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局(城市绿化归什么部门管)

2024-05-09 03:49:13

城市绿化归园林绿化局管理。以北京为例,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办)是负责本市园林绿化工作的市政府直属机构。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办)设17个内设机构和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森林公安局,机关行政编制122名。

根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建北京市园林绿化局的批复》(中央编办复字〔2006〕1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建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和北京市公园管理中心的通知》(京政办发〔2006〕6号),组建北京市园林绿化局(简称市园林绿化局),挂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简称首都绿化办)牌子。

主要负责本市公园、风景名胜区的行业管理;组织编制公园、风景名胜区发展规划,监督、指导公园、风景名胜区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公园、风景名胜区资源调查和评估工作。依法负责本市园林绿化行政执法工作。研究提出本市林业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拟订相关发展规划;负责林果、花卉、蜂蚕、森林资源利用、林木种苗等行业管理。

扩展资料:

《城市绿化条例》第八条规定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等共同编制城市绿化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城市绿化规划应当从实际出发,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合理安排同城市人口和城市面积相适应的城市绿化用地面积,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和绿化覆盖率等规划指标,由国务院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不同城市的性质、规模和自然条件等实际情况规定。

百度百科—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桂林市园林局的内设机构

园林局并不隶属于城管局,而是隶属于建委,是建委的一个二级机构,属于事业单位的经营性单位。园林绿化管理处是住建局下面的事业单位,是城市政府的行政主管部门。

濮阳市园林绿化处是隶属于濮阳市市政园林管理局的副县级全供事业单位,其前身是濮阳市园林绿化队,1997年2月更名为濮阳市园林绿化工程处,2003年9月更名为濮阳市园林绿化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有关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的政策、法规;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具体实施园林绿化发展方案;负责城市绿化工程的施工及城市公共绿地、干道绿化带及行道树的养护与管理等。

1、单位组成

濮阳市园林绿化处下设办公室、财务科、生产技术科、普林公司(下设一公司、二公司、三公司、四公司)、园林机械公司、绿化工程科、生产设备科、园林绿化检查监督科、宣传教育科、园林苗圃、科研所共11个科室、队,现有职工706人(其中副科级以上人员28人,干部72人,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1人,中级专业技术人员37人,初级专业技术人员13人,中共党员75人),拥有各种机械车辆26台、园林机械46台、办公车辆10部。

2、工作内容

濮阳市园林绿化处承担了全市38条主次干道及13个广场游园的绿化养护管理工作,管辖绿地3068亩,行道树69。9公里,绿篱60630。3米,花灌木104233株,模纹63297。08平方米。在濮阳成功创建“六城二奖”的过程中,园林绿化处责无旁贷地做了大量的基础性工作,为濮阳良好形象的树立做出了重要贡献。[1]

3、单位荣誉

濮阳市园林绿化处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注重以人为本、理念创新、努力构建和谐组织,全面打造学习型单位,先后荣获“河南省建设劳动奖状”、“濮阳市创建国际花园城市先进单位”、“濮阳市‘五好'基层党组织”、“濮阳市市级文明单位”、“濮阳市五一劳动奖状”、“濮阳市宣传思想工作先进单位”、“濮阳市建设系统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所辖中心广场被省建设厅评为“文明服务示范窗口”,绿化养护管理和施工水平逐渐提高,各项工作不断从胜利走向辉煌!被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命名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单位,被市委、市政府评为综合考评先进单位、平安建设先进单位,荣获市委宣传部表彰的宣传思想工作"创新奖’’等荣誉。《光明日报》、《经济日报》、《领导决策信息》、《中国改革报》、《中国花卉报》、《河南日报》、河南电视台等重要新闻媒体相继对我市园林绿化工作进行宣传报道,濮阳园林的社会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不断增强,为濮阳城市形象的提升发挥了重要的品牌带动作用。

4、单位文化

创新理念是解放思想的延续。创新是一个民族发展不竭的灵魂,创新是前进的不竭动力;理念是一个单位发展的思想精髓和指导思想,理念的力量是无穷的,没有创新的理念,就不可能有新思路,新举措,更不可能取得新成效。理念与观念是指导我们工作的指路航标灯,它来源于实践又指导实践。

对于一个单位来说,没有创新理念就不可能有发展。在现实生活中,有的单位发展到一定高度时,淡化了对单位管理的创新,以致整个单位的文化理念处于僵化定势的状态,长久下去必然导致各种弊端的滋生,最后会使整个单位失去活力,迷失方向,走向衰落。“大哥大”在结束短暂历史的时候,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只有不断创新领先,才能成为永远的“大哥大。”因此,管理者必须要能够时时创新,事事创新。

单位举办修剪技能比赛、演讲比赛、专题联欢会、开设网站,实行网上办公。经过几年坚持不懈的努力,单位形成“勤奋、和谐、共赢、发展”的良好局面,增强了单位的软实力。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规格、名称,由本级人民政府提出方案,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还应当依法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十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议事协调机构,应当严格控制;可以交由现有机构承担职能的或者由现有机构进行协调可以解决问题的,不另设立议事协调机构。为办理一定时期内某项特定工作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应当明确规定其撤销的条件和期限。

(一)办公室

承办局机关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文电处理和对外联络、新

闻宣传工作;负责会议的组织与协调和局机关固定资产的管理以及文书档案、信息、信访、督办、后勤服务、史志编写、大事记等工作;承担局机关并指导局属单位的保卫、保密工作;负责风景园林法制建设、行政执法和调研工作。

(二)绿化管理科(增挂市绿化委员会城市绿化办公室牌子)

拟订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制定园林绿化专业规划和绿地系统详细规划以及市重点绿化美化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的审定;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和绿化管护工作;拟订管理标准和技术操作规程;对全市从事园林绿化的单位进行资质审核和管理,审批城市建设工程的配套绿化方案;指导城市园林绿化苗木和花卉的生产;指导检查、监督单位庭院绿化工作;负责审批砍伐、移植、修剪城市树木、临时占用城市园林绿地;查处各种违法违章损坏树木、侵占园林绿地和破坏园林设施的行为;负责城市绿化补偿费和城市绿地异地补偿费的收缴工作;组织全市群众性绿化美化活动,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协调指导城区和市辖县城镇的绿化工作。

(三)公园管理科

负责全市公园(包括综合性公园、游乐园、植物园、动物园)的行业管理;审核公园规划、公园内的建设项目、在公园内开设商业经营服务点;负责新建公园建设的立项、验收和定级工作;审核新建设游乐园的规划、建设方案,负责全市游乐园的登记工作;审核和组织报批城市动物园的规划和建设方案,监督检查城市动物园的管理和动物保护工作;查处公园、游乐园、动物园违规建设和经营;参与公园门票定价工作;对全市公园内古建及文物保护、景观质量、绿化美化、古树名木保护、游览秩序、服务质量、卫生状况等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公园行业优质服务竞赛活动。

(四)风景名胜管理科

负责全市风景名胜资源的调查、评估和等级评定;参与组织编制国家级、自治区和市(县)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市级风景名胜的设立、变更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对全市风景名胜资源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审核报批各级风景名胜区及其外围保护地带内的建设项目规划定点和设计方案;参与项目的竣工验收;负责报自治区审批的工程项目审查和组织上报工作,审查各级风景名胜区内风景林的砍伐、更新疏伐;对在各级风景名胜区范围内新设立运输、服务、旅游、餐饮企业进行审查并对其经营监督管理;负责风景名胜资源保护费的收缴工作;负责漓江风景名胜区申报世界遗产工作。

(五)总工办(增挂园林规划建设管理科牌子)

参与制订和修改桂林市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绿化专业规划和城市绿地系统详细规划;参与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的组织指导;审核城市重点建设项目中绿化用地比例和布局;组织图审专家组审查城市重点园林绿地和公园的规划方案;编制全局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属单位的风景园林建设管理和局投资建设项目及维修工程的预、决算以及局属单位自筹重点项目工程预、决算的审查;组织全市风景园林工程的监理、验收和质量评定工作;组织全市风景园林绿化科技评优活动;负责全局系统的安全生产、劳动竞赛工作;参加市城市雕塑委员会有关工作。

(六)人事教育科(增挂党委办公室牌子)

负责局机关、局属单位的人事、劳资及机构编制管理;管理全局系统职称评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职工培训;负责出国、智力引进和相关外事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统战、侨务、计划生育、共青团、妇委会等工作;负责全局系统的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配合纪检部门抓党风廉政建设。

(七)计划财务科

负责组织编制局系统年度财务收支计划、经费收支预算、年度投资计划及经济责任目标管理计划;组织全局系统的资金综合平衡和各项经费的缴拨工作;管理全局系统的统计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局系统单位贯彻执行有关财政、经济管理政策和法规、规章;负责绿化补偿费、城市绿地异地补偿费、风景资源保护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收、管、用;负责局机关、局属单位和局属各社团组织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及内审工作。

(八)招商经营管理科

负责全局系统招商引资和经营管理工作;编制全局系统的招商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拟订全局系统的经营方向、方式、方法,协调经营中各方面的关系;负责组织和建立风景园林招商项目库及库目前期管理工作;负责利用外资管理工作和风景园林重大项目的招商策划、组织实施、跟踪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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