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订单网(这条街道如何与国际汽车巨头“共舞”)

2024-04-12 03:31:49

机械手自动装配、冲压线高速搬运,在东风日产花都二工厂总装车间内,一条智慧化的生产线伴随着节拍,平均57秒即可生产、组装一辆世界级品质的汽车。在这里,每天能有1260辆新车下线。

热火朝天的生产场景,几乎每天都在位于广州花都区秀全街的东风日产总部工厂往复上演。花都区是工业总量位居广州市第二的工业重镇,找准了“建设高端产业基地”的发展定位。成立于2014年的秀全街,其初衷便承担着壮大发展东风日产等龙头企业的使命,重点发展汽车及其零部件产业,推动花都区汽车产业从规模速度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抢占未来汽车产业制高点。

做大一个产业,做强一座城市。秀全街在与“大象”共舞的道路上,逐步构建汽车产业良性生态圈,盘根而上,形成强大的高端产业集聚力,并转化为城市发展的资源优势。产业与城市共生共荣,打开了融合发展的新格局,不仅成为花都打造先进制造业产业带的支柱动力,更折射出区域高质量发展的精气神。

源起

支撑汽车产业发展

行驶在风神大道上,俨然置身于汽车基地,目光所及,一边是东风日产一工厂,另一边则是东风日产二工厂,沿着道路转入花港大道或者红棉大道,汽车零配件企业星罗密布,物流车辆往来熙攘,花都汽车城的核心板块尽收眼底。

“刚来那时哪能想到会有这样的光景。”在东风日产工作了16年的老员工王行涛站在东风日产一工厂门口沿路望去,与记者打开了话匣子,“我在2004年来到东风日产工作,这一带全是荒山野岭,杂草丛生,风神大道还只是一条破旧的无名路,一旦车辆驶过,水泥地上便尘土飞扬。”

2003年6月,东风日产落户花都,厂区设在如今的风神大道。同年,广东省政府正式批复设立广州花都汽车产业基地(下称“花都汽车城”),并纳入全省工业发展总体布局。

“东风日产所落户的位置,距离花都的中心城区新华街仅6公里左右,但住在新华街的花都人,都不愿走风神大道。”王行涛说,因为那时的风神大道还是双车道,物流车辆和通行车辆都由此经过,道路堵塞是常有的事。“这对汽车运输造成了影响,很多时候物流车需要绕几圈才能正常进厂。”

基础设施“硬件”不完善,政务服务“软件”也受到了限制。彼时,花都下设“一街七镇”,东风日产归属新华街管辖。“新华街的面积很大,办个事来回都要花费一个小时,这对于生产线上的员工很不方便。”与王行涛一样,花都汽车城的企业和员工面临着相同的苦恼。

但时值汽车发展的“黄金时代”,东风日产以高于行业水平的增速迅猛发展。2010年,花都汽车城工业总产值突破千亿达1034亿元,占全区工业总产值65.55%。同年,东风日产二工厂正式奠基,并于次年实现投产。

日新月异的汽车产业迫切呼唤新的发展空间和服务效率。2014年,花都区重新调整行政区划,新华街“一分为四”,新设新雅街、秀全街、花城街。

按当时的规划,新设立的秀全街,覆盖了以汽车产业基地为代表的先进制造业产业区的大部分区域,建设具有产业特色的街道,进一步促进产城融合,形成新的城市化格局。“秀全街成立的初衷就是壮大发展汽车产业,这也成为了街道的主要支柱产业。”秀全街道党工委书记黄伟树说。

在东风日产工会主席郑乐华看来,秀全街的成立是东风日产在花都发展的一个重要机遇,带来了更优质的政务服务、更集中的公共资源,对东风日产扩产扩能提供了必要条件,助力迈向行业领先序列。

发展

政企真诚坦荡“交朋友”

113万辆、116万辆、117万辆,面对近年来国内汽车市场持续负增长的态势,东风日产销量连续三年实现稳步增长。

“虽然受疫情影响,今年上半年市场环境整体走弱,但向好的势头已经显现,全年117万辆的目标仍不会改变。”郑乐华说。

成绩和信心背后,有企业长期坚持的创新创优精神的推动,也有政府多年积累的重商亲商环境的助力。“真诚坦荡地同企业交朋友,及时为他们排忧解难,这一直是我们街道工作的重要课题。”黄伟树表示,行政区划调整后,在管理上,设有花都汽车城管委会,秀全街主要承担服务功能。

街道成立后,定期走访东风日产,主动上门服务,已成为秀全街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相关科室工作人员的工作常态。“朋友”结交时间长了便越走越亲,知根知底,应运而生的各种个性化服务“对症下药”卓有成效。

“汽车的需求有季节波动,但产能是固定的,能否帮我们在附近寻找一个租金、面积合适的场所,就近停放库存车辆。”得知这一需求后,街道第一时间沟通协调,不到一个月便为东风日产腾挪出一块闲置用地。

“无论是征地用地,还是政务办事,街道都是全心全意为企业着想。”郑乐华说,政府成为了企业的“后援团”,用心用力用情为有困难的企业提供帮助,这也是公司愿意留在这里继续发展的重要因素。

给力的“后援团”除了让企业获益,也没忘了员工。如今,秀全街政务服务中心离东风日产仅有一街之隔,周边还新建了风神幼儿园、风神小学,并时常为员工开展人才入户、子女就学等宣讲指导工作。“交通不堵了,环境更好了,配套也齐全了,在这里工作生活十分开心安心。”王行涛点赞街道的服务,可谓代表了企业大多数职工的心声。

秀全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李顺昌认为,和企业走得亲近,才能真正了解企业的需求,提高政府工作的精准性、针对性和有效性,真正解决了企业发展的后顾之忧。

2015年,东风日产整车产销突破百万辆大关,正式进入“百万”车企阵营;2016年,东风日产先进工程技术中心、启辰造型中心、东风日产大学三大中心也于同年落成使用;2017年,东风启辰落户花都,形成“双轮驱动”的格局。

与之同步,花都汽车城作为广州第一个实现工业总产值超千亿元的制造业基地,年产值从2003年114亿元增加到2019年的1802亿元,增长近16倍;年整车从的6.5万辆到2019年的114.4万辆,增长近18倍。

塑?

区域高质量发展的活力

7月31日晚,随着最后一辆座椅运输车顺利离厂,广州东风安道拓座椅有限公司即将开启10天的高温假。

“终于可以休一个安稳假了。”公司工厂经理程松庆感慨道,自今年疫情发生以来,市场行情不稳定一直是困扰心头的症结。“但从3月中下旬开始,我们的产能和订单恢复正常,并连续实现正增长,6月更是突破新高,单月配套座椅达6.8万台,今年完全可以实现正增长。”

伴随着汽车产业的蓬勃发展,以东风日产为核心的花都汽车城带动本地及周边地区汽车零部件及相关企业1000多家,形成了规模较大、产业结构相对完整和产业成长速度较快的产业集群,是国内汽车产业链最完整、发展最快的区域之一。

汽车在街道方兴未艾,街道也因汽车蓬勃发展。足够有力的制造业体系,为秀全街经济社会“强筋壮骨”,带来了区域发展的新活力。

在广东美妆智谷产业园,疫情并没有影响资本的热情,两栋拔地而起的10层高楼即将竣工。这是广州市重点建设项目,累计投资20亿元,一期计划今年9月建成开园。

“秀全街交通便利,物流发达,特别是工业氛围浓厚,政府长期服务发展制造业,十分了解企业的痛点。”产业园开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骆炽晟说,园区以高端化妆品产业为主体,培育产业集群,旨在5年内打造百亿级智能制造高品质的全球美丽产业生态高地。“在这片产业基础雄厚的土地上,前景值得期待。”

一组“风浪”中的数据也能佐证:今年上半年,秀全街固定资产投资完成4.13亿元,同比增长588.72%;规上工业总产值从5月开始实现正增长,其中5月同比增长2200万、6月同比增长9180万。

“上百家国内外知名汽车零部件企业相继落户花都汽车产业基地,实现了资源的强强联合,并在良性循环中带来了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机遇。”秀全街道办事处主任徐懿深有体会道,秀全街充分依托汽车产业优势,智能装备产业崭露头角,借助汽车产业基地平台,大力推进高端制造业集群发展。

“最重要的是,汽车产业改变了外界对于花都的直接感观。”在徐懿看来,东风日产项目及其产业链还带来了上万名汽车研发、制造、营销等相关专业的“新移民”以及络绎不绝的客商,提升了花都的国际知名度,一个工业强区的面貌跃然而出。

如今,汽车产业在花都区经济发展中扮演重要角色,不仅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火车头,更是高质量发展的城市名片,不断释放出打造先进制造业产业带的源源动力。

对话

秀全街道党工委书记黄伟树:打造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

南方日报、南方+:汽车产业作为秀全街乃至花都区的支柱产业,街道为推动汽车及周边产业集聚发展作了哪些有益探索?

黄伟树:一是科学规划,确保持续发展。通过整治“散乱污”场所、拆除违建、开发利用留用地等方式为集群产业最大限度腾出土地、能源、环境空间。以花都区打造两千亿汽车产业集群为契机,加快壮大东风日产等龙头企业,引导高端汽车零部件项目落户,推动汽车产业链条式集群化发展,积极打造汽车产业清晰、产业链条完整的新型产业示范园区,以延链强链促进招商引资、增资扩产做强汽车产业基地。

二是狠抓项目,打造先进制造引擎。坚持以“工改工”“工改新”为主,依托辖区汽车产业优势,向产业链两端和价值链高端延伸攀升,推动村级工业园整治提升与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工作有机结合,强化创新驱动,进一步提升链群稳定性和集聚力。积极引入5G、集成电路、工业设计等新兴产业项目,进一步激发发展新动能,增强发展后劲。

三是优化服务,提升发展质量。完善基础设施,实现辖区道路成网,所有道路绿化、亮化、上水下水管网配套齐全,电力及通讯线路贯通;污水处理厂等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完备。抓好政策兑现,大力宣传暖企政策,如推动辖区企业对接银行机构、应用“信易贷”“助保贷”等平台,有效解决15家企业融资需求。完善公共服务创新平台,大力引进科技创新团队和高端人才,扶持高成长性创新型企业,为汽车产业集群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南方日报、南方+:在花都打造先进制造业产业带的背景下,秀全街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路径是什么?

黄伟树:一是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和环境质量状况,进一步提高环保、能耗、安全、质量等标准,通过加强对辖区内“散乱污”场所以及企业重点区域的清理整顿,认真清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引导企业从被动淘汰向主动淘汰转变,从单纯推动淘汰向推动转型转变,为调结构、转方式、保增长提供重要保障和支撑。

二是“双统筹、双推进”做实高质量发展。在筑牢常态化疫情防控防线的前提下,全力推动经济稳中求进,积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民生发展格局。倾力扶持重点产业发展,摸查辖内小天地时装、小糊涂仙等龙头企业、骨干企业的产业链供应链情况和上下游关系并提出产业链补强计划。全面强化稳就业举措,强化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集中力量落实民生实事,全面贯彻落实“六保”任务。

三是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围绕汽车、智能装备等重点产业,深化企业服务,保持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畅顺,着力帮扶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规范各种手续办理、协调解决用地等问题,着力推动“攻城拔寨”等重点项目落地落实,推动民营企业创新发展,积极组织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争取让企业享受科技项目财政支持;加大创新创业人才培育和引进力度,切实解决安家落户、子女入学、交通出行等问题,努力实现全街各类人才递增。

街镇档案

秀全街于2014年1月8日挂牌成立(由原新华街道分拆而来),位于花都区中心城区西部,辖区面积54.19平方公里,下辖7个村6个社区(包括乐同村、大?村、官溪村、九潭村、朱村、岐山村、马溪村7个行政村和红棉、荔红、花港、雅宝、锦城、学府6个社区)。2019年,全街户籍人口49962人、来穗人口88135人。

辖区内有两大支柱产业:汽车产业和珠宝产业。借助汽车产业基地平台,以东风日产龙头企业为引领,大力推进高端制造业集群发展。辖区珠宝城吸引来自美国、法国和中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大型知名企业的落户,花都因此先后被授予“中华珠宝之都”“中国珠宝玉石首饰特色产业基地”等多个荣誉称号。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 第一条 为了加强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工作,保证产品成本信息真实、完整,促进企业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大中型企业,包括制造业、农业、批发零售业、建筑业、房地产业、采矿业、交通运输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业、文化业以及其他行业的企业。其他未明确规定的行业比照以上类似行业的规定执行。

本制度不适用于金融保险业的企业。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产品,是指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商品、提供的劳务或服务。

本制度所称的产品成本,是指企业在生产产品过程中所发生的材料费用、职工薪酬等,以及不能直接计入而按一定标准分配计入的各种间接费用。

第四条 企业应当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编制、执行企业产品成本预算,对执行情况进行分析、考核,落实成本管理责任制,加强对产品生产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控制,加强产品成本核算与管理各项基础工作。

第五条 企业应当根据所发生的有关费用能否归属于使产品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的原则,正确区分产品成本和期间费用。

第六条 企业应当根据产品生产过程的特点、生产经营组织的类型、产品种类的繁简和成本管理的要求,确定产品成本核算的对象、项目、范围,及时对有关费用进行归集、分配和结转。

企业产品成本核算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估计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第七条 企业一般应当按月编制产品成本报表,全面反映企业生产成本、成本计划执行情况、产品成本及其变动情况等。 第八条 企业应当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确定成本核算对象,归集成本费用,计算产品的生产成本。

第九条 制造企业一般按照产品品种、批次订单或生产步骤等确定产品成本核算对象。

(一)大量大批单步骤生产产品或管理上不要求提供有关生产步骤成本信息的,一般按照产品品种确定成本核算对象。

(二)小批单件生产产品的,一般按照每批或每件产品确定成本核算对象。

(三)多步骤连续加工产品且管理上要求提供有关生产步骤成本信息的,一般按照每种(批)产品及各生产步骤确定成本核算对象。

产品规格繁多的,可以将产品结构、耗用原材料和工艺过程基本相同的产品,适当合并作为成本核算对象。

第十条 农业企业一般按照生物资产的品种、成长期、批别(群别、批次)、与农业生产相关的劳务作业等确定成本核算对象。

第十一条 批发零售企业一般按照商品的品种、批次、订单、类别等确定成本核算对象。

第十二条 建筑企业一般按照订立的单项合同确定成本核算对象。单项合同包括建造多项资产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合同分立原则,确定建造合同的成本核算对象。为建造一项或数项资产而签订一组合同的,按合同合并的原则,确定建造合同的成本核算对象。

第十三条 房地产企业一般按照开发项目、综合开发期数并兼顾产品类型等确定成本核算对象。

第十四条 采矿企业一般按照所采掘的产品确定成本核算对象。

第十五条 交通运输企业以运输工具从事货物、旅客运输的,一般按照航线、航次、单船(机)、基层站段等确定成本核算对象;从事货物等装卸业务的,可以按照货物、成本责任部门、作业场所等确定成本核算对象;从事仓储、堆存、港务管理业务的,一般按照码头、仓库、堆场、油罐、筒仓、货棚或主要货物的种类、成本责任部门等确定成本核算对象。

第十六条 信息传输企业一般按照基础电信业务、电信增值业务和其他信息传输业务等确定成本核算对象。

第十七条 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企业的科研设计与软件开发等人工成本比重较高的,一般按照科研课题、承接的单项合同项目、开发项目、技术服务客户等确定成本核算对象。合同项目规模较大、开发期较长的,可以分段确定成本核算对象。

第十八条 文化企业一般按照制作产品的种类、批次、印次、刊次等确定成本核算对象。

第十九条 除本制度已明确规定的以外,其他行业企业应当比照以上类似行业的企业确定产品成本核算对象。

第二十条企业应当按照第八条至第十九条规定确定产品成本核算对象,进行产品成本核算。企业内部管理有相关要求的,还可以按照现代企业多维度、多层次的管理需要,确定多元化的产品成本核算对象。

多维度,是指以产品的最小生产步骤或作业为基础,按照企业有关部门的生产流程及其相应的成本管理要求,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组合出产品维度、工序维度、车间班组维度、生产设备维度、客户订单维度、变动成本维度和固定成本维度等不同的成本核算对象。

多层次,是指根据企业成本管理需要,划分为企业管理部门、工厂、车间和班组等成本管控层次。 第二十一条 企业应当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按照成本的经济用途和生产要素内容相结合的原则或者成本性态等设置成本项目。

第二十二条 制造企业一般设置直接材料、燃料和动力、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等成本项目。

直接材料,是指构成产品实体的原材料以及有助于产品形成的主要材料和辅助材料。

燃料和动力,是指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燃料和动力。

直接人工,是指直接从事产品生产的工人的职工薪酬。

制造费用,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包括企业生产部门(如生产车间)发生的水电费、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管理人员的职工薪酬、劳动保护费、国家规定的有关环保费用、季节性和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等。

第二十三条 农业企业一般设置直接材料、直接人工、机械作业费、其他直接费用、间接费用等成本项目。

直接材料,是指种植业生产中耗用的自产或外购的种子、种苗、饲料、肥料、农药、燃料和动力、修理用材料和零件、原材料以及其他材料等;养殖业生产中直接用于养殖生产的苗种、饲料、肥料、燃料、动力、畜禽医药费等。

直接人工,是指直接从事农业生产人员的职工薪酬。

机械作业费,是指种植业生产过程中农用机械进行耕耙、播种、施肥、除草、喷药、收割、脱粒等机械作业所发生的费用。

其他直接费用,是指除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机械作业费以外的畜力作业费等直接费用。

间接费用,是指应摊销、分配计入成本核算对象的运输费、灌溉费、固定资产折旧、租赁费、保养费等费用。

第二十四条 批发零售企业一般设置进货成本、相关税费、采购费等成本项目。

进货成本,是指商品的采购价款。

相关税费,是指购买商品发生的进口关税、资源税和不能抵扣的增值税等。

采购费,是指运杂费、装卸费、保险费、仓储费、整理费、合理损耗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商品采购成本的费用。采购费金额较小的,可以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销售费用。

第二十五条 建筑企业一般设置直接人工、直接材料、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等成本项目。建筑企业将部分工程分包的,还可以设置分包成本项目。

直接人工,是指按照国家规定支付给施工过程中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工人以及在施工现场直接为工程制作构件和运料、配料等工人的职工薪酬。

直接材料,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所耗用的、构成工程实体的材料、结构件、机械配件和有助于工程形成的其他材料以及周转材料的租赁费和摊销等。

机械使用费,是指施工过程中使用自有施工机械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使用外单位施工机械的租赁费,以及按照规定支付的施工机械进出场费等。

其他直接费用,是指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材料搬运费、材料装卸保管费、燃料动力费、临时设施摊销、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工程定位复测费、工程点交费、场地清理费,以及能够单独区分和可靠计量的为订立建造承包合同而发生的差旅费、投标费等费用。

间接费用,是指企业各施工单位为组织和管理工程施工所发生的费用。

分包成本,是指按照国家规定开展分包,支付给分包单位的工程价款。

第二十六条 房地产企业一般设置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建设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借款费用等成本项目。

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是指为取得土地开发使用权(或开发权)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土地买价或出让金、大市政配套费、契税、耕地占用税、土地使用费、土地闲置费、农作物补偿费、危房补偿费、土地变更用途和超面积补交的地价及相关税费、拆迁补偿费用、安置及动迁费用、回迁房建造费用等。

前期工程费,是指项目开发前期发生的政府许可规费、招标代理费、临时设施费以及水文地质勘察、测绘、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咨询论证费、筹建、场地通平等前期费用。

建筑安装工程费,是指开发项目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项主体建筑的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及精装修费等。

基础设施建设费,是指开发项目在开发过程中发生的道路、供水、供电、供气、供暖、排污、排洪、消防、通讯、照明、有线电视、宽带网络、智能化等社区管网工程费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园林、景观环境工程费用等。

公共配套设施费,是指开发项目内发生的、独立的、非营利性的且产权属于全体业主的,或无偿赠与地方政府、政府公共事业单位的公共配套设施费用等。

开发间接费,指企业为直接组织和管理开发项目所发生的,且不能将其直接归属于成本核算对象的工程监理费、造价审核费、结算审核费、工程保险费等。为业主代扣代缴的公共维修基金等不得计入产品成本。

借款费用,是指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

房地产企业自行进行基础设施、建筑安装等工程建设的,可以比照建筑企业设置有关成本项目。

第二十七条 采矿企业一般设置直接材料、燃料和动力、直接人工、间接费用等成本项目。

直接材料,是指采掘生产过程中直接耗用的添加剂、催化剂、引发剂、助剂、触媒以及净化材料、包装物等。

燃料和动力,是指采掘生产过程中直接耗用的各种固体、液体、气体燃料,以及水、电、汽、风、氮气、氧气等动力。

直接人工,是指直接从事采矿生产人员的职工薪酬。

间接费用,是指为组织和管理厂(矿)采掘生产所发生的职工薪酬、劳动保护费、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保险费、办公费、环保费用、化(检)验计量费、设计制图费、停工损失、洗车费、转输费、科研试验费、信息系统维护费等。

第二十八条 交通运输企业一般设置营运费用、运输工具固定费用与非营运期间的费用等成本项目。

营运费用,是指企业在货物或旅客运输、装卸、堆存过程中发生的营运费用,包括货物费、港口费、起降及停机费、中转费、过桥过路费、燃料和动力、航次租船费、安全救生费、护航费、装卸整理费、堆存费等。铁路运输企业的营运费用还包括线路等相关设施的维护费等。

运输工具固定费用,是指运输工具的固定费用和共同费用等,包括检验检疫费、车船使用税、劳动保护费、固定资产折旧、租赁费、备件配件、保险费、驾驶及相关操作人员薪酬及其伙食费等。

非营运期间费用,是指受不可抗力制约或行业惯例等原因暂停营运期间发生的有关费用等。

第二十九条 信息传输企业一般设置直接人工、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低值易耗品摊销、业务费、电路及网元租赁费等成本项目。

直接人工,是指直接从事信息传输服务的人员的职工薪酬。

业务费,是指支付通信生产的各种业务费用,包括频率占用费,卫星测控费,安全保卫费,码号资源费,设备耗用的外购电力费,自有电源设备耗用的燃料和润料费等。

电路及网元租赁费,是指支付给其他信息传输企业的电路及网元等传输系统及设备的租赁费等。

第三十条 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企业一般设置直接人工、外购软件与服务费、场地租赁费、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差旅费、培训费、转包成本、水电费、办公费等成本项目。

直接人工,是指直接从事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的人员的职工薪酬。

外购软件与服务费,是指企业为开发特定项目而必须从外部购进的辅助软件或服务所发生的费用。

场地租赁费,是指企业为开发软件或提供信息技术服务租赁场地支付的费用等。

转包成本,是指企业将有关项目部分分包给其他单位支付的费用。

第三十一条 文化企业一般设置开发成本和制作成本等成本项目。

开发成本,是指从选题策划开始到正式生产制作所经历的一系列过程,包括信息收集、策划、市场调研、选题论证、立项等阶段所发生的信息搜集费、调研交通费、通信费、组稿费、专题会议费、参与开发的职工薪酬等。

制作成本,是指产品内容制作成本和物质形态的制作成本,包括稿费、审稿费、校对费、录入费、编辑加工费、直接材料费、印刷费、固定资产折旧、参与制作的职工薪酬等。**企业的制作成本,是指企业在影片制片、译制、洗印等生产过程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剧本费、演职员的薪酬、胶片及磁片磁带费、化妆费、道具费、布景费、场租费、剪接费、洗印费等。

第三十二条 除本制度已明确规定的以外,其他行业企业应当比照以上类似行业的企业确定成本项目。

第三十三条 企业应当按照第二十一条至第三十二条规定确定产品成本核算项目,进行产品成本核算。企业内部管理有相关要求的,还可以按照现代企业多维度、多层次的成本管理要求,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对有关成本项目进行组合,输出有关成本信息。 第三十四条 企业所发生的费用,能确定由某一成本核算对象负担的,应当按照所对应的产品成本项目类别,直接计入产品成本核算对象的生产成本;由几个成本核算对象共同负担的,应当选择合理的分配标准分配计入。

企业应当根据生产经营特点,以正常生产能力水平为基础,按照资源耗费方式确定合理的分配标准。

企业应当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根据产品的生产特点和管理要求结转成本。

第三十五条 制造企业发生的直接材料和直接人工,能够直接计入成本核算对象的,应当直接计入成本核算对象的生产成本,否则应当按照合理的分配标准分配计入。

制造企业外购燃料和动力的,应当根据实际耗用数量或者合理的分配标准对燃料和动力费用进行归集分配。生产部门直接用于生产的燃料和动力,直接计入生产成本;生产部门间接用于生产(如照明、取暖)的燃料和动力,计入制造费用。制造企业内部自行提供燃料和动力的,参照本条第三款进行处理。

制造企业辅助生产部门为生产部门提供劳务和产品而发生的费用,应当参照生产成本项目归集,并按照合理的分配标准分配计入各成本核算对象的生产成本。辅助生产部门之间互相提供的劳务、作业成本,应当采用合理的方法,进行交互分配。互相提供劳务、作业不多的,可以不进行交互分配,直接分配给辅助生产部门以外的受益单位。

产品第三十六条 制造企业发生的制造费用,应当按照合理的分配标准按月分配计入各成本核算对象的生产成本。企业可以采取的分配标准包括机器工时、人工工时、计划分配率等。

季节性生产企业在停工期间发生的制造费用,应当在开工期间进行合理分摊,连同开工期间发生的制造费用,一并计入产品的生产成本。

制造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经营管理特点和条件,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采用作业成本法对不能直接归属于成本核算对象的成本进行归集和分配。

第三十七条 制造企业应当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联产品、副产品的工艺要求,选择系数分配法、实物量分配法、相对销售价格分配法等合理的方法分配联合生产成本。

第三十八条 制造企业发出的材料成本,可以根据实物流转方式、管理要求、实物性质等实际情况,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等方法计算。

第三十九条 制造企业应当根据产品的生产特点和管理要求,按成本计算期结转成本。制造企业可以选择原材料消耗量、约当产量法、定额比例法、原材料扣除法、完工百分比法等方法,恰当地确定完工产品和在产品的实际成本,并将完工入库产品的产品成本结转至库存产品科目;在产品数量、金额不重要或在产品期初期末数量变动不大的,可以不计算在产品成本。

制造企业产成品和在产品的成本核算,除季节性生产企业等以外,应当以月为成本计算期。

第四十条 农业企业应当比照制造企业对产品成本进行归集、分配和结转。

第四十一条 批发零售企业发生的进货成本、相关税金直接计入成本核算对象成本;发生的采购费,可以结合经营管理特点,按照合理的方法分配计入成本核算对象成本。采购费金额较小的,可以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销售费用。

批发零售企业可以根据实物流转方式、管理要求、实物性质等实际情况,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毛利率法等方法结转产品成本。

第四十二条 建筑企业发生的有关费用,由某一成本核算对象负担的,应当直接计入成本核算对象成本;由几个成本核算对象共同负担的,应当选择直接费用比例、定额比例和职工薪酬比例等合理的分配标准,分配计入成本核算对象成本。

建筑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的规定结转产品成本。合同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当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定和结转当期提供服务的成本;合同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应当直接结转已经发生的成本。

第四十三条 房地产企业发生的有关费用,由某一成本核算对象负担的,应当直接计入成本核算对象成本;由几个成本核算对象共同负担的,应当选择占地面积比例、预算造价比例、建筑面积比例等合理的分配标准,分配计入成本核算对象成本。

第四十四条 采矿企业应当比照制造企业对产品成本进行归集、分配和结转。

第四十五条 交通运输企业发生的营运费用,应当按照成本核算对象归集。

交通运输企业发生的运输工具固定费用,能确定由某一成本核算对象负担的,应当直接计入成本核算对象的成本;由多个成本核算对象共同负担的,应当选择营运时间等符合经营特点的、科学合理的分配标准分配计入各成本核算对象的成本。

交通运输企业发生的非营运期间费用,比照制造业季节性生产企业处理。

第四十六条 信息传输、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等企业,可以根据经营特点和条件,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采用作业成本法等对产品成本进行归集和分配。

第四十七条文化企业发生的有关成本项目费用,由某一成本核算对象负担的,应当直接计入成本核算对象成本;由几个成本核算对象共同负担的,应当选择人员比例、工时比例、材料耗用比例等合理的分配标准分配计入成本核算对象成本。

第四十八条 企业不得以计划成本、标准成本、定额成本等代替实际成本。企业采用计划成本、标准成本、定额成本等类似成本进行直接材料日常核算的,期末应当将耗用直接材料的计划成本或定额成本等类似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第四十九条 除本制度已明确规定的以外,其他行业企业应当比照以上类似行业的企业对产品成本进行归集、分配和结转。

第五十条企业应当按照第三十四条至第四十九条规定对产品成本进行归集、分配和结转。企业内部管理有相关要求的,还可以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在确定多维度、多层次成本核算对象的基础上,对有关费用进行归集、分配和结转。 第五十一条 小企业参照执行本制度。

第五十二条 本制度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五十三条 执行本制度的企业不再执行《国营工业企业成本核算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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