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资格考试(2023年广东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公告)

2024-05-05 10:13:21

 广东的考生注意了,广东地区的2023年度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名公告已经发布了,请各位考生做好考试报名的准备,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广东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公告”,可供各位考生参考。

2023年广东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公告

 一、考试科目与时间

 护理学初级(师)专业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其他118个专业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二、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预报名。2022年12月30日-2023年1月12日,报考人员可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按要求完成网上预报名,并打印《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以下简称《报名申报表》)。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确保证件号码一致。报考人员须对网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二)现场确认。各考点考试管理机构可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于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月15日期间完成现场确认工作。省直考点现场确认时间为2023年1月3?-?10日9:00-11:40,14:20-16:30,受理地点: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西门(广州市天河区龙洞北路321号)。各考点考试管理机构须做好对报考人员的通知和宣传,提前告知报考人员现场确认的具体时间、地点等重要信息。

 中央驻穗单位、部属、省属单位报考人员在省直考点报名、确认。其他报考人员可到本人工作单位所在地考点报名、确认。(各考点****可查阅《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广东考区、考点设置一览表》。特别提醒:广州考点的报考人员请勿到省直考点办理确认)。

 报考人员须根据报考要求携带《报名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自觉服从考试管理机构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作出的相关安排。

 报考人员提交的下列报考材料中,复印件须由所在单位或档案存放单位核实并加盖印章,证件(书)原件经审核后退还给报考人员。

 1.《报名申报表》。《报名申报表》各栏目内容须与提交的证件及材料信息一致。

 2.有效身份证件。有效身份证件须与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所填写的证件类型、证件号码一致。

 3.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对学历或学位有疑义的,可要求提供学历或学位鉴定证明。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报考上一级别工作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应具有下一级别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5.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

 6.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报考医学类相应专业(临床、口腔、中医类别)的人员,须按相关文件要求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7.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通知书)、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通知书)。尚未取得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2022年参加本专业考试部分科目已合格人员除外),须提交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通知书)、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通知书)。

 8.报考所需的其他材料。

 (三)2023年度广州考点作为试点,报考人员除在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网上预报名外,还须登录广东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审核系统( http://wk.gdwsrc.net )填报报考信息,并上传相关报考材料,具体要求见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考试评审”栏目( http://wjw.gz.gov.cn/ztzl/ksps )。

 三、考试收费

 2023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核状态,经考区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时间为2023年2月17?-?28日,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医师资格、护士执业资格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粤卫函〔2019〕826号)执行:初、中级资格人机对话考试每人每科75元,纸笔考试每人每科65元。

 四、准考证打印

 2023年4月6?-?23日期间,考生可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打印准考证,打印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3日。

 五、成绩发布及成绩合格证明下发

 考试成绩由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于考试结束后两个月在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上公布。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自行在网上查询并下载打印成绩单。

 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广东考区、考点设置一览表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具有广东省户籍,或人事(劳动)关系在广东省(需持有效广东省内居住证)。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5.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学生、毕业学年的全日制专科生以及广东省内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的全日制在校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相应的教师资格。

6.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二)免考条件

1.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以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2.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符合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3.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违纪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的相关规定执行。

TAGS:
声明

1.本站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
2.本站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
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我们编辑修改或补充。

搜索
排行榜
标签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