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下(多措并举推动新能源汽车下乡)

2024-04-16 06:22:06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总体上看,我国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市场仍处于起步阶段。总保有量相对较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不足、经济实用车型供给不足、销售服务能力不足等问题制约了新能源汽车的推广使用。”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言人孟玮对《意见》进行解读时表示。

化解制约新能源汽车下乡瓶颈问题

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消费高速增长。截至2022年底,我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约1310万辆,超过全球总量的一半。

2020年7月起,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能源局等部门连续三年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引导新能源汽车消费市场下沉。数据显示,2020年下半年、2021年、2022年,新能源汽车下乡车型销量同比分别增长80%、169%、87%,保持了较快增长势头。

聚焦制约新能源汽车下乡的瓶颈问题,《意见》从创新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维护模式、支持农村地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强化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宣传服务管理等3个方面,提出了11项具体举措,通过适度超前建设充电基础设施、优化新能源汽车购买使用环境,着力推动新能源汽车下乡。

从供给端看,当前新能源汽车产业正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孟玮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完善政策措施,引导有关方面抢抓机遇,提高技术创新能力,构建新型产业生态,推动产业融合发展,完善基础设施体系,深化开放交流合作,不断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同时,多措并举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抓紧补齐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短板

“当前,我国已建成包括521万台充电桩在内的,世界上数量最多、辐射面积最大、服务车辆最全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为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孟玮同时表示,充电设施不足的问题仍是影响新能源汽车使用的一大制约瓶颈,在农村地区更为突出,已成为制约农村地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堵点”“痛点”。

“我们将通过创新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维护模式,逐步破解这一难题。”孟玮介绍了相关举措——

在建设环节,重点在公共充电设施与社区充电设施上发力。优先在县乡企事业单位、商业建筑、交通枢纽(场站)、公路沿线服务区(站)等场所配置公共充电设施,并向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乡村旅游重点村等延伸。同时,加快推进农村既有居住社区因地制宜开展充电设施建设条件改造,落实新建居住社区充电基础设施配建要求,持续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共享。

在运营环节,重点是加大充电网络建设运营支持力度。利用地方专项债券等工具支持符合条件的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开展配套电网建设改造,增强农村电网支撑保障能力。2030年前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免收需量(容量)电费,对电网企业相关配电网建设放宽投资效率约束,全额纳入输配电价回收。推广智能有序充电等新模式,加快形成行业统一标准。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出台农村地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专项支持政策。

在维护环节,重点是提升充电基础设施运维服务体验。完善充电设施运维体系,提升设施可用率和故障处理能力。针对节假日返乡期间充电供需矛盾突出等问题,充分运用技术手段,对充电需求集中的时段地段做好预研预判和服务保障。

“我们将会同有关方面切实抓好文件落实,抓紧补齐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短板。加快实现适宜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地区充电站‘县县全覆盖’、充电桩‘乡乡全覆盖’,打消在农村地区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后顾之忧。”孟玮说。

支持满足农村地区购买使用需求

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市场空间广阔。在购买使用方面,《意见》也提出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措施。

在产品供应上,考虑到农村地区出行场景与城市有一定差别,鼓励企业针对农村地区消费者特点,开发更多经济实用、适销对路的车型,特别是载货微面、微卡、轻卡等部分商用产品。《意见》还提出,健全新能源二手车评估体系,对新能源二手车加强检查和整修,鼓励企业面向农村地区市场提供优质新能源二手车。

在支持政策上,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农村户籍居民在户籍所在地县域内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消费券等支持。鼓励有关车企和有条件的地方,对淘汰低速电动车购买新能源汽车提供以旧换新奖励。

在推广应用上,促进新能源汽车在县乡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单位应用,鼓励有条件地方加大对公交、道路客运、出租汽车、执法、环卫、物流配送等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支持力度。

在销售服务上,鼓励新能源汽车企业下沉销售服务网络,引导加快建设联合营业网点、建立配套售后服务体系;鼓励高职院校面向农村地区培养新能源汽车维保技术人员,把促进就近就地就业与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更好结合起来,满足不断增长的新能源汽车维修保养需求。

在安全监管上,提升新能源汽车及电池质量安全水平,严格配套供电、集中充电场所安全条件,定期对存量充电桩进行隐患排查。引导农村居民安装使用独立充电桩,提升用电安全水平。

新能源车下乡,关键是充电桩入户

新能源汽车下乡给人民带来的实惠

新能源汽车下乡势不可挡,如何让新能源汽车真正走进农村地区、走进百姓心中,成为当下的关键问题。新能源汽车下乡“瓶颈”如何突破呢?

5月5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要聚焦制约新能源汽车下乡的突出瓶颈,适度超前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创新充电基础建设、运营、维护模式,确保“有人建、有人管、能持续”。

5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聚焦制约新能源汽车下乡的瓶颈问题,在创新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维护模式、支持农村地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强化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宣传服务管理等三个方面,提出了11项具体举措。

在建设环节,重点在公共充电设施与社区充电设施上发力。

《实施意见》提出,加快实现适宜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地区充电站“县县全覆盖”、充电桩“乡乡全覆盖”。加快推进农村既有居住社区因地制宜开展充电设施建设条件改造,落实新建居住社区充电基础设施配建要求,持续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共享。可以鼓励更多民间资本参与农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并结合农村地区发展分布式光伏的有利条件,加快试验并推广“光伏+储能+汽车充电”的一体化发展模式。在运营环节,重点是加大充电网络建设运营支持力度。在运营环节,重点是加大充电网络建设运营支持力度。

在维护环节,重点是提升充电基础设施运维服务体验。完善充电设施运维体系,提升设施可用率和故障处理能力。针对节假日返乡期间充电供需矛盾突出等问题,充分运用技术手段,对充电需求集中的时段地段做好预研预判和服务保障。加快实现适宜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地区充电站“县县全覆盖”、充电桩“乡乡全覆盖”,打消在农村地区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后顾之忧。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国家能源局制定的《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正式颁布。这已经不是国家第一次从政策上鼓励新能源汽车下乡。

早在2020年7月,工信部等多个部门便联合开启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助力美丽乡村建设。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显示,2020年至2022年,新能源汽车下乡在10省(市)开展18站启动活动,累计发布6批近200款下乡车型,销量从2020年的39.7万辆增至2021年的106.8万辆,到2022年达265.98万辆,成为拉动新能源汽车消费的重要力量。可见,农村新能源汽车市场空间广阔。

不可否认,新能源汽车在发展过程中,也遭遇了“成长的烦恼”,主要是充电难。统计数据显示,目前仍有超过300万个充电桩缺口。充电桩等充电设施不足,正在成为阻碍人们选购电动汽车的“拦路虎”。同时,使用公共充电设施,需要面临停车收费、燃油车占位、慢充桩耗时、充电时段冲突等难题。至于在农村,充电更是难上加难。

基于此,2022年以来,对充电设施建设的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不少地方出台的政策措施,坚持问题导向,加快补短板,进一步完善充电桩布局。中国充电联盟数据显示,2022年以来,我国充电基础设施与新能源汽车行业保持爆发式增长,桩车增量比为1∶2,充电基础设施基本能够满足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今年5月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再吹政策暖风,部署加快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特别是,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出台农村地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专项支持政策等。

推进新能源汽车下乡,关键是充电桩“进村入户”。首先,农村充电设施网络建设,需获得地方政府支持,通过财政补贴和政策优化,帮助建设充电桩的企业得到便利。同时,通过市场化运作,建立农村专业充电服务机构,负责安装、运营和保修,实行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的运营管理,提供精确定位、移动支付等服务,提高用户的体验。再者,通过互补项目的带动,牵头众筹电桩建设项目,进行规格化处理。特别是,应将征收的传统汽车排污费,拿出一部分用于在农村建设更多的充电桩,让汽车充电像手机充电一样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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