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推广城市(济南市:推出加快新能源车推广应用政策)

2024-05-05 09:05:28

[汽车之家?行业]日前,济南市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原文内容如下: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有关决策部署,全力推进节能减排和大气污染治理,大力发展绿色交通,支持绿色出行,促进汽车消费优化升级,结合济南市市实际,制定以下政策。

一、加快新能源乘用车推广应用

(一)2020年8月1日-2021年11月1日期间,单位(财政拨款单位除外,下同)和个人在济南市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纯电动乘用车,并在济南市辖区内办理车辆牌照登记手续的,给予3000元充电费用补贴,用于在本市范围内具有独立报装电表的私用充电桩充电产生的电费、公共及专用充电桩充电产生的电费和服务费的支付结算。首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用给予全额财政补助。购买非纯电动新能源乘用车减半执行。

(二)2020年8月1日-2021年11月1日期间,本市符合《济南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规定的?A、B、C、D、E?类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参加湖北抗疫人员,在济南市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纯电动乘用车,并在济南市辖区内办理车辆牌照登记手续的,给予2万元的人才综合奖励。享受奖励政策的车辆3年内不得过户。

(三)鼓励汽车销售企业开展新能源汽车让利补贴等措施,放大财政补贴效应,释放更新置换消费潜力,对新能源汽车年销售总额排名前三位的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按排名分别给予100、50、30万元的奖励。开展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参与的汽车下乡活动,鼓励对我市农村居民让利。

二、加快重点领域新能源车推广应用

公务用车:凡是财政资金购买的市政、环卫、执法执勤车辆(特殊用途除外)等全部采用新能源车。核销市级党政机关机要通信应急用车、离退休人员服务保障用车(省级离退休干部保障用车除外)、调研接待用车编制并取消相应车辆。建立公务用车使用保障平台,公务出行采用新能源汽车社会化保障。鼓励各区县(功能区)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快递物流车:培育打造快递物流全国样板创“济南模式”,主城区新增和更新的邮政快递、物流运输车辆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其他区县(功能区)不低于80%。引导快递物流企业将车辆向轻型、封闭的新能源汽车转化,对快递服务车辆实行统一配备、统一编号和标识管理。制定奖补标准,对绿色城配车辆进行运营奖补。

出租车:加快实施出租汽车“油(气)改电”换购计划,以80个月为完整运营周期,按照提前退出运营月数,以1500元/每月的标准实施奖励,鼓励经营者将油气双燃料巡游车提前置换为纯电动车。

公交车:新增及更新的公交车辆全部使用新能源车型。支持氢燃料电池公交车推广示范运行,按照燃料电池示范城市标准,推广不少于60辆氢燃料电池公交车,开通公交运营线路3条,投资建设公交加氢站一座,并将氢能源公交运营新增成本,纳入公交企业成本范围予以财政补贴。

环卫车:对已外包道路清扫和垃圾清运作业车辆,推广使用新能源环卫车型。对新招标道路清扫和垃圾清运作业所使用的环卫车辆,4.5吨及以下的采用新能源环卫车型,4.5吨以上的不少于50%采用新能源环卫车型。

驾考(驾培)车:新增和更新的驾考(驾培)车全部使用纯电动车,对年度购买(融资租赁)并运营纯电动驾考(驾培)车达到20辆(含)以上的本地运营企业,按3000元/辆予以奖励。

渣土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制定鼓励性政策,推动新增和更新渣土运输车辆更换为新能源车,引导企业购置新能源叉车、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装载机。机场新购置通用车和摆渡车(特殊用途除外)全部使用新能源车。(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机场集团、各区县政府)

三、实行差异化交通管理

纯电动汽车可不受公交车道及有关机动车分时段、分车型禁行限制。

2021年1月1日起,全天禁止邮政、快递行业燃油摩托车及异地非新能源载货汽车进入《济南市关于加强货运车辆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2020年8月18日发布)中规定的禁行区域,运输鲜活食品、电煤、油气等保障民生及其他情况确需进入禁行区域道路通行的,须备案通行。

新能源汽车充换电期间免收停车费。纯电动汽车在向社会提供经营性停放服务的各类停车场(含市场调节价停车场)停车,可享受每次免费停车2小时(不含充电时间)、其余停车时间收费减半的优惠。非纯电动新能源汽车可享受每次免费停车1小时(不含充电时间)的优惠。

推出新能源汽车登记业务“就近办”便民措施,车主可就近到各区县大队车管所和受委托的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办理新能源汽车登记业务(中型以上客车、校车及危化品运输车除外)。(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四、完善基础设施配套网络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全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济政办发〔2020〕13号),统筹做好全市充换电网络规划,优先推进住宅小区、公共停车场、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内部停车场、加油(气)站的充换电设施建设。创建充电示范居民小区、出租车充换电示范站,发挥引领带动作用。鼓励在小区周边合理范围内科学选址建设临时性公共充换电设施;鼓励国资部门、机关事务部门、市属平台公司等利用所属零星地块安装临时充换电设施,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建立市级统筹建设运营平台,为单位和市民提供“一站式”报装服务。

面向社会提供充换电服务且接入市静态交通云平台的公共及专用充换电设施,给予建设和运营补贴。

直流充电桩、交直流一体化充电桩、无线充电设施给予不高于200元/千瓦,交流充电桩不高于100元/千瓦,换电设施不高于1000元/千瓦的建设补贴,各区县(功能区)按不低于50%的比例予以配套。单个运营企业每年在本市新增投运1000千瓦以上的充电设施方可申报补贴。

按照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企业评级评价,依据实际充电量给予不高于0.2元/千瓦时的运营补贴。

强化新能源汽车加氢设施用地保障,在符合加氢站布局规划和相关安全规范条件下,现有符合城市规划并按程序建设的加油(气)站,利用自有土地改扩建加氢设施,或在公交场站内,企业利用自有土地建设自用的加氢设施,无需办理规划选址、用地等手续。对日加氢能力500公斤(含)-1000公斤(不含)的固定式加氢站,2021年6月前、2022年6月前建成的,分别补贴400万元、300万元;对日加氢能力1000公斤及以上的固定式加氢站,2021年6月前、2022年6月前建成的,分别补贴600万元、400万元。在氢气销售价格不高于35元/公斤前提下,2021年度、2022年度对加氢站运营销售的氢气,分别给予10元/公斤、5元/公斤的奖补。

五、加大对新能源车产业发展支持力度

制订鼓励政策,对新能源汽车企业投资、车型开发、建设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场和新能源汽车电子实验室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制订燃料电池汽车补助标准,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补助燃料电池商用车生产企业,加快推进燃料电池商用汽车推广应用。

促进电池循环梯次利用。整车、电池生产等企业建立健全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体系,建立车用电池回收处理系统,促进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本政策与市级其他专项政策同类条款,原则上不重复享受。(编译/汽车之家?马艾骏)

“新能源汽车之都”花落谁家?

全国主要城市电动汽车推广情况一览

上海:拟制定近三年的电动汽车示范运行专项计划。同时,试行整车分期付款、电池融资租赁、里程消费结算等商业模式。

深圳:计划在未来四年内,从比亚迪购买2000辆纯电动出租车。目前已有40辆电动出租车运营(其中新上30辆比亚迪E6),主要是由深圳巴士集团旗下鹏程出租车公司运营。

杭州:2007年起,进行纯电动公交车试运营。目前,杭州正在运营369辆电动汽车(主要是公交车和出租车),另有25辆众泰租赁电动汽车。采用一环(环西湖)、两区(西湖景区、萧山开发区)、多点(众多旅游景点)的运营线路。今年6月组建纯电动汽车运营公司,开展民用车租赁,初步计划提供200辆。

合肥:已投放30辆纯电动汽车示范运营,开通全国首条纯电动公交线路。

北京:加快在公交、环卫等领域的示范应用,探索纯电动汽车商业化运行模式,逐步建立纯电动汽车服务体系。采用区域定时、定点班车和园区观光两种经营模式。2008年奥运会期间,有60多辆新能源的纯电动汽车示范运行。今年年底前力争能够进行500辆纯电动出租车的示范运行,带动电动汽车的产业链。北京市环境保护局2010年下发《关于电动汽车等零排放车辆办理环保手续有关事项的通知》(京环发〔2010〕3号),生产厂家备案不必提交检测报告,购买者办理新车环保手续时,也无需进行排放检测。

济南:已配置纯电动公交车6辆。拟在全运会期间,以奥体中心为核心,开辟4条公交电动汽车示范运营线路。规划2009年—2012年,将推广电动汽车1610辆(公交车370辆、出租车400辆、公务、环卫、邮政、旅游观光车约840辆);2013年—2015年,推广电动汽车10000辆以上。

武汉:2005年提出,以武汉市电动汽车示范运营有限公司为依托,抓好混合动力汽车和纯电动

观光汽车的示范运营。曾采用“一环两区多点”的试点运营格局。

昆明:2辆纯电动客车预计在6月试运营。云南电网公司和在昆单位也将示范使用一批约100辆纯电动汽车。

南昌:江西省《进一步支持工业企业开拓市场搞活营销扩大销售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

[2009]91号):“南昌市作为新能源汽车的试点城市,在同等性价比条件下,应优先选用省产电动汽车等新能源汽车产品。”

天津:在汽车中心、集团内部或政府公务用车中,通过以里程计费的方式租赁使用。

郑州:《河南省汽车产业调整振兴规划》提出,力争尽快列入国家电动汽车示范试点城市并先后启动电动汽车示范工程。河南省实施《10项行动计划》中:在郑州市区新开辟2条混合电动汽车公交示范线路;以郑州为中心,推出中原城市群城际公交电动汽车示范线路,今明两年先开通2条试运行,投入电动客车20台

唐山:规划到2012年底,公共服务系统推广纯电动汽车2000辆,带动社会电动汽车保有量达到8000辆。

成都:到2012年,共投入电动公交车250辆(首期50辆在国庆前投入运营)、电动出租车1300辆、电动专用车(旅游观光、绿化、市政、环卫、城市管理)350辆。

洛阳:《河南省汽车产业调整振兴规划》提出,力争尽快列入国家电动汽车示范试点城市并

先后启动电动汽车示范工程。

新乡:《河南省汽车产业调整振兴规划》提出,力争尽快列入国家电动汽车示范试点城市并

先后启动电动汽车示范工程。河南省实施《10项行动计划》提出在新乡市推出城市公交、出租车和民用电动汽车示范运营;

株洲:8.3公里长的试点线路沿市东西向主干道,纯电动小汽车投放到8万人的组团式社区运营。

南京:首批3辆电动公交汽车在南京公交游1线正式上路示范运营。

威海:公交公司启动线路运营,以沿海岸线作为绿色环保对外展示线路。

“新能源汽车之都”头衔最终会花落谁家?如今,安徽省会合肥市正强势亮相这一争夺者行列。

10月22日,合肥市政府召开第72次常务会议,审议了多个议题。市长凌云在主持会议时强调,合肥市要深入实施发展新能源汽车的国家战略,加快建设全国新能源汽车之都,并以更大力度推动新能源汽车合肥造、合肥产、合肥用。

消息介绍,合肥市是全国首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试点城市。近年来,合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将新能源汽车产业作为重点培育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出台了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一系列政策措施,产业发展不断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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