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3人事考试(2022年云南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

2024-04-12 07:21:08

 根据《关于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57号)要求,现就云南考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全程实行告知制。根据告知制要求,报考人员须填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告知书》,并承担不实的相关责任。

 本次考试强化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 报考人员现工作地或户籍地须在云南省区域内,满足其一,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以在云南考区报考。 考试管理部门将会同行业主管、公安机关等部门,严格核查报名材料,严厉打击有组织的跨区域团伙作弊、高科技作弊及*等行为。

 二、考试时间、科目及地点

 (一)考试时间与科目

 11月19日

 上午?9:00-11:00?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14:00-17: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1月20日

 上午?9:00-12:00?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14:00-18: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二)考试地点

 考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要求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1.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自2022年起,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调整如下: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在符合上述有关报名条件的前提下,必须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报考级别为“免2科”)。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原“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不再单独列项考试,并入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

 上述条件中的“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学历、学位”,“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从业年限”等以行业主管部门解释为准。

 四、报名时间及流程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网上注册、报名、缴费。

 (一)报名时间节点

 1.报名时间:9月14日9:00—9月21日17:00;

 2.缴费时间:9月14日9:00—9月23日17:00。

 (二)报名网址

 网址为: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或zg.cpta.com.cn/examfront(报名登录界面)。

 (三)报名流程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本公告,按系统提示选择“云南省”填写报考信息。

 1.网上注册

 之前从未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注册的报考人员,须提前完成注册。已经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注册过的人员无需重新注册,使用原账号登陆报考。注册流程如下:

 (1)在报名登录界面,点击登录按钮下方“新用户注册”,进入报名协议界面,认真阅读并接受报名协议。

 (2)阅读“注册须知”后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注册信息录入界面,按照要求录入数据,完成后输入验证码,点击“提交”按钮,再次确认个人信息,验证无误后完成注册信息录入。

 (3)报名系统自动核验报考人员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核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4)上传个人照片,此时上传的照片将直接用于制作资格证书, 一经上传完成不得修改 。照片文件上传前,要使用“全国资格考试网报平台证件照片审核处理系统”按要求处理(此软件在中国人事考试网首页“工具下载”栏目下载;只有审核工具软件处理生成的照片才能识别上传,使用其它软件处理的照片无法上传至报名系统;已注册考生的非白底照片可继续使用,新注册报考人员须按新规提交白底照片)。

 注册完成后,报考人员须保管好本人的用户名及密码,以防影响报考及后续流程。

 2.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使用本人注册的账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选择考试项目和报名省市后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流程如下:

 (1)仔细阅读相关公告和提示信息,确定自己符合所有报考条件后进行信息填报。

 (2)报名信息填报,要如实、准确填写本人信息。

 (3) 选择是否使用告知方式,如选择不使用或选择使用后撤回,将无法再改回告知方式报名,须进行现场核查。 现场核查地点: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1499号昆明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二楼三号窗口,现场业务咨询电话:0871-68503741、0871-68503797,现场核查时间:9月14日上午09:00至9月21日下午17:00(工作时间)。现场核查需准备的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云南考区报名诚信书(见附件3);(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4)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提供免试条件相对应的证明材料。其余考生如未接到单独通知,报名期间无需到现场核查。

 (4)核对信息无误后再进行“确认”操作,信息确认后,报考人员将无法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考生应根据本人报名至考试时固定的居住地就近选择“地市”和“现居住地”。

 3.网上缴费

 信息确认并通过报名系统自动核验后即可在网上交费,报考人员在缴费前务必再次核对报名信息,缴费确认后所有信息不可修改,已缴费即视为报名成功。

 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房地产估价师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云建计〔2016〕345号),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客观题每人每科61元,主观题每人每科70元。

 4.准考证打印

 11月14日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尽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并认真阅读和知晓《报考须知》,以及本考试相关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考试实施办法中关于考试报名条件的规定。报名时有义务如实提交本人相关信息,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报考书》(电子文本),不允许代为。

 2.首次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网上报名系统在线核验报考人员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提交注册信息 24小时后 可登录报名系统报名,如有未完成核验的项目,报名时会有相应的提示信息,须待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 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

 3.已注册的报考人员不需重新注册,但报考前应提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相关信息,报考人员提交补充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系统报名,如有未完成核验的项目,报名时会有相应的提示信息,须待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 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

 4. 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不通过的报考人员 须在报名期间,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后,上传与本人填报信息一致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电子照片。

 5.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现工作地或户籍地在云南省区域内的人员方可报名参加考试。资格审核部门通过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对报考人员的户籍、社保及工作单位等信息进行核查。发现不符合“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情况的,按虚假处理。

 6. 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制,须进行现场资格核查 。 现场核查部门: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1499号昆明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二楼三号窗口,现场业务咨询电话:0871-68503741、0871-68503797,现场核查时间:9月14日上午09:00至9月21日下午17:00(工作时间)。现场核查需准备的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云南考区报名诚信书(见附件3);(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4)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提供免试条件相对应的证明材料。其余考生如未接到单独通知,报名期间无需到现场核查。

 7.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核查部门要求办理相关事项的,按报名无效或成绩无效处理。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五、成绩管理、公示及证书领取

 (一)成绩查询

 2023年2月底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查询成绩,成绩公布起始时间以该网站时间为准。

 (二)成绩管理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应试科目后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考试成绩达标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取消相应科目考试成绩:

 1.填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的;

 2.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核查的;

 3.无法在规定时限内提供相关材料的;

 4.其他按规定不应给予达标认定的。

 (三)公示

 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将在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hrss.yn.gov.cn/ynrsksw)公示,公示期间集中接受监督举报。同时,还将抽取部分人员进行现场资格核查。

 (四)证书领取

 证书领取方式分为邮寄领取和现场领取。公示期满,选择邮寄领取证书的人员自行登录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hrss.yn.gov.cn/ynrsksw)左侧“网上考务”栏目中的“证书办理”按钮,选择证书邮寄。在规定时间内未选择证书邮寄的,由本人到报名点现场领取证书,不得由他人代领。

 六、资格核查

  资格核查贯穿报名、考试、证书办理及执业等全过程 ,考试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将通过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社保数据比对、现场核查等方式对报考人员填报的户籍、学历学位、工作单位等信息进行核查,核查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和属地化管理要求。在核查工作中,如需报考人员提供相关材料进行验证的,报考人员须予以配合。 报名结束至考试前,核查不通过的,报名无效;考试成绩公布后,核查不通过的,成绩无效;领取资格证书后,经查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属地化管理要求的,证书无效。

  对不实填报、虚假、违规参考等行为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接受“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失信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重要提示

 (一)考试所有信息均以官方网站发布的为准,考试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hrss.yn.gov.cn/ynrsksw),网络报名和成绩发布官方网站为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

 (二)做好疫情防控。《云南省2022年下半年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书》已在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s://hrss.yn.gov.cn/ynrsksw/i1003.html)发布,请应试人员按照要求做好防控。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将作出相应调整。如考试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将通过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s://hrss.yn.gov.cn/ynrsksw/Index.html)及时发布补充公告,进一步明确疫情防控要求,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并严格按照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积极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因未按疫情防控要求执行,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报考人员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试当天须按准考证所载要求出示相关证明方能进入考点。

 (四)应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严守考试纪律,自觉诚信参考,严禁*、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为。

 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应试人员考试中要保护好自己的答卷和答题卡防止被抄袭。

 (五)应试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与报名时一致)进入考场。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开考2小时后方可交卷、离场。

 (六)应试人员应考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我功能的计算器。除上述物品外,严禁将各类手表和各种电子、通信、存储设备(如各类手机、电子手环等)与考试相关的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否则按违纪处理。

 (七)应试人员须提前查看 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的“答题卡作答须知”(http://www.cpta.com.cn/question/1147.html),参考时须按规定和要求作答,务必准确、完整填写姓名、准考证号、试卷代码等信息,不按要求和规定作答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八)报考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包括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详细通信地址等),将作为本考试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各种通知、告知、处理决定等)经本人确认可收悉的送达地址。相关文书发送至送达地址,即视为送达。个人****发生变更的,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修改****信息。

 (九)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有关规定,给予其当次该科考试成绩无效或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五年或长期等处理。

 投诉举报电话:0871—63632444、63630349

 投诉举报邮箱:ynrsksw2017@163.com

 附件: 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云南考区报名诚信书

 原文标题:2022年度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云南考区公告

 文章来源:https://hrss.yn.gov.cn/ynrsksw/i1024.html

2022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引进青年优秀人才公告65人

#公务员考试# 导语2022年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公务员面试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公务员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就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安排

 (一)面试地点在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广顺北大街32号,可乘坐404路公交车侯庄路口南站或地铁14、15号线望京站下车。

 (二)请考生按照面试时间安排在本人面试当日于上午8:00或下午13:00前,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北门)报到。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生报到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

 (四)面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将于2022年3月7日通过北京市人事考试通用考试平台公布,考生可登录后自行查询。

 (五)体检和考察人选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计划录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安排和要求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1.请考生认真了解并严格遵守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疫情防控和进京人员管理的有关要求,配合做好考前每日体温检测,密切关注自身及共同居住人员健康状况,遇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我单位联系。凡隐瞒、谎报疫情防控有关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查验的,视情取消其面试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2.请考生妥善安排行程,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面试。参加面试时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疫情防控告知》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查验健康宝“绿码”等。

 3.公告发布后,如考生放弃面试资格,请于2月23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将放弃声明(PDF格式扫描件)发送到szygbc@163.com。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将视情节报北京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4.根据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所有进返京人员在抵京后72小时内需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未核酸检测者健康宝将会弹窗提示,请外地考生来京后请尽快进行核酸检测,避免因未进行核酸检测导致健康宝弹窗,影响面试。

 如因疫情防控要求调整面试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10-84773746。

 2022年度北京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

 2022年度北京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自愿放弃面试声明书

 2022年度北京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人员名单

#事业单位# 导语为深入推进人才兴区战略,加快优秀人才集聚,优化事业单位干部人才队伍结构,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向国内外高校毕业生,公开引进青年优秀人才。 为您整理了招聘条件和报名流程,供您参考。

一、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发布计划、线上报名、面谈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人才。

 二、引进计划

 2022年计划引进事业单位青年优秀人才65名,专业设置结合岗位需求调研情况和干部梯队建设需要确定,具体引进范围如下:

 (1)博士研究生:国内普通高校或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海外高校毕业的博士研究生,不限专业,不限名额;

 (2)硕士研究生:国内普通高校或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海外高校毕业的2022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计划择优招引59名;

 (3)本科生:国内普通高校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的2022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计划择优招引6名。

 三、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身体健康。

 (三)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四)留学回国人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五)博士研究生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14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91年5月14日以后出生),本科生年龄应在25周岁以下(1996年5月14日以后出生)。大学学制为5年及以上的,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

 (六)学生干部仅限于院校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及班长、班党(团)支部书记,时间须连续任职半年及以上,或报考时已担任学生干部且毕业前能达到半年及以上。

 (七)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等其他资格条件。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3.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已在东港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

 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

 7.在校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

 8.有学术造假不良行为的人员。

 9.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报考者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引进流程

 (一)报名

 1.采取现场报名和线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其中,驻日照高校毕业生现场报名,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其他人员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将报名需提交的相关材料扫描件(PDF格式)放在以“毕业院校+姓名+应聘岗位类别+专业”命名的文件夹里,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邮箱rzdgrsrc@163.com(邮件主题与文件夹名称相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邮件格式要求于2022年5月14日8:30至5月18日18:00发送邮件。逾期提交报名材料的,不予审核。

 2.报名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2)《2022年日照市东港区引进青年优秀人才报名登记表》;

 (3)已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4)应届毕业生提供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5)学生干部需提供院校证明材料;

 (6)《诚信书》。

 3.报名材料缺失或不完善的,应于收到通知的3个工作日内修改完善,并通过邮箱一次性反馈,逾期未反馈的,按不予通过处理。

 (二)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根据引进计划和报名情况,由考试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引工作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立即取消资格。

 (三)线上面谈

 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组织线上面谈,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面谈侧重对报考人员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匹配度等方面的了解,择优比选后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未进入考试范围的不另行通知。最终确定的进入考试范围人数与引进计划数如达不到2:1,则按相应比例核减引进数量。

 (四)考试

 1.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组织协调、分析判断、计划决策、逻辑思维、学习创新、语言表达、应变控制、专业素养、仪容仪表等方面能力素质。

 2.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考察范围。同一岗位类别面试人员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考察范围。

 3.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面试的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等额组织。

 体检在区(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照面试成绩从同一岗位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每个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在东港区人民政府网站统一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引进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进行岗前培训。

 五、管理培养和待遇

 (一)试用期管理。引进人员使用人才专项编制,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予以聘任,不合格的予以解聘。按照我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有关规定,最低服务期3年。

 (二)一线锻炼。引进人员参加工作后,统一组织到全区重点工作牵头部门和园区一线锻炼,时间为1年。锻炼结束后,根据“人岗相适、身份相符”的原则,分配到具体事业单位。

 (三)相关待遇。引进人员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确定工资薪酬。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发放5000元补贴。符合条件的在日照市城区内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发放15万元购房补贴。

 六、其他

 (一)报名人员在报名考试期间应及时了解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政府网站和“东港人社”微信公众号,了解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考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对公开引进违规违纪相关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认定和处理。

 (三)本次公开引进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日照市东港区委组织部、中共日照市东港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日照市东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33-3663320

 1.2022年东港区引进青年优秀人才计划表

 2.2022年日照市东港区引进青年优秀人才报名登记表

 3.诚信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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