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未过户事故纠纷(二手车买出了没有过户)

2024-05-05 03:53:47

法律分析: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二手车未过户没签合同,出了事谁负责

1.二手车未过户的交通事故谁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条规定:当事人之间以买卖方式转让、交付机动车,但尚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该机动车属于一方责任的,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责任。

交通事故民事责任属于侵权责任,归责原则应以过错责任原则为基础。因此,当事人责任的基础必须符合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即过错、损害结果、行为与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当该车已经交付使用而未办理过户登记时,由于买受人已经拥有该车且事实上具有支配地位,该车的所有利益均归买受人所有,买受人作为实际所有人,实际拥有并使用该车。

至于原车主,虽然是注册车主,但交车已经失去了对汽车的控制和运营利益,汽车实际上已经脱离了他的控制范围。因此,如果在买受人管理和使用汽车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原车主没有过错,但买受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如何承担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过错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采取必要措施的,将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损失是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负责任。车辆已过户,但车辆过户尚未完成。此时,车辆的交易尚未完成。在此过程中,如果不幸发生事故,除非原车主有过错,否则受让方在驾驶机动车时应承担事故责任。通常先在交强险范围内进行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方支付赔偿。如果原业主有过错,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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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车签了合同没过户出了事故

二手车已签订买卖合同但未过户,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汽车卖了没过户,签了协议,出了事先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赔偿,超过限额的由卖方承担责任。因为法律规定,买卖机动车已经实际交付但未办理过户的,出了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保险公司赔偿,然后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交通事故负全责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1、当事人逃逸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2、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3、值得重视的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肇事人一般应负事故全部责任。

(1)追尾前车的;

(2)倒车尾撞后车的;

(3)溜车的;

(4)不按规定开关车门的;

(5)逆向行驶的;

(6)闯单行道或禁行道路行驶的;

(7)变更车道未让本车道车的;

(8)支路车未让干路车的;

(9)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

(10)不按规定超车的;

(11)不按规定掉头的;

(12)不按规定会车的;

(13)违反交通信号指示的;

(14)遇放行信号未让先被放行车的;

(15)遇停止信号右转弯车未让被放行车的;

(16)遇停止信号T型路口直行车未让被放行车的;

(17)支干路不分的路口,非公共汽车、电车未让公共汽车、电车的;

(18)支干路不分的,同类车未让右边无来车的车辆;

(19)相对方向同类车相遇,左转弯车未让右转弯车的;

(20)进入环形路口车未让环形路口内车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七条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

第二百二十八条动产物权转让时,当事人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

二手车未过户发生事故责任在谁

法律分析: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作为一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依然遵循以交付为原则,以约定为例外。因此,机动车买卖中,所有权自交付时转移至买方,有约定的应以约定为准。虽未办理过户手续,但因车辆已交付,原车主既不能支配该车的运营,也不能从该车的运营中获得利益,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当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卖二手车没过户发生交通事故

如果双方当事人签署了机动车买卖合同,实际交付车辆没有办理车辆过户手续,此时如果车辆发生事故,是有车辆实际受让方承担责任。因为机动车属于动产,以实际交付发生物权转移。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法律主观:

没过户的二手车发生交通事故,一般由受让人负责。转让车辆之后还需要办理过户手续,若是在尚未完成过户手续之前,受让人驾驶机动车发生了交通事故,同时属于机动车一方责任的,那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由保险公司作出赔偿,超出的部分则就有受让人承担责任。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四条 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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