:5.5~26米

等级:三级至一级

设计轴载:100kN

设计流量:800~30000辆/24小时(其中九江段因南昌至九江高速公路建成后一直未改建,设计流量仍为800-1200辆/24小时)

路面材料:水泥混凝土、沥青混凝土

路面结构:水泥混凝土

基层 水稳碎石 厚15-20厘米

面层 水泥混凝土厚23厘米

沥青混凝土

基层 水稳碎石 厚15-20厘米

面层 沥青混凝土厚4-10厘米

十七、目前技术状况: 全程772.47公里,路基宽6.5~36米,路面宽5.5~26米,沥青混凝土、水泥混凝土路面。安义县万家山至龙南中村坳全线为二级以上公路,并实施GBM工程,路肩全硬化,交通标志标线齐全,遂川路段按部颁标准实施了安保工程。安义县万家山以北至九江为三级公路。全线实施公路绿化,路基两侧铺有草皮,路边种植乔木、灌木,间距2米左右,每边种两排,沿线路树成荫。

十八、获奖情况:二十世纪八十年代,105国道南昌至向塘段获省优秀设计奖,吉安至遂川段获省优秀设计一等奖和国家优秀设计银质奖,遂川至石岩段获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二等奖和省优秀设计一等奖,遂川的洪门大桥是我国第一座公路预应力混凝土斜腿钢构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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