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信息网(呼和浩特中考分招政策)

2024-03-27 19:36:49

呼和浩特中考分招政策如下:

1、按照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进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

2、2023年中考按照统一命题、统一施考、统一网上阅卷网上填报志愿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实时动态录取的方式进行

3、市教育局按照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的总体要求依据中考报名人数制定《2023-2024学年度市区高中招生计划》,在“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信息网”

4、2023年中考实行“七科五考+结业考试+体质测试”升学考试制度。其中,结业考试为初二年级生物、地理综合考试

5、2023年中考体质测试相关事宜另行发文公布

6、初中考查科目均由学校组织实施,考查科目成绩以等第形式呈现,分为A(合格)、B(不合格)。全部合格后方可结业,并作为高中录取准入条件

初中考查科目确定为: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信息技术,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即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生物实验操作在初二年级下学期组织考查,其余科目在初三年级下学期组织考查

7、考生综合素质的评价结果要作为普通高中录取的必要条件。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必须在B级(良好)以上;一般普通高中录取,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必须在C级(合格)以上。

8、呼和浩特市土默特中学可向市属五个旗县招收30名优秀结业生(2024年起不再面向市属五个旗县招生),其他市区各公办、民办普通高中一律不得录取在市属五个旗县参加统一中考的考生。市区各公办、民办普通高中不得录取中考成绩在市区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下的考生。

9、呼和浩特市第十四中学开设1个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高中实验班,招收市四区初中阶段使用民族语言授课的学生,在高中阶段全部科目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选修少数民族语文科目。

10、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招收民族语言授课班2个,面向市四区招生;同时面向全自治区民族语言授课初中结业生招收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实验班学生120人,其中面向呼和浩特市招收10人。

11、市区农村公办普通高中如在统一网上实时动态录取时未完成招生计划,可在下一录取批次进行单独划线补录,补录线不得低于各区教育局审批划定的农村公办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

12、各旗县教育局在全市统一安排下,制定本地区高中招生方案,落实旗县优质高中“分招”政策,完成2023年本地区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旗县各普通高中严禁录取中考成绩在当地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下的考生。

13、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执行“分招”政策。

2023年呼和浩特市第一中学、第二中学、第六中学、第十四中学、第十八中学、第三十八中学、土默特中学、铁路第一中学、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中学9所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将招生计划的50%对市区各初中学校实行“分招”。2020年入学(2023年参加中考)的初中结业生确认“分招”资格,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通过2020年市区公办、民办初中学校同步电脑派位或随机录取(含统筹安排入学),且在被录取学校连续就读满三年的学生。

(2)综合素质评价在B级以上

择校生和社会零散生不具有“分招”资格。“分招”名额分配及名单公示等相关事宜将另文公布。

14、公办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不得突破当年招生计划的5%。

体育、艺术特长的应届初中结业生需到所报志愿学校登记,并进行专业测试,各学校需在2023年6月22日前将本校组织测试合格学生名单统一报送市教育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考务组,同时在“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后确认生效。

原则上,艺术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为市区“统招”最低录取分数线的80%:体育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为市区“统招最低录取分数线的70%。

对于个别音体美方面专业成绩特别突出,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经毕业学校推荐、招生学校测试、录取学校张贴公示.所在辖区教育主管部门备案汇总后,报市教育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考务组,并在“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信息网”公示7日后录取。

2023年呼市小升初报名时间

系统问题。2022年临汾小升初摇号结果当日进行公示,学生查询不找摇号结果,通常是系统的问题,可联系省招生考试院反映情况,或者网站有技术客服也可以联系处理。2022小升初派位结果查询也可以通过登录进入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信息网,点击“2022年小升初录取结果查询”红色飘窗进行查询。

2023年呼和浩特小升初报名时间为2023年6月20日8:00-26日18: 00。

这些时间点不能错过:

1、“小升初”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20日至6月26日

市四区通过户籍和学籍审核、符合升学条件的小学结业生,登录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信息网,填报公办初中志愿或民办初中志愿。

2、7月4日,电脑派位和随机录取

公开进行公办学校电脑派位和民办学校随机录取现场会。电脑派位和随机录取结束后,在公开监督下,将录取结果刻录成光盘,之后由录取学校负责发放录取通知书。新生入学报到时应携带录取通知书、户口簿。

3、7月7日—14日,统筹派位

凡第一次未被初中学校录取的所有符合条件的学生将统筹派位至有空余学位的区属公办或民办学校就读。参加统筹派位的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志愿。

已通过电脑派位和随机录取的学生,教育行政部门将不再为其安排学位。统筹派位结束后,被录取学生在录取学校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到。

4、开学前两周内,阳光分班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办学校起始年级“阳光分班”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各学校在规定时间内把新生全部录入分班软件,保证新生全部参加“阳光分班”。分班要做到班级规模、学生性别、教师配备等各方面均衡组合。

呼和浩特市2023年小升初政策:

1、坚持“就近入学”

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学位供给,优化资源配置,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目标要求,综合考虑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科学划定服务范围。

公办学校采取单校划片与多校划片相结合方式入学。民办学校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区(市)县学生入学需求。

2、坚持“免试入学”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严禁义务教育学校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评测等招生。初中未按政策规定入学的,将不能享受成都市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政策。

3、坚持“公民同招”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学校不得在成都市外招生,违规跨市(州)招生的将不予注册学籍。

4、坚持“均衡分班”

学校按照“班额、生源、男女比例等基本均衡”的原则,均衡编班、配置师资,不得以教育信息化改革等名义分班并取名。

目前,全市义务教育优质学校达693所,实现了优质教育资源总量“多起来”,老百姓的认同度“高起来”,入学“舍近求远”的现象少了,家门口就近上好学的多了,就近入学成为新常态。

以上数据出自呼市本地宝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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