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的冯先生在网络直播间看到九号电动车在搞双11活动,原价6399元的电动车直降优惠6099元,只需300元。他立即下单抢购,但第二天到实体店提车时却被拒绝。冯先生联系客服后得知自己支付的是定金链接,而订单上并没有“定金”或“需要支付尾款”的字样。当晚他收到了300元定金的短信提醒,并有公司工作人员提出按2倍退款600元。冯先生拒绝了这一提议,要求履行合同约定。目前全国已有数十名网友遭遇类似情况,部分消费者已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反映。
300元买一辆电动车确实令人难以置信,但冯先生提供的订单截图显示商品参考价为6399元,直降优惠6099元,实付300元,并无“定金”等字样。因此商家应履约。即使操作失误将定金标成全价300元,商家也应与消费者沟通并妥善解决问题。
然而,涉事商家在销售时称是超低价“秒杀”,提车时却找借口推脱。这种行为既想通过低价吸引顾客,又不愿意真正让利,实在让人无法接受。直播间的描述不清,付款链接和订单页面也没有相应标注,商家单方面将订单款说成“定金”,并在消费者提车时设置障碍,这种玩文字游戏的行为极不诚信,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商家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全面、真实、准确地提供信息。如果300元只是定金,商家应以显著方式提醒消费者注意商品数量、质量、价款等内容。涉事商家显然违反了这一原则,误导了大量消费者,涉嫌虚假宣传和价格欺诈。此外,消费者有权知悉其购买商品的真实情况,商家事后将购车款说成“定金”,排除或限制了消费者的权利,涉嫌侵犯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