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照考试新规定(2023年考驾照有什么新规定)

2024-04-23 17:29:35

2023年考驾照新规定:

1、放宽了驾考的年龄,以前是规定在70周岁以下才可以考驾照,新规规定70周岁以上,只有符合条件,经过评估之后还可以申请驾照;

2、增驾时间间隔的缩短,已经有大型货车驾驶证的,如果不存在相应记分周期满分的情况下,申领大型客车驾驶证的时间由五年缩短为三年,申请增驾牵引车、中型客车驾驶证的情况,由原来的三年缩短为两年。

考取驾照需要满足申请驾照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且不能存在法律规定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形;

3、常规体检医疗机构范畴扩张:身体标准证实可由原先的县市级、团级之上医疗机构,扩张至合乎健康体检资质证书的二级之上医院门诊、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服务站、健康体检核心等医疗机构;

4、实行小型轿车驾驶证全国各地“一证通考”:申请者在国内区域任一地都能申领驾驶证,不用再递交居住登记。港澳台地区住户能够凭港澳台地区市民暂住证在国内区域内任一地申领;

5、推行小型轿车驾驶证外地分科目考试:申请者考驾照参与一部分考试后,产生变动的,能在国内区域内申请办理变动一次考试地。申请者能够持自己身份证至现居住地车管所申请办理再次参与科目考试,已考的科目考试成绩有效;

6、实施大中小型客车和货车驾驶证本省外地申领:对在省内外地申领大中小型客车和货车驾驶证的,申请者能凭身份证立即申请办理。对跨地区外地申领的,在申请办理现所处省任一地暂住证后,也可立即在全市范畴内申领大中小型客车和货车驾驶证。

70岁以上老年驾驶人员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1、身体条件符合规定:70岁以上老年驾驶人员需要定期进行身体检查,确保身体条件符合规定,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通过老年驾驶人员安全文化考试:70岁以上老年驾驶人员需要参加老年驾驶人员安全文化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明。安全文化考试内容包括交通法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交通事故案例分析等;

3、经过培训:70岁以上老年驾驶人员需要接受交通安全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明;

4、驾龄满5年:70岁以上老年驾驶人员需要持有C1、C2、C3、B1、B2、D1、D2准驾车型中的一种,并且驾龄满5年,方可继续申请驾驶证

5、每3年进行一次审验:70岁以上老年驾驶人员需要每3年进行一次身体条件审查和安全文化考试,以便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综上所述,交通管理部门每年都会对驾照考试制度进行调整和升级,以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驾驶能力。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四条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年龄条件:

1、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

2、申请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或者轮式专用机械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3、申请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轻型牵引挂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20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4、申请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的,在22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5、接受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的学生,申请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的,在19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二)身体条件:

9、年龄在70周岁以上能够通过记忆力、判断力、反应力等能力测试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分析:1、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所有科目的考试。未在有效期内完成考试的,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作废。2、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分为三个科目,每个科目考试都需要提前预约。驾照考试需三个科目按顺序预约考试。每个科目预约后可以考试一次、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需要重新预约考试。3、科目一和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没有预约次数限制,可无限次考试,可以一直考到考试合格为止。4、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各有五次预约机会,也就是各有十次考试机会。如果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作废,学员需要重新报名从科目一开始考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二十九条 科目一考试内容包括:道路通行、交通信号、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机动车登记等规定以及其他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

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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