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汽新能源(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

2024-04-06 23:22:31

易车讯? 近日,我们从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了解到,其发布了关于征求《四川省支持新能源与智能汽车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用18条政策支持新能源与智能汽车产业发展。具体涉及整车制造、动力电池、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具体原文如下:

为顺应国内外汽车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大趋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汽车产业的影响,支持我省新能源与智能汽车产业发展,提升研发创新和产业化能力,完善基础设施体系,加大推广应用力度,切实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第一条鼓励先进新产品研发,对省内企业新开发的新能源乘用车、客车、货车和氢燃料电池汽车产品,进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新发布车型,且在进入目录后一年时间内销量分别达到1000辆、200辆、500辆、50辆的,每个车型给予开发生产企业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财政厅)

第二条将氢燃料电池产品纳入四川省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支持范围,根据成套设备和单台设备的单价和实际销售总额按一定比例给予研制单位和用户单位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财政厅)

第三条对取得重大技术突破的新能源与智能汽车产业研发项目,按承担单位对项目的实际投入,给予不超过30%的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财政厅)

第四条支持新能源与智能汽车领域创新平台建设,对新获批的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按照国家支持建设资金的一定比例给予专项奖补,对新认定的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一次性给予1000万元专项补助。(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财政厅)

第五条支持市(州)加快建设道路机动车辆产品准入检验检测机构,对成功取得国家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资质的机构所在市(州),给予500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财政厅)

第六条统筹省级科技计划实施氢能源与智能汽车重大科技专项,鼓励省内氢燃料电池研发生产企业、整车制造企业、科研院所等开展技术攻关,支持在氢燃料电池系统、电解水制氢、氢能装备关键零部件及自动驾驶系统、人机交互系统、车联网、车路协同等方面取得技术突破。(责任单位:科技厅、财政厅)

第七条支持建设国内领先的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场,对投资大、产业带动强的项目按相应测试设备投入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支持车路协同基础设施建设及技术改造。(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交通运输厅、财政厅)

第八条支持省内整车企业提升产品品质、扩大销量,对新能源乘用车、货车、客车产品年销量达到10000辆、5000辆、3000辆,且年销量同比增长10%以上的,给予销售额0.5%的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财政厅)

第九条鼓励省内动力电池、氢燃料电池生产企业提升产品竞争力,加大与整车企业配套力度。动力电池企业年供货量首次达到5GWh的,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一次性奖励;氢燃料电池企业年供货量首次达到10MW的,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一次性奖励。企业获得奖励后的下一年度,动力电池、氢燃料电池企业年供货量同比增长达到20%的,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财政厅)

第十条对在我省新设立独立法人的新能源与智能汽车产业相关国际知名企业、国内整车10强企业、关键零部件(电池、电机、电控、车用传感器、车载芯片等)10强企业,来川投资建设的新能源与智能汽车领域重大项目,纳入省重点项目管理,在用地指标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财政厅)第十一条鼓励新能源汽车在公路客运、出租、环卫、邮政快递、城市物流配送、机场、港口等领域的应用,党政机关更新公务用车的,除特殊情况外,应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全力推进公交电动化(含氢燃料电池汽车),鼓励更新或新增城市公交车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招标采购时,不得设置不公正的限制条款。鼓励引导各(市)州将燃油退坡资金用于新能源客车运营和发展,积极支持省内企业生产的新能源汽车进入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公告。2021年,成都市公交车新增和更新车辆原则上全部为新能源汽车。2022年,所有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及具备条件的县(市、区)公交车新增和更新车辆全部为新能源汽车。〔责任单位:各市(州)政府,交通运输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经济和信息化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国资委、财政厅〕

第十二条支持有条件的市(州)、县(市、区)重点在公共交通、物流等领域开展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根据示范规模及效应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交通运输厅、财政厅)

第十三条对举办经省级工业主管部门批准的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新能源与智能汽车产业相关展览展示、产品大赛、产业大会等活动,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补贴。(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财政厅)

第十四条根据市场情况,适时出台具体措施,开展以旧换新、汽车下乡、购置优惠等活动,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商务厅、财政厅)第十五条全省范围内,政府或政府平台公司投资的公共停车场(点)停放新能源汽车2小时以内免费;超过2小时的停车费减半征收。对悬挂新能源汽车号牌的货车(重型货车和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除外)在市区道路通行不限行或少限行。〔责任单位:各市(州)政府,公安厅〕

第十六条充电基础设施及加氢站建设用地统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在用地指标方面予以支持。在既有停车泊位安装充电设施的,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已建成投运的高速公路服务区,按规划要求增建,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和建设规模的,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国家机关及其他公共机构、国有企业的新建和既有停车场规划建设配备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比例不低于10%。(责任单位:省能源局、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国资委)

第十七条对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统一按大工业用电电价执行并免收基本电费。全面放开充换电服务费,通过市场竞争形成充电服务费价格。(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

第十八条在符合市(州)政府统筹布局前提下,对新能源汽车充电站、总装机功率600KW以上的公共用途充电桩群,建成验收后,各市(州)可按安装的主要充电设施购置金额(不含土地费用)的一定比例给予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各市(州)政府〕

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6月30日。每条具体政策由责任单位负责解释和推动实施。每年单个企业可申报上述资金政策不超过2条。政策实施期间如国家政策等因素发生变化,我省将适时对政策相关条款进行调整,国家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022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四川(南充)站启动

易车讯? 近日,从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获悉,其发布了《关于做好新能源与智能汽车相关政策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新能源与智能汽车相关政策奖励设置了新能源汽车新车型奖励、新能源汽车市场开拓奖励、新能源与智能汽车展会活动支持、智能汽车公共平台支持、新能源与智能汽车研发支持、关键零部件支持等,符合条件的均可进行申报,原文如下: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及省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支持新能源与智能汽车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府发[2020]16号)精神,按照《四川省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建[2019] 296号),现就新能源与智能汽车相关政策奖励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一)新能源汽车新车型奖励。支持省内企业新开发的新能源乘用车、客车、货车和氢燃料电池汽车产品。申报车型应在 2020 年 9 月 30 日以后进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新发布车型,且在进入目录后一年时间内销量分别达到 1000 辆、200 辆、500 辆、50 辆(往年已取得此项支持的车型不予重复支持)。

(二)新能源汽车市场开拓奖励。支持省内整车企业提升产品品质、扩大销量。申报企业 2021 年新能源乘用车、货车、客车产品年销量应分别达到 10000 辆、5000 辆、3000 辆,且年销量同比增长 10%以上。

(三)新能源与智能汽车展会活动支持。支持 2021 年举办的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新能源与智能汽车产业相关展览展示、产品大赛、产业大会等活动。

(四)智能汽车公共平台支持。支持国内领先的,投资大、 产业带动强的智能汽车研发创新、技术认证、测试场等公共平台 建设。

(五)新能源与智能汽车研发支持。支持取得重大技术突破的新能源与智能汽车产业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项目(往年已取得相关支持的项目不予重复支持)。

(六)关键零部件支持。鼓励省内动力电池、氢燃料电池生产企业提升产品竞争力,加大与整车企业配套力度。申报企业动力电池和氢燃料电池 2021 年供货量应分别达到 5GWh 和 10MW。

二、基本条件

(一)新能源与智能汽车展会活动支持申报单位应为活动或展会主办单位或承办单位。其他方向申报单位需在我省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央属、省属及其他大型企业集团在我省依法纳税的非独立法人机构。

(二)申报单位应依法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省产业布局,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行业带动性较强,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良好,遵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近 3 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单位自行选择申报方向(单个单位最多可同时申报两个方向),按照申报资料清单准备(详见附件 1)相关资料并装订成册。

(二)新能源与智能汽车展会活动支持由活动或展会主办单位或承办单位直接向经济和信息化厅申报,申报材料应于 2022 年 1 月 11 日前以正式文件的形式报经济和信息化厅。

(三)其他方向由申报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当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申报。央属、省属国有企事业单位申报材料需所在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初审后推荐上报。

(四)各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于2022年1月11日前以正式文件的形式推荐上报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工作要求

(一)积极组织有关单位申报,落实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专人审核,严格执行申报审核等相关要求,重点审查申报材料是否完整齐全真实有效、是否符合申报条件、是否存在重复申报等, 并出具审核推荐意见。正式推荐上报经济和信息化厅时,需抄送同级财政部门。

(二)压实主体责任。申报单位应按要求提供申报材料,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申报项目的重 复性负主体责任。如发现申报单位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核实 3 年内不得申报省级工业发展资金。

(三)严格申报纪律。各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切实做好资料申报、推荐等组织工作,不得设置高于本通知要求的限制条件或要求有关单位提供本通知要求之外的材料,不得弄虚作 假、玩忽职守、敷衍塞责。

(四)申报时间要求。各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各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本通知相关要求按时向经济和信息化厅上报相关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12月28日,2022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收官站于四川南充正式启动。本站活动以“绿色、低碳、智能、安全-满足美好出行需求,助力乡村全面振兴”为主题,旨在推动新能源汽车消费,促进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引导农村居民绿色出行,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

启动仪式合影

2022年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的组织单位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和国家能源局。本次四川(南充)站活动得到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省能源局支持,由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主办, 南充市人民政府承办,汽车纵横、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政府协办,并得到了阳光财险、平安租赁、途虎养车等四家单位的战略协助,在新能源汽车下乡车型线上展销及直播、保险支持、金融方案和车辆及充电桩维修等多个方面共同推动新能源下乡活动的深入开展。哪吒汽车、长安深蓝汽车、比亚迪汽车、上汽通用五菱、奇瑞新能源、中国一汽奔腾、北汽福田图雅诺、吉利远程汽车、沃尔沃汽车、凯翼汽车、平安租赁汽车金融事业部以及途虎养车等多家企业参与本次活动。

新能源汽车下乡“正逢其时”

新能源汽车是全球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的主要方向,同样也是我国汽车产业推动绿色发展、保障农业安全的战略选择。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副司长郭守刚代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能源局等四部门做线上致辞,他表示,“今年以来,工业和信息化部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全力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畅通,研究并配合相关部门出台的减半征收部分乘用车车购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购税等促消费政策,修订并完善《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以及组织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多场景规模化示范应用等举措,对统筹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正取得积极成效。”

在此前提下,连续三年开展的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通过先后在山东、江苏、海南、云南、重庆、四川、湖北、湖南、广西、新疆多地接力举办,正让新能源汽车走进千家万户、千村万乡,为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营造出良好的消费环境。农村地区具有推广新能源汽车的天然优势条件,扩大新能源汽车在农村地区推广应用,能够提升农村交通安全水平,带动路网、电网等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助力农村经济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2022年,尽管受到疫情影响,但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政府主管部门指导下,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依然坚持举办,并取得了良好效果。作为主办方代表,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副秘书长何毅在致辞中表示,“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任务,其中特别强调‘统筹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布局,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丽乡村’。当前,绿水青山越来越成为广大乡村地区的主色调和重要的宣传品牌,因此推动新能源汽车下乡可谓正逢其时。”

事实上,随着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逐年深入,其成效也逐渐显现。何毅表示,“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不仅伴随着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市场化发展进程;还伴随着汽车企业通过供给侧改革,不断满足消费者需求,实现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历程;同时也伴随着消费者从怀疑、试探到最后欣然接受新能源汽车的过程。”

总体来看,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继续保持着市场规模、发展质量“双提升”的良好发展势头。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2022年1-11月,新能源汽车产销双双超过600万辆,达到625.3万辆和606.7万辆,同比均增长1倍,市场占有率达到25%。预计全年新能源汽车产销有望超过650万辆,成为带动汽车行业增长的绝对主力。以此视角,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有力推动了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进入到快速发展的阶段。

不过,所谓“行百里者半九十”,何毅表示,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的走深走实,仍然需要广大汽车生产企业沉下身子,加强研发,推出更多适合广大乡村消费者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同时,各地政府也继续推动和营造适合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消费和使用环境,为满足乡村人民美好出行需求、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做出积极贡献。

新能源汽车下乡成产业发展“助推剂”

当前,四川省正力求充分将省内清洁能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二级巡视员蒋伟在致辞中表示,“长期以来,四川省高度重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近年更是将其纳入四川省‘6+1’现代产业体系予以重点培育支持,通过努力,四川省已初步建立包括整车、关键零部件、装备制造及营销服务等较为完整的新能源汽车产业体系。”

同时,依托丰富的清洁能源和锂矿资源优势,四川省大力推动动力电池产业发展,同步培育和发展氢燃料电池汽车、智能网联汽车等新兴领域。 “2021年以来,全省累计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超过50万辆,同比增长86%,建成充换电站450余座、充电桩约14万个。全省汽车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取得明显成效。”蒋伟介绍道。他同时强调,此次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收官之站在四川举办,是对四川汽车产业的肯定和鼓励,“四川将继续持续推动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产业发展,加快氢燃料电池汽车、智能网联汽车等优势新兴产业培育,并持续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系列活动,为助力能源结构调整,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双碳’目标做出应尽的贡献。”

四川省在加快推进终端用能清洁化、低碳化、电气化水平的基础之上,南充市正依托对汽车汽配产业的布局发展,畅通新能源汽车产业供需循环,刺激城乡汽车消费。“作为成渝城市群北部中心城市,我们已成为全省重点打造的全国汽车汽配产业基地,全市汽车汽配企业已达205户,整车产量突破2.6万辆,新能源商用车销量稳居全省首位。去年10月,汽车汽配产业产值超过800亿元。”南充市委古正举表示。“接下来,我们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新能源汽车科普宣传,政策推荐,提高社会公共的认知度和接受度,进一步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释放汽车等大众商品消费潜力,加快培育消费新的热点,进一步在全市农村地区大力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更多满足老百姓绿色出行的需要。”

活动期间,多家厂商的多款车型推出了特殊的优惠政策,吸引了广大消费者纷纷前往现场驾乘体验、选车购车。吉利四川商用车有限公司总经理杨育林表示,此次活动,对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满足农村居民对美好项目具有重要意义,并对推动和新能源汽车产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和保障。“在未来发展过程中,我们将积极履行国家的双碳战略,依托技术、人才、资源优势,开发更多绿色环保、节能高效、技术含量高、市场竞争力强的产品,推动清洁创新发展,为南充汽车汽配产业集群转型提供更多助力。”

哪吒汽车川渝战区总经理石磊则认为,新能源汽车在乡镇农村有着巨大潜力和机会,“通过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我们将持续以用户需求为中心,坚持渠道加值,用行动坚定不移的去推动新能源汽车优质服务,为广大用户创造极致出行的体验,全力做好智能电动汽车的普及。”

作为活动的汽车后市场服务合作伙伴,途虎养车则落地多项新能源售后服务措施。途虎养车西南公共事务总监赵丁表示,随着我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快速上涨,三电系统的售后服务已成为关注焦点。途虎积极参与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在乡村振兴、绿色发展、稳岗就业、新能源标准制定等方面做了一些具体工作,已在县域市场新开1200多家工场店,助力解决城乡“双创”及职业技能培训等问题,并通过同步进行的“新能源汽车服务下乡”,提供遍布全国的汽车维修、电池检测、和充电桩维修等服务,力求让乡村车主“买的方便、用的放心、修的正规”,在实现企业发展的同时统筹城乡融合发展。

据悉,2023年1月,中国汽车工业协会还将对本年度新能源汽车下乡工作进行系统分析、梳理,并对活动举办三年以来的取得的阶段成果总结发布。相信在政府、行业、企业、媒体等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未来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一定会取得更多丰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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