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考试中心(2011山东事业编考试公告)

2024-04-12 21:27:07

2011山东事业编考试公告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关于2011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现将2011年省属事业单位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在40周岁(1971年4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并具有山东省常住户口(全日制普通高校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本科以上毕业生不受生源地限制);

(六)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其工作单位应在山东。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1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1年 4月24日 9:00-28日16:00

查询时间:2011年 4月24日11:00-29日16:00

报名网址: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sdhrss.gov.cn)、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www.rsks.sdrs.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时间截止后,招聘单位不受待审核期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报名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1年4月24日11:00-4月29日12:00

招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如招聘单位在待审核期满后48小时内,未对报名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通过。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公布的咨询电话应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1年4月24日11:00- 29日16:00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www.rsks.sdrs.gov.cn)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书》(以备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11年5月15日-21日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于4月28日-29日(8:30-11:30;13:00-16:00)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济南市燕子山路2号)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审核成功后,考生确认完成。

符合加分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招聘单位审核通过,网上缴费确认完成后,下载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资格审核登记表》,于5月4日-5日(8:30-11:30;13:00-16:00)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招聘单位指定的地点办理加分审核手续,地点详见《2011年省属事业单位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加分审核完成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将加分人员信息汇总,按程序于5月6日前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面向社会公示。公示7日无异议后,实施加分。已享受优惠政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

(二)资格审查

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的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书》、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1年4月24日之前取得)、身份证、户口簿;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和考核时提供。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面试前3天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考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卫生和教育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40%和6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40%和60%。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1年5月22日 上午 8:30-11:00

(二)面试

面试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自行组织实施。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可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达到分数线的进入考核体检范围。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四、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不低于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根据实际需要,既可先进行考核也可先组织体检。体检原则上应在省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招聘单位应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考核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核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考核、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聘用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报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组织公示。公示7日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招聘计划及招聘岗位

具体计划、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见附件。

七、其他

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2011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附件.rar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确保广大考生身体健康,保障考试安全顺利进行,现将山东考区2022年度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告知如下,请所有考生知悉并配合落实好考试防疫措施和要求。

 一、考区调整

 为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带来的疫情防控风险,2022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调整为在全省16市设置考区,考生报名时选择的“报名地市”即为相应考区。

 二、考前防疫准备

 (一)为确保顺利参考,建议考生考前14天内非必要不安排市外出差及旅行。尚在外地(省外、省内其他市)的考生应主动了解参加考试的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按规定提前抵达考点所在市,以免耽误考试。

 (二)提前申领“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三)按规定准备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

 1.本市考生须持有本人首场考试考前3日内两次(其中一次为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省内跨市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提供三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即启程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抵达考点所在市后本人首场考试考前3日内两次(其中一次为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省外入鲁返鲁参加考试的考生,抵达目的地后须落实好考点所在市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参加考试时须提供三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即启程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抵达考点所在市后本人首场考试考前3日内两次(其中一次为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原件、复印件或“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显示的核酸检测结果均可)须在进入考场时提交给监考人员,每场考试均须提交。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考生实际参加的首场考试为基准,请考生根据参考的考试科目数,提前复印相应份数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具有特殊情形的考生(详见“三、特殊情形考生管理要求”),请于准考证打印完成后尽快向考点所在市人事考试机构报备。

 (五)每日自觉进行体温测量、健康状况监测,考前主动减少外出、不必要的聚集和人员接触,确保考试时身体状况良好。

 三、特殊情形考生管理要求

 (一)考前14天内从省外发生本土疫情省份(以“山东疾控”微信公众号最新发布的《山东疾控近期疫情防控公众健康提示》为准)入鲁返鲁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相对独立的考场考试。

 (二)存在以下情形的考生,参加考试时须持有考前48小时内和24小时内的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隔离考场考试:

 1.有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已满14天但不满21天者;

 2.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者;

 3.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已满21天但不满28天者。

 (三)考前14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须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考前48小时内和24小时内的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隔离考场考试。

 (四)治愈出院满14天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应持考前7天内的健康体检报告,体检正常、肺部影像学显示肺部病灶完全吸收、考前48小时内和24小时内的两次核酸检测(痰或鼻咽拭子)均为阴性的,可以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五)存在以下情形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1.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次密接;

 2.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且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

 3.有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14天者;

 4.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未满21天者;

 5.不能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健康证明的。

 四、考试当天有关要求

 (一)考生经现场检测体温正常(未超过37.3℃),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符合规定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扫描考点场所码,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方可参加考试。未携带的不得入场。

 (二)因考前防疫检查需要,请考生预留充足入场时间,建议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以免影响考试。

 (三)考生参加考试时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接受身份核验时按要求摘下口罩外,进出考点以及考试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

 (四)考试期间,监考人员将组织全体考生签订《考生健康书》(考点提供,样式见附件),请考生提前了解健康书内容,按要求如实签订。

 五、各级人事考试机构****

 省人事考试中心:0531-88597886

 济南市:0531-82568205,82568206

 青岛市:0532-82680559

 淄博市:0533-3169575

 枣庄市:0632-3362789

 东营市:0546-6378688

 烟台市:0535-6683333

 潍坊市:0536-8221892

 济宁市:0537-2967978

 泰安市:0538-8298459

 威海市:0631-5226025

 日照市:0633-8777835

 临沂市:0539-8609927

 德州市:0534-7908101,7908100

 聊城市:0635-2189976

 滨州市:0543-8173697(环评),8173698(软考)

 菏泽市:0530-5310309

 附件: 考生健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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