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南绿化破(损坏城市绿化树木处罚)

2024-04-12 14:22:29

损坏城市绿化树木处罚标准如下:

1、擅自砍伐城市树木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责令停止侵害,可以并处罚款;

2、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3、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罚。

损坏城市绿化树木处罚流程如下:

1、立案:城市绿化行政管理部门依照职权,或者依据举报、交办、移送等途径发现违法行为,认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立案,但适用简易程序的除外。立案应当填写立案审批表,附上相关材料,报主管领导批准;

2、调查:立案后,执法人员应及时进行调查,收集证据;必要时可依法进行检查。执法人员调查案件,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3、审查:案件调查终结,执法人员应当出具案件处理审批表。 案件处理审批表连同案件相关材料,由执法人员提交城管执法部门的法制工作机构,由法制工作机构进行审查。审查应当根据认定的事实,提出予以处罚、补充证据、重新调查、撤销案件或者其他处理意见;

4、告知:城市绿化行政管理部门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填写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的理由和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

5、决定:城市绿化行政管理部门根据调查、审查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制作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城市绿化管理部门的公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行政处罚决定中涉及没收实物或者其他有关财物的,还应当附没收物品凭证;

6、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应当直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拒绝接收或者无法直接送达当事人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送达;

7、执行: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法律依据:

《城市绿化条例》第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改变城市绿化规划用地性质或者破坏绿化规划用地的地形、地貌、水体和植被。

损坏道路绿化带怎么赔偿

法律分析:

找物业公司来管理。根据物业管理的条例,物业公司由小区业主所聘用,对于小区内的治安、环保还有物业等等都有相应的管理权利。如果反映没有效果,也可以向当地的规划局进行投诉,由规划局来处理。小区的物业属于全体的业主所有,不是个人想占用就能够占用的。小区绿化率是一个重要的选择指标,因为决定着居住的环境。一般楼盘的绿化率要达到30%左右,如果是一些老旧的小区进行改造之后,也不能够低于25%。当然也有一些项目的绿化率能够做到60%,如果绿化率比较高,相对来说建筑密度就会比较低,对于业主来说是一件好事,会居住得非常舒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二条 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衍生问题:

小区物业管理职责包括哪些 1、房屋的维护与修缮管理,2、绿化管理,3、卫生管理,4、治安管理,5、车辆交通管理,六、公用市政设施管理,七、违章建筑的管理,八、多种生活服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分析:绿化带破坏的补偿标准还是要看绿化带上的植物决定的1、青草类的在几十元每平方米;2、灌木类的在几十到几百每平方米不等;3、名贵树木类的,是按照树木的年龄、直径、数量来赔付的;一般交通事故造成绿化带的破坏,先由保险公司和养护单位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就找当地的价格认证中心来进行第三方的定损,价格认证中心出具的结果,一般保险公司和养护单位都会接受的,毕竟是价格认证中心是物价局的下属单位,是有权威性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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