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教师招聘考试公告(2012四川广安岳池县教育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2024-05-14 18:32:44

2012四川广安岳池县教育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加快岳池县教育事业发展,建设一支高素质师资队伍,以满足该县教育教学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网址查询地址:

岳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岳池教育网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符合《岳池县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中相关岗位资格条件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在职(岳池县在编在职工作人员除外)、非在职全日制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毕业人员。201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书。

二、报考基本条件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同宪法和中国***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岗位适应能力和为教育事业奉献的精神;

2、身体健康(按川教〔2004〕295号、川教〔2007〕102号、川教〔2010〕26号文件和有关规定的体检标准执行);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 1982年5月23日后出生);

4、学历、专业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应该回避的;

6、应聘者在校期间补考科目超过5科次(含5科次)及以上的;

7、有违反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名额、岗位

本次招聘职位为用人单位依法年检、登记且年初申报进人计划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同意的具体职位(具体名额、职位及其他条件见附件)。 四、招聘原则、办法和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本人自愿报名,先笔试后面试的办法,具体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查和开考比例

1、报名要求

(1)应聘者报名时须出示以下有效证件:本人身份证、毕业证(2012年毕业生须出具学校的学籍证明)、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县外在编在职人员报考须同时提供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2)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职位(应聘者只填报学科,其具体职位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自愿选择)。

(3)报名时交1寸近期免冠同底版照片2张。

(4)考试费用:笔试按50元/科/人(报名时)收取;面试按80元/科/人(面试前)收取。

2、报名时间:2012年5月21日至5月23日(截止17:00)

3、报名地点:岳池县考试指导中心(岳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

4、《准考证》领取:应聘者凭身份证、缴费收据于2012年5月30日至6月1日在报名处领取。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从报名至签订聘用合同时止。应聘者提供的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如发现隐瞒实情,或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情况通报就读学校,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6、开考比例(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应聘同一岗位的各考试环节须形成竞争,笔试时开考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要求的,则根据报名情况进行调整,调整后仍不能形成竞争的,则相应调减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招聘岗位被调减、取消后,该岗位的报考人员可根据本人意愿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岗位调整情况在岳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岳池县教育网上予以公布);面试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与应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若应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二)考试、考核及体检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公共基础知识和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水平、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和操作技能。其中,笔试占60%,面试占40%,两项之和为个人考试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

1、笔试

(1)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占笔试内容40%)和专业科目(占笔试内容60%),实行合堂分卷考试,卷面分为100分。公共科目内容为《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大纲》规定内容、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专业科目内容为所报学科(职位)的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 2012年6月3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按照川组通〔2010〕4号和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申请加分的,务必于2012年5月30日17:00前将服务所在基层单位及县级以上主管部门(组织、人社、团委、教育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考核材料、合同(协议)或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送岳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股(被县级以上组织人〈事〉社部门表彰为优秀、先进或十佳大学生村干部的须提供获奖证书、表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材料不齐、非原件或逾期未报送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服务期满否以报名终止日为准)。

(4)笔试成绩及加分情况在报名处和岳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岳池教育网上公布。

2、面试

(1)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招聘岗位与应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职位拟招聘人数,未形成竞争,则该职位进入考核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不得低于本次招聘其他面试形成竞争的职位进入考核人员的最低考试综合成绩)。面试方式为讲课(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幼儿学前教育除讲课外,还要进行技能测试,其讲课成绩与技能成绩分别为面试成绩的50%),主要测评应聘人员适应职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2)面试时间、地点待定。

(3)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且由应聘者现场签字确认,并在岳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岳池教育网上公布。

3、考核及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及人数,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考核、体检对象(进入考核人员最后一名综合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列入考核对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同时进入考核程序)。

(1)考核。主要对应聘者的人事档案和政治思想、学科成绩、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核。面试后15日内不能提供本人档案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凡是有违纪违规行为和不符合报考基本条件的,不予聘用。

(2)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按照川教〔2004〕295号文件、川教〔2007〕102号文件、川教〔2010〕26号文件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收取,应聘者个人负担(本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或医生建议复核的,需本人在三日内提出书面申请,可在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核,其费用由申请人自理,体检结论以复核结果为准)。

(3)因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被取消应聘资格而出现的空缺职位,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考核、体检结果在岳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岳池教育网上公布。

五、公示

拟聘人员将在岳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岳池教育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经选岗(从高分到低分由本人依次选择岗位,在选岗时出现综合成绩并列,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笔试、面试成绩均并列,则通过抽签确定选岗顺序)和初次聘任培训合格后,按程序办理上编制、核定工资、聘用等手续。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办理相关手续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聘用。

七、待遇

(一)实行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合同制管理,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设置和有关要求与应聘者签订聘用合同(县外在职工作人员考聘到我县,如无对应空缺岗位,则通过竞聘上岗或高职低聘落实岗位)。执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待遇。

(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县外在职人员为3个月),试用期计入合同期内,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等按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严格招聘纪律,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考试、考核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核、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招聘工作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826—5244220(岳池县考试指导中心)

5220592(岳池县教育局政工股)

5222604(岳池县监察局)

二○一二年五月八日

附件:广安岳池县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宜宾市长宁县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的公告

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提高我县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根据国家、省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规定,长宁县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教育和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性质

本次招聘单位均为全额拨款或定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市范围公开招聘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且符合《长宁县公开招聘乡镇教育和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本科及以下学历人员年龄不超过25周岁,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岗位表》所列招聘岗位需要的条件及资格要求。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 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 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 宜宾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6) 2014年7月31日前不能取得学历学位证的人员。

(7) 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三、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名额为63名,其中乡镇学校教师35名,乡镇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医技人员28名,各类别人员招聘数量详见《岗位表》。

四、笔试报名和网上审查

笔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www.ybpta.gov.cn/)。网络报名时间:2014年1月13日至1月16日17:00截止。

(一)网络报名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表”等,根据自身条件,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和上传照片。报考者访问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www.ybpta.gov.cn/),按网络提示通过注册并登录,找到本次招聘报考页面,如实、准确填写各项信息,同时按网络提示要求上传JPG格式(15-20kb)的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彩色黑白均可,照片须清晰。上传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报考人员填报的所有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者的聘用资格。

3.网上审查。网上审查只对考生上传的照片是否符合规范进行审核,不对报名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及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审核。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以现场资格审查的结果最终确定。网上审查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类别岗位。网上审查通过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网上审查时间截止于2014年1月17日12:00。

4.网上缴费。网上照片审查通过的考生,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截止于2014年1月17日23:00。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1科缴费50元。通过网络照片审查合格的报考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5.打印报名表。报考者须在填报信息并缴费成功后及时登陆宜宾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宜宾市公开招聘乡镇教育和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入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录入表)一式两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不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打印报名信息录入表的,后果自负。

(二)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和缴费成功的报考者,请于2014年1月22日至25日前登录宜宾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笔试准考证,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三)约定和说明事项

(1)报考范围规定为“宜宾市”的,是指下列情况中的一种:

一是截止报名第一日报考者正住户口在宜宾市辖区范围内(含八县二区及临港区)的。现场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户口簿,属于集体户口的,提供常住人口登记表。

二是在宜院校(如宜宾学院、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就读的外地生源的应届毕业生和户口未迁出宜宾的往届毕业生(各县根据确定的报考范围决定此条说明是否保留),视为宜宾市范围,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学校所在地户籍管理机关证明。

三是市外院校就读的宜宾籍应往届毕业生(包括户口尚未迁入宜宾市的)。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入学前户籍簿(或入学前户籍管理机关证明)、“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

四是截至报名第一日在宜宾市行政区域内政府所属人才交流机构办理了基本人事代理和户籍代理。

(2)报考者的年龄按周岁计算,如报考岗位年龄为25周岁的,是指本次招聘报名第一日未满26周岁的都符合报考岗位的年龄条件。

(3)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要求应完全相符。凡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职称、职(执)业资格等各种证书、证明必须是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

(4)岗位有特别和其他规定、约定的,按岗位表执行。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报考者先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面试公告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

(一)笔试。乡镇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医技岗位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和《心理素质测评》;乡镇学校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心理素质测评》。考试范围以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公布在中国三江人才网资料下载栏里。

笔试时间为2014年1月25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成绩的计算方式为《心理素质测评》×50%+《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或《医学基础知识》×50%。笔试各科成绩加总后按四舍五入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将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和宜宾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二)面试。

1.资格审查

参加笔试考生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达到3:1以上比例的,按考生人数与岗位名额3:1的比例,依据同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笔试考生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未达3:1比例的,该岗位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笔试考生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之比仅为1:1的,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实行最低分数线控制,未达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应携带本人《考生报名信息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14届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1份);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1份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2.面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事项在三江人才网和宜宾人事考试网上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计算: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考核、公示及递补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

体检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以《教育公共基础》或《医学基础知识》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实际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之比仅为1:1的,如考生综合能力未达招聘岗位要求的,亦可取消招聘。

2.体检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岗位表有特殊体检要求的,从其规定。

(2)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印发的《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后意见)执行。2014年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在提供本人2014年教师资格体检材料后可免体检。其余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3)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4)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考核

考核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进行综合考核。

(三)公示

1.拟聘用人员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和宜宾人事考试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已经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人员,考核结束后,即行公示。属201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面试结束后,先签订就业协议书,待毕业后通过资格复审和体检考核合格后,再进行公示。

(四)递补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者,按照规定办理人事聘用相关手续。

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需参加岗前培训。试用期间、试用期满以及岗前培训不合格的,按程序解除聘用资格。试用期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831—5103556。

九、特别提示

(一)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和各县(区)发布的公告,将会在中国三江人才网或宜宾人事考试网上及时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新招聘人员均应有不低于3年的最低服务期,服务期未满的,不得办理调流动。

(四)按本公告招聘的专科学历临床医生需在工作3年之内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需在3年内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其他医技人员也应在工作3年内取得相应执(职)业资格,否则,聘用单位可予以解聘,终止人事聘用关系。招聘的教师必须在聘用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十、本公告由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负责解释。

十一、相关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831-4623001

网上报名服务电话:028-85141851

网上技术服务QQ号:800007382

宜宾人事考试中心:0831-8247733 8247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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