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制度(古代科举制度常识解)

2024-03-31 14:39:48

1. 中国古代科举考试制度的基本常识

创始于隋,形成于唐,完备于宋,强化于明,至清趋向衰落。

在隋朝以前,中国古代官吏选拔制度各代不同,但荐举任官制一直占有重要地位。

魏晋南北朝奉行“九品中正制”,世家大族把持乡举里选,垄断仕途。

隋朝科举考试属初创阶段,为地方荐举与中央考试相结合。

唐承隋制,使科举考试制度化并逐步完善。唐初科举分两种:①常科,岁考一次;②制科,由皇帝主持,按形势需要临时下令举行。

宋朝科举沿唐之旧,更为完备。其科目以进士为重,增加殿试,由皇帝亲策。考试内容从神宗起改以经义为主。

明代科举仅进士一科。为强化专制主义君主集权,控制思想文化,明据元代科举命题取自朱熹《四书集注》之法,规定试卷应“代圣人之言”,以程朱理学观点指导作文。同时规定试卷须用八股文体写作。

以经义八股为考试内容的科举制度发展至清朝,弊端已暴露无遗。清初即有大臣建议改革,但清统治者为推行文化专制主义,将科举考试作为笼络汉族士大夫的手段和禁锢知识分子思想的工具,除分满人、 *** 两榜录取以优待八旗子弟外,余皆承明之旧。

光绪三十一年(1905),随着近代科学文化的传入和国内民主革命运动的高涨,终于迫使清廷下令“停科举以广学校”,废除了行之千年的科举考试制度。

2. 中国古代科考的详细历史知识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最早起源于隋代。

隋朝统一全国后,为了适应封建经济和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为了扩大封建统治阶级参与政权的要求,加强中央集权,于是把选拔官吏的权力收归中央,用科举制代替九品中正制。隋炀帝大业三年开设进士科,用考试办法来选取进士。

进士一词初见于《礼记·王制》篇,其本义为可以进受爵禄之义。当时主要考时务策,就是有关当时国家政治生活方面的政治论文,叫试策。

这种分科取士,以试策取士的办法,在当时虽是草创时期,并不形成制度,但把读书、应考和作官三者紧密结合起来,揭开中国选举史上新的一页。唐玄宗时礼部尚书沈既济对这个历史性的变化有过中肯的评价:"前代选用,皆州郡察举……至于齐隋,不胜其弊……是以置州府之权而归于吏部。

自隋罢外选,招天下之人,聚于京师春还秋住,乌聚云合。" 科举考试共分为四级:院试——乡试——会试——殿试四级。

院试未考中前叫“童生”“童子”。考中后称“生员”“秀才” 。

乡试(大比)每三年考一次,参考者秀才,及格者员举人,第一名称解元。考期在八月,故又称“秋闱”。

会试是在乡试的基础上地蚝的。时间是在乡试的第二年春天,地点京城礼部官衙,考中后称“贡士”,第一名叫“会元”。

殿试由皇帝主持考试,考中了就叫进士。贡士才有参考资格。

殿试分三甲(三等)录取。一甲赐进士及第,二甲进士出身,第三甲赐同进士出身,殿试第一名叫状元,二名叫榜眼,三名探花。

八股文:又叫八比文、制文、时文。是乡试会试必做的一种文体。

文章四破题、承题、起讲、入手、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八部分组成。

3. 科举的知识

你好:科举考试起源于隋,完善于唐,发展于宋,鼎盛于明(改为八股文),废除于清(清光绪年间废除).另附上关于科举考试的分类(清朝时期的): 科举考试: 1.童子试: ① 县试(需要5人保举,其中4百姓,1秀才)(由县令出题主考) ② 府试(需要6人保举,其中4百姓,2秀才)(由知府出题主考) ③ 院试(由中央派来的学政出题主考) (全部通过获得“生员”称号,俗称“秀才”) 2.正试: ① 乡试(乡试第一获得“解元”称号,其余获得“举人”称号) ② 会试(会试第一获得“会元”称号,其余获得“贡士”称号(俗称“贡生”)) ③ 殿试(殿试第一获得“状元”称号,第二获得“榜眼”称号,第三获得“探花”称号。

此三名合称“一甲”)(第四到第十合称“二甲”) (只有获得“秀才”称号后才有资格参加正试) 3.戏子、罪犯、丁忧(父母死亡三年之内的人)不得参加考试 父为主考官的也不得参加考试 4.同时拿到“解元”、“会元”、“状元”叫“连中三元”,中国历史上“连中三元”的人不超过5个 楼上的大虾说得很全了,佩服佩服.以上是我的观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4. 我国古代科举制的详细过程

魏晋以来,采用九品中正制,官员大多从各地高门权贵的子弟中选拔。

权贵子弟无论优劣,都可以做官。许多出身低微但有真才实学的人,却不能到中央和地方担任高官。

为改变这种弊端,隋文帝开始用分科考试的方法来选拔官员。他令各州推举人才,参加考试,合格的可以做官。

隋炀帝时期正式设置进士科,考核参选者对时事的看法,按考试成绩选拔人才。中国科举制度正式诞生。

唐朝时,唐太宗重视人才的培养和选拔,扩充国学的规模,扩建学舍,增加学员;武则天大力提倡科举,开创殿试和武举;唐玄宗把诗赋作为进士科主要考试内容。到明朝,科举考试形成了完备的制度,共分四级:院试(即童生试)、乡试、会试和殿试,考试内容基本是儒家经义,以“四书”文句为题,规定文章格式为八股文,解释必须以朱熹《四书集注》为准。

5. 简单介绍下古代科举考试制度

我国官员考录制度的渊源可以追溯到汉代的选举制度。

汉代的选举制度主要是乡举里选,即地方上选举人才到中央做事。选出的人多为贤良。

即有才能的人。选举的办法是考官提出策问,要求考生提出对策。

一旦考中,即直接挑选任用。 魏晋南北朝时创设九品中正制,将推举人才登记在册,由有关官员核定后送到吏部,吏部根据表格中官员们核定的等级和评语量才任用/ 唐代为考试录用,即科举制,个人各自到地方 *** 报名,参加中央考试,但是,报考者不得为商人和工人,考试及格即为进士及弟。

这便是做官的资格了,在实际任用时,还要经过吏部的再考试,考试侧重仪表,口试,与行政公文等,应考者大多是寒窗苦读的农村子弟,凭考试成绩,只要及第,即获录用。 到了明代,报考人数增加,考试程序也繁杂起来,它实行的是三考制度,即先是府县考,考上就是县学生,俗称秀才,其次是省试,考试地点在省会,也叫乡试,中试者俗称举人,再次是会试,举人送到中央会考,中者即为进士,俗称进士及第,进士翰林才能做大官,秀才举人则只能做小官。

考试内容为八股文,即拿出:“四书”“五经”中的一名话进行分析论证,写出一篇观点鲜明,论述深刻,结构完美的“八股”议论文,,这种方式直延续到清代末年。 自己打上的,可能有错别字,累死我了。

6. 科举考试要经过哪些步骤

童生试:也叫“童试”,明代由提 学官主持、清代由各省学政主持的地方 科举考试,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 阶段,院试合格后取得生员(秀才)资 格,方能进入府、州、县学学习,所以 又叫入学考试。

应试者不分年龄大小都 称童生。 乡试:也称为“大以”,是明清两代每三年在各省省城(包括京城)举 行的一次考试,因在秋八月举行,故又 称秋闱(闱,考场)。

凡本省生员与监 生、贡生、荫生、官生,经科考、录 科、录遗考试合格者,均可应考。主考 官由皇帝委派。

考后发布正、副榜,正 榜所取的叫举人,第一名叫解元。会试:各地于秋季发解举人,冬季 集中于京师礼部,参加于来春举行的考 试,称会试。

唐、宋时已然,至元代皇 庆二年始有其名。 明清两代每三年在京 城举行的一次考试,又称“礼部试”、“春试”、“春闱”、“礼闱”。

考试 由礼部主持,皇帝任命正、副总裁,各 省的举人及国子监监生皆可应考,录取 三百名为贡士,第一名叫会元。成贡士 后可参加殿试。

殿试:是科举制最高级别的考试, 皇帝在殿廷上,对会试录取的贡士亲自 策问,以定甲第。 实际上皇帝有时委派 大臣主管殿试,并不亲自策问。

录取分 为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的 称号,第一名称状元(鼎元),第二名 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的称号;三甲若干 名,赐“同进士出身”的称号。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一、二、三甲 统称进士。

7. 求我国古代的科举的详细制度

中国的科举制度,大约滥觞于隋代,历经唐 宋、元各朝发展,乃成为国家取士用人的正途。

到了明代,制度愈形缜密,并创出一套以羁糜牢笼儒生的八股制义文体,清代又因袭前明遗规,办理更为严苛。有人形容科举是中国一千三百多年的人间炼狱,一点也不为过。

清朝末年,海运大开,西洋文化随之而来,所谓「代圣人立言」的八股文辞,已经不合时宜,清廷就在光绪三十一年颁布了开办学堂、停止科举的诏令,于是上一年的「甲辰正科」,就成为科举制度的绝响了。 停止科举考试,迄今将近百年,当年曾身历其境的儒生,早已凋零殆尽,但社会上一些与科举有关的名词,仍常挂在人们的嘴边,甚至习俗上也会受到若干影响。

当然时代在变,科举考试的一些弊病,无可否认的,在现代社会中仍改头换面,形成受人诟病的「新科举」,然而在没有更公平的方法之前,即使是几乎可与古代科举划上等号的各项考试,还会是许多人的梦魇。 清代各府县儒学生员,俗称秀才,为科举制度上最基本的功名,有了秀才资格,才能参加省级的举人考试(乡试)。

秀才考试又称小试或童子试,每三年举行二次。逢辰、戌、丑、未年,称为岁试,文武童生并考,逢寅、申、己、亥年,称为科试,只考文童生。

每次的考试,都必须经过县试、府试、院试(学政)三个阶段,考生无论年纪多大,通称为「童生」,但考试时则分「已冠」(十六岁以上)、「未冠」(十五岁以下)两个层级出题。县试共考六场,俗称一考五覆,县试第一名称「县案首」,有一不成文规定,将来院试必取进为秀才。

初进学的秀才,称为附生,附生升廪生,廪生升岁贡生(含恩贡生),都必须经过岁试,依次递补。廪生出贡,有一定年限,例如清初台湾府学是每年一贡,台湾、凤山、诸罗县学每二年一贡,彰化初设时四年一贡,到干隆末才改二年一贡。

这些依序出贡的贡生,便称为「岁贡」,假如出贡的年份,朝廷恰有重大庆典或喜事,则这年的岁贡,便称「恩贡」,恩贡有一项岁贡所无的特权,即非有重罪,学政不能呈请革去科名。正途出身的贡生,另有「拔贡」、「优贡」、「副贡」三种。

拔贡逢酉一选,也就是十二年考一次,优选者以小京官用,次选以教谕用。至于优贡,则是由地方教官保举品学兼优生员,项目呈送学政会同巡抚考试,非常难得。

副贡是由乡试卷中,选取文极佳却因额满见遗,或极好卷中稍有瑕疵的落第者,称为副贡。正途五贡之外,又有「准贡」、「廪贡」、「增贡」、「附贡」、「例贡」等名目,都由捐纳而来,视其身分,而名目也不相同。

从前的举人考试,三年一科,正式的名称叫「乡试」,也雅称为「乙科」,考上的就是举人了。乡试都在各省省会举行(每年秋八月)。

乡试的考场,称为「贡院」,每次须考三场,日各一场,共三日考完。 通过了乡试的举人,紧接着就是明年二月在京师举行的会试。

会试和乡试相同,都是三年一科,逢丑、未、辰、戌为会试之年。会试考试仍是三场,赴试的举子,都享受公费待遇,,公家应车船,称为「公车」。

中式会试,称为「贡士」,贡士第一名为「会元」,前十名为「元魁」,十一至二十名为「会魁」。贡士要经过保和殿覆试,且列等,才有资格参加殿试。

覆试的等第,将来作为进士甲第的依据。殿试也叫廷试,例于四月二十二日举行,地点仍是保和殿,殿试试卷写法有一定的格式,每份试卷,都须经八位读卷官阅过,最后拟定前十名进呈御览,钦定名次,一甲共三名,依次为状元、榜眼、探花,其它七名列入二甲。

新进士受职前,又须经过朝考,朝考分三等,一等第一名称「朝元」,之后核计覆试、殿设、朝考三者的等第授职,优者授翰林院庶吉士或庶吉士,俗称「馆选」。 武科考试 其次,附带略谈清代的武科考试,武科的应试阶段与科名,大抵与文科相同。

如通过院试为武生员,武生员通过乡试为武举人,武举人通过会试、殿试为武进士,一甲的三鼎甲,也分别称武状元、武榜眼、武探花,其它一切仪注,也都与文科无异。文武之间的差异,最主要在于武科没有廪生、贡生阶段,另外武举人直接应殿试,也忽略了贡士阶段,当然更没有翰林这项荣衔了。

武试,所考项目以武技为主,童试分内外场共三场,先考外场,第一场考马射,第二场先考步射,通过这后,再试硬弓,次试刀、石(技勇)。外场之后,接着考第三场,默写武经,但实际上考生多不识字,终至流于形式,或干脆请人代写,形同虚设。

武乡试、武会试、殿试,仍不出马步射、硬弓、刀、石范围,只是过程更为严苛而已。

8. 我国古代科举制的详细过程

魏晋以来,采用九品中正制,官员大多从各地高门权贵的子弟中选拔。

权贵子弟无论优劣,都可以做官。许多出身低微但有真才实学的人,却不能到中央和地方担任高官。

为改变这种弊端,隋文帝开始用分科考试的方法来选拔官员。他令各州推举人才,参加考试,合格的可以做官。

隋炀帝时期正式设置进士科,考核参选者对时事的看法,按考试成绩选拔人才。中国科举制度正式诞生。

唐朝时,唐太宗重视人才的培养和选拔,扩充国学的规模,扩建学舍,增加学员;武则天大力提倡科举,开创殿试和武举;唐玄宗把诗赋作为进士科主要考试内容。到明朝,科举考试形成了完备的制度,共分四级:院试(即童生试)、乡试、会试和殿试,考试内容基本是儒家经义,以“四书”文句为题,规定文章格式为八股文,解释必须以朱熹《四书集注》为准。

隋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起源

唐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完备

宋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改革时期

明朝: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鼎盛时期

清代 -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灭亡

国古代科举制度

科举是中国古代读书人的所参加的人才选拔考试。它是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科举制从隋代开始实行,到清光绪二十七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经历了一千三百多年。

隋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起源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最早起源于隋代。隋朝统一全国后,为了适应封建经济和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为了扩大封建统治阶级参与政权的要求,加强中央集权,于是把选拔官吏的权力收归中央,用科举制代替九品中正制。隋炀帝大业三年开设进士科,用考试办法来选取进士。进士一词初见于《礼记·王制》篇,其本义为可以进受爵禄之义。当时主要考时务策,就是有关当时国家政治生活方面的政治论文,叫试策。这种分科取士,以试策取士的办法,在当时虽是草创时期,并不形成制度,但把读书、应考和作官三者紧密结合起来,揭开中国选举史上新的一页。唐玄宗时礼部尚书沈既济对这个历史性的变化有过中肯的评价:“前代选用,皆州郡察举……至于齐隋,不胜其弊……是以置州府之权而归于吏部。自隋罢外选,招天下之人,聚于京师春还秋住,乌聚云合。”

唐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完备

推翻隋朝的统治后,唐王朝的帝王承袭了隋朝传下来的人才选拔制度,并做了进一步的完善。由此,科举制度逐渐完备起来。在唐代,考试的科目分常科和制科两类。每年分期举行的称常科,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的考试称制科。

常科的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五十多种。其中明法、明算、明字等科,不为人重视。俊士等科不经常举行,秀才一科,在唐初要求很高,后来渐废。所以,明经、进士两科便成为唐代常科的主要科目。唐高宗以后进士科尤为时人所重。唐朝许多宰相大多是进士出身。常科的考生有两个来源,一个是生徒,一个是乡贡。由京师及州县学馆出身,而送往尚书省受试者叫生徒;不由学馆而先经州县考试,及第后再送尚书省应试者叫乡贡。由乡贡入京应试者通称举人。州县考试称为解试,尚书省的考试通称省试,或礼部试。礼部试都在春季举行,故又称春闱,闱也就是考场的意思。

明经、进士两科,最初都只是试策,考试的内容为经义或时务。后来两种考试的科目虽有变化,但基本精神是进士重诗赋,明经重帖经、墨义。所谓帖经,就是将经书任揭一页,将左右两边蒙上,中间只开一行,再用纸帖盖三字,令试者填充。墨义是对经文的字句作简单的笔试。帖经与墨义,只要熟读经传和注释就可中试,诗赋则需要具有文学才能。进士科得第很难,所以当时流传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的说法。

常科考试最初由吏部考功员外郎主持,后改由礼部侍郎主持,称“权知贡举”。进士及第称“登龙门”,第一名曰状元或状头。同榜人要凑钱举行庆贺活动,以同榜少年二人在名园探采名花,称探花使。要集体到杏园参加宴会,叫探花宴。宴会以后,同到慈恩寺的雁塔下题名以显其荣耀,所以把又把中进士称为“雁塔题名”。唐孟郊曾作《登科后》诗:“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朝看遍长安花。”所以,春风得意又成为进士及第的代称。常科登第后,还要经吏部考试,叫选试。合格者,才能授予官职。唐代大家柳宗元进士及第后,以博学宏词,被即刻授予“集贤殿正字”。如果吏部考试落选,只能到节度使那儿去当幕僚,再争取得到国家正式委任的官职。韩愈在考中进士后,三次选试都未通过,不得不去担任节度使的幕僚,才踏进官场。

唐代取士,不仅看考试成绩,还要有各名人士的推荐。因此,考生纷纷奔走于公卿门下,向他们投献自己的代表作,叫投卷。向礼部投的叫公卷,向达官贵人投的叫行卷。投卷确实使有才能的人显露头角,如诗人白居易向顾况投诗《赋得原上草》受到老诗人的极力称赞。但是弄虚作假,欺世盗名的也不乏其人。

武则天载初元年二月,女皇亲自“策问贡人于洛成殿”,这是我国科举制度中殿试的开始,但在唐代并没有形成制度。

在唐代还产生了武举。武举开始于武则天长安二年,公元702年。应武举的考生来源于乡贡,由兵部主考。考试科目有马射、步射、平射、马枪、负重等。“高第者授以官,其次以类升”。

宋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改革时期

宋代的科举,大体同唐代一样,有常科、制科和武举。相比之下,宋代常科的科目比唐代大为减少,其中进士科仍然最受重视,进士一等多数可官至宰相,所以宋人以进士科为宰相科。宋吕祖谦说:“进士之科,往往皆为将相,皆极通显。”当时有焚香礼进士之语。进士科之外,其它科目总称诸科。宋代科举,在形式和内容上都进行了重大的改革。

首先,宋代的科举放宽了录取和作用的范围。宋代进士分为三等:一等称进士及等;二等称进士出身;三等赐同进士出身。由于扩大了录取范围,名额也成倍增加。唐代录取进士,每次不过二、三十人,少则几人、十几人。宋代每次录取多达二、三百人,甚至五、六百人。对于屡考不第的考生,允许他们在遇到皇帝策试时,报名参加附试,叫特奏名。也可奏请皇帝开恩,赏赐出身资格,委派官吏,开后世恩科的先例。

宋代确立了三年一次的三级考试制度。宋初科举,仅有两级考试制度。一级是由各州举行的取解试,一级是礼部举行的省试。宋太祖为了选拔真正踏实于封建统治而又有才干的人担任官职,为之服务,于开宝六年实行殿试。自此以后,殿试成为科举制度的最高一级的考试,并正式确立了州试、省试和殿试的三级科举考试制度。殿试以后,不须再经吏部考试,直接授官。宋太祖还下令,考试及第后,不准对考官称师门,或自称门生。这样,所有及第的人都成了天子门生。殿试后分三甲放榜。南宋以后,还要举行皇帝宣布登科进士名次的典礼,并赐宴于琼苑,故称琼林宴,以后各代仿效,遂成定制。宋代科举,最初是每年举行一次,有时一、二年不定。实英宗治平三年,才正式定为三年一次。每年秋天,各州进行考试,第二年春天,由礼部进行考试。省试当年进行殿试。

从宋代开始,科举开始实行糊名和誉录,并建立防止徇私的新制度。从隋唐开科取士之后,徇私舞弊现象越来越严重。对此,宋代统治者采取了一些措施,主要是糊名和誉录制度的建立。糊名,就是把考生考卷上的姓名、籍贯等密封起来,又称“弥封”或“封弥”。宋太宗时,根据陈靖的建议,对殿试实行糊名制。后来,宋仁宗下诏省试、州试均实行糊名制。但是,糊名之后,还可以认识字画。根据袁州人李夷宾建议,将考生的试卷另行誉录。考官评阅试卷时,不仅仅知道考生的姓名,连考生的字迹也无从辨认。这种制度,对于防止主考官徇情取舍的确发生了很大的效力。但是,到了北宋末年,由于政治日趋腐败,此项制度也就流于形式了。宋代在考试形式上的改革,不但没有革除科举的痼疾,反而使它进一步恶化。

宋代科举在考试内容上也作了较大的改革。宋代科举基本上沿袭唐制,进士科考帖经、墨义和诗赋,弊病很大。进士以声韵为务,多昧古今;明经只强记博诵,而其义理,学而无用。王安石任参知政事后,对科举考试的内容着手进行改革,取消诗赋、帖经、墨义,专以经义、论、策取士。所谓经义,与论相似,是篇短文,只限于用经书中的语句作题目,并用经书中的意思去发挥。王安石对考试内容的改革,在于通经致用。熙宁八年,神宗下令废除诗赋、贴经、墨义取士,颁发王安石的《三经新义》和论、策取士。并把《易官义》、《诗经》、《书经》、《周礼》、《礼记》称为大经,《论语》、《孟子》称为兼经,定为应考士子的必读书。规定进士考试为四场:一场考大经,二场考兼经,三场考论,最后一场考策。殿试仅考策,限千字以上。王安石的改革,遭到苏轼等人的反对。后来随着政治斗争的变化,《三经新义》被取消,有时考诗赋,有时考经义,有时兼而有之,变换不定。

明朝: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鼎盛时期

元代开始,蒙古人统治中原,科举考试进入中落时期,但以四书试士,却是元代所开的先例。

元朝灭亡后,明王朝建立,科举制进入了它的鼎盛时期。明代统治者对科举高度重视,科举方法之严密也超过了以往历代。

明代以前,学校只是为科举输送考生的途径之一。到了明代,进学校却成为了科举的必由之路。明代入国子监学习的,通称监生。监生大体有四类:生员入监读书的称贡监,官僚子弟入监的称荫监,举人入监的称举监,捐资入监的称例监。监生可以直接做官。特别是明初,以监生而出任中央和地方大员的多不胜举。明成祖以后,监生直接做官的机会越来越少,却可以直接参加乡试,通过科举做官。

参加乡试的,除监生外,还有科举生员。只有进入学校,成为生员,才有可能入监学习或成为科举生员。明代的府学、州学、县学、称作郡学或儒学。凡经过本省各级考试进入府、州、县学的,通称生员,俗称秀才。取得生员资格的入学考试叫童试,也叫小考、小试。童生试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院试由各省学政主持,学政又名提督学院,故称这级考试为院试。院试合格者称生员,然后分别分往府、州、县学学习。生员分三等,有廪生、增生、附生。由官府供给膳食的称廪膳生员,简称廪生;定员以外增加的称增广生员,科称增生;于廪生、增生外再增名额,附于诸生之末,称为附学生员,科称附生。考取生员,是功名的起点。一方面、各府、州、县学中的生员选拔出来为贡生,可以直接进入国子监成为监生。一方面,由各省提学官举行岁考、科考两级考试,按成绩分为六等。科考列一、二等者,取得参加乡试的资格,称科举生员。因此,进入学校是科举阶梯的第一级。

明代正式科举考试分为乡试、会试、殿试三级。乡试是由南、北直隶和各布政使司举行的地方考试。地点在南、北京府、布政使司驻地。每三年一次,逢子、午、卯、酉年举行,又叫乡闱。考试的试场称为贡院。考期在秋季八月,故又称秋闱。凡本省科举生员与监生均可应考。主持乡试的有主考二人,同考四人,提调一人,其它官员若干人。考试分三场,分别于八月九日、十二日和十五日进行。乡试考中的称举人,俗称孝廉,第一名称解元。唐伯虎乡试第一,故称唐解元。乡试中举叫乙榜,又叫乙科。放榜之时,正值桂花飘香,故又称桂榜。放榜后,由巡抚主持鹿鸣宴。席间唱《鹿鸣》诗,跳魁星舞。

会试是由礼部主持的全国考试,又称礼闱。于乡试的第二年即逢辰、戍、未年举行。全国举人在京师会试,考期在春季二月,故称春闱。会试也分三场,分别在二月初九、十二、十五日举行。由于会试是较高一级的考试,同考官的人数比乡试多一倍。主考、同考以及提调等官,都由较高级的官员担任。主考官称总裁,又称座主或座师。考中的称贡士,俗称出贡,别称明经,第一名称会元。

殿试在会师后当年举行,时间最初是三月初一。明宪宗成经八年起,改为三月十五。应试者为贡士。贡士在殿试中均不落榜,只是由皇帝重新安排名次。殿试由皇帝新自主持,只考时务策一道。殿试毕,次日读卷,又次日放榜。录取分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第一名称状元、鼎元,二名榜眼,三名探花,合称三鼎甲。二甲赐进士出身,三甲赐同进士出身。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一、二、三甲通称进士。进士榜称甲榜,或称甲科。进士榜用黄纸书写,故叫黄甲,也称金榜,中进士称金榜题名。

乡试第一名叫解元,会试第一名叫会元,加上殿试一甲第一名的状元,合称三元。连中三元,是科举场中的佳话。明代连中三元者仅洪武年间的许观和正统年间的商辂二人而已。

殿试之后,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编修。其余进士经过考试合格者,叫翰林院庶吉士。三年后考试合格者,分别授予翰林院编修、检讨等官,其余分发各部任主事等职,或以知县优先委用,称为散馆。庶吉士出身的人升迁很快,英宗以后,朝廷形成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的局面。

明代乡试、会试头场考八股文。而能否考中,主要取决于八股文的优劣。所以,一般读书人往往把毕生精力用在八股文上。八股文以四书、五经中的文句做题目,只能依照题义阐述其中的义理。措词要用古人语气,即所谓代圣贤立言。格式也很死。结构有一定程式,字数有一定限制,句法要求对偶。八股文也称制义、制艺、时文、时艺、八比文、四书文。八股文即用八个排偶组成的文章,一般分为六段。以首句破题,两句承题,然后阐述为什么,谓之起源。八股文的主要部分,是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四个段落,每个段落各有两段。篇末用大结,称复收大结。八股文是由宋代的经义演变而成。八股文的危害极大,严重束缚人们的思想,是维护封建专制治的工具,同进也把科举考试制度本身引向绝路。明末清初著名学者顾炎武愤慨地说:“八股盛而《六经》微,十八房兴而二十一史废‘。又说:”愚以为八股之害,甚于焚书。“

清代 -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灭亡

清代的科举制度与明代基本相同,但它贯彻的是民族歧视政策。满人享有种种特权,做官不必经过科举途径。清代科举在雍正前分满汉两榜取士,旗人在乡试、会试中享有特殊的优特,只考翻译一篇,称翻译科。以后,虽然改为满人、汉人同试,但参加考试的仍以汉人为最多。

科举制发展到清代,日趋没落,弊端也越来越多。清代统治者对科场舞弊的处分虽然特别严厉,但由于科举制本身的弊病,舞弊越演越烈,科举制终于消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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