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司法考试(司法考试《民法》综合测试题及答案)
司法考试《民法》综合测试题及答案
《民法》是司法考试内容之一,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司法考试《民法》综合测试题及答案,仅供参考学习!
一、单项选择题
1、齐思甜,女,6岁,父母双亡,无遗产,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也早已故去,大哥齐忆苦14岁,对其无法照料。齐思甜尚有伯父健在,而且经济状况良好,齐忆苦请求他担任齐思甜的监护人,但他认为纯属累赘,不愿担任。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齐思甜的伯父有义务担任监护人
B.齐思甜的伯父可以拒绝担任监护人,但必须得到其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其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
C.齐思甜的伯父愿意担任监护人的,可以直接自动成为监护人
D.齐思甜的伯父愿意担任监护人的,必须得到其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其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
参考答案D
2、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是()。
A.婚姻关系解除
B.失踪人民事主体资格消灭
C.财产发生代管
D.财产发生继承
参考答案C
3、甲被宣告死亡后,其妻乙改嫁于丙,其后丙死亡。1年后乙确知甲仍然在世,遂向法院申请撤销对甲的死亡宣告。依我国法律,该死亡宣告撤销后,甲与乙原有的婚姻关系如何?
A.自行恢复
B.不得自行恢复
C.经乙同意后恢复
D.经甲同意后恢复
参考答案B
4、王某下落不明满5年,其妻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其子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人民法院应当()
A.先宣告失踪,再宣告死亡
B.只按其子的申请宣告失踪
C.只按其妻的申请宣告死亡
D.让其妻和其子商量,如协商不成驳回申请
参考答案C
5、1991年5月,冯敏因受单位行政处分而离家出走,一直下落不明。1997年6月其妻王慧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同月,冯敏所在单位欲将其除名,亦向同一法院送交了宣告冯敏死亡申请书。下列有关该案的表述中哪一项是正确的?
A.法院应判决离婚,但不应判决宜告死亡
B.法院应判决宣告死亡,使冯敏与王慧的婚姻关系自然解除
C.法院可以判决离婚也可以判决宣告死亡
D.法院可以在判决离婚的同时宣告死亡
参考答案A
6、刘某出海打渔,因遇台风下落不明。现其妻王某向法院申请宣告刘某失踪。因刘某失踪后,王某与他人姘居,井与姘夫合用家中财产,在确定刘某的财产代管人时,刘某父母与王某发生争议。本案中法院应依法指定谁为财产代管人?
A.王某,理由是王某提出了宣告失踪的申请
B.王某,理由是王某是刘某失踪后的第一顺序的财产代管人
C.刘某的父母,理由是若指定王某则不利于保护刘某的财产
D.王某和刘某的父母,理由是他(她)们均为法律规定的财产代管人
参考答案C
7、1995年6月17日余某所乘的.客轮触礁沉没,生死不明。余某的利害关系人若申请宣告余某死亡,最早应是哪一天才能向法院提出申请?
A.1997年6月17日
B.1997年6月18日
C.1999年6月17日
D.1999年6月18日
参考答案B
8、甲、乙、丙各出资5万元合伙开办一家餐馆,经营期间,丙提出退伙,甲、乙同意,三方约定丙放弃一切合伙权利,也不承担合伙债务。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
A.丙退伙后对原合伙的债务不承担责任
B,丙退伙后对原合伙的债务仍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C.丙退伙后对原合伙的债务承担补充责任
D.丙退伙后仍应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原合伙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参考答案B
9、甲、乙合伙经营鸭绒业务,甲提供厂房,乙提供鸭绒。双方请求丙以技术性劳务入伙,丙未予明确答复,但丙提供了技术性劳务,并参与了当年的分红,分红比例4:4:2。第二年因经营亏损,负债高达10万元。对该债务承担发生分歧,丙认为自己不是合伙人,拒绝承担该债务。为此,诉至法院。该债务应如何承担?
A.甲、乙、丙对该债务承担按份责任
B.甲、乙、丙对该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C.甲、乙对该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D.甲、乙对该债务承担按份责任
参考答案B
10、甲、乙、丙、丁四人合伙经营汽车运输业务,丙又介绍其弟戊参加合伙,甲、丁同意,乙不同意,戊以多数同意而驾车运营,后因发生事故,造成5000元损失,戊主张每人承担1000元,诉至法院,法院应如何判决?( )
A.甲、乙、丙、丁、戊各承担1000元
B.甲、乙、丙、丁、分担5000元债务
C.由戊自己承担5000元债务
D.由丙、戊分担5000元债务
参考答案B
11、杨某15周岁,智力超常,大学三年级学生。杨某因有某项发明,而与刘某达成转让该发明的协议。问:该转让协议的效力如何?()
A.该转让协议有效
B.该转让协议效力未定
C.该转让协议无效
D.该转让协议可撤销
参考答案B
12、赵某与钱某口头协议,在闹市区租门面房合伙经营服装店。不久,房主孙某同意将门面房折价2万元加入合伙,但不参与经营,只每半年收取经营收益的10%。后赵某独自决定进了一批童装,销售情况不佳,童装厂催款。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赵、钱、孙之间虽没有书面合伙协议,但可以认定为合伙关系,故须连带承担还款义务
B.孙某没有参加合伙的经营,应当认定入伙无效,不承担还款义务
C.赵某一人执行合伙事务,没有征得其他合伙人的同意,其行为后果由赵某一人承担
D.孙某入伙虽无效,但仍应以其所得收益为限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参考答案A
13、杨某因工厂事故而死,该死亡在民法上是()
A.民事法律行为
B.民事法律事实
C.生活事实
D.偶发事实
参考答案B
14、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
A.都是有偿的
B.都是无偿的
C.一般是有偿的
D.一般是无偿的
参考答案C
15、8岁的小刚的父母离异,协议小刚随父亲生活。后其父母各自再婚,小刚在奶奶家居住,由奶奶照看。此时小刚的法定监护人是( )。
A.其生父
B.其生母
C.其奶奶
D.其生父、生母
参考答案D
二、多项选择题
1、被宣告死亡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主体资格的恢复,根据法律的规定,必须具备()。
A.被宣告死亡人生还
B.被宣告死亡人有重新出现他迹象
C.被宣告死亡人配偶的强烈愿望
D.本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法院撤销死亡宣告
参考答案AD
2、被宣告死亡人如果被证明仍然活着,而撤销了死亡宣告,那么他拥有哪些权利?
A.要求第三人返还已被其继承人合法转让给第三人的财产
B.要求继承人返还继承的财产
C.与其尚未结婚的配偶恢复夫妻关系
D.如其配偶再婚后的配偶又死亡的,他的夫妻关系自行恢复
参考答案BC
3、个体工商户,依照法律可以享有下列哪些权利?
A.可以起字号
B.有权取得商标专用权,其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C.个体经营的,以个人财产和家庭财产承担债务
D.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债务
参考答案ABD
4、某甲提供资金1万元,某乙提供房屋五间,某丙提供自己的技术,共同开办一家修理厂,因资金不足,他们又向某丁借贷了1万元,这个厂的合伙人是谁?()
A.甲
B.乙
C.丙
D.丁
参考答案ABC
5、甲、乙均为1979年6月30日出生。甲1997年初参加工作,乙在高中读书。1997年5月31日,甲、乙与丙发生口角,且将丙打伤。丙住院两个月康复,并于1997年8月1日向法院起诉,要求甲、乙赔偿医药费5千元。本案中,丙的医药费应由谁承担?
A.甲
B.乙
C.甲的父母
D.乙的父母
参考答案AD
6、王小患精神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王小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A.王小父王大
B.王小友小江
C.王小住所地居民委员会
D.王小债权人大林
参考答案AD
7、2000年,湖南省某县王楼乡王村村民委员会办起了村幼儿班,聘请邻村民办教师某甲担任幼儿班教师。2001年1月5日上午9时左右,幼儿班课间休息时,某甲离校打电话,几个幼儿在教室里的火炉旁烤火。其中两人杨某(6岁)和李某(5岁)因争夺位置而打斗,杨某用铅笔盒将李某头部打破,而李某则把杨某按在火炉上,致使杨某衣服着火。杨某带火跑出教室,被人发现后,将火扑灭并送回家中。当日中午,杨某被送往县医院治疗,当时诊断为:臀部、阴部、大腿后侧烧伤,面积40%,深II度。第二日,杨某在其父带领下转往省人民医院治疗。半年之后杨某才基本恢复健康。2001年9月25,杨某之父以杨某为原告起诉至南中县人民法院,要求村委会、某甲、李某赔偿杨某被烧伤的全部经济损失。请根据上述案情,回答:杨某的治疗费用应该由()承担。
A.李某
B.李某的监护人
C.村委会
D.杨某的监护人
参考答案BC
8、2000年,湖南省某县王楼乡王村村民委员会办起了村幼儿班,聘请邻村民办教师某甲担任幼儿班教师。2001年1月5日上午9时左右,幼儿班课间休息时,某甲离校打电话,几个幼儿在教室里的火炉旁烤火。其中两人杨某(6岁)和李某(5岁)因争夺位置而打斗,杨某用铅笔盒将李某头部打破,而李某则把杨某按在火炉上,致使杨某衣服着火。杨某带火跑出教室,被人发现后,将火扑灭并送回家中。当日中午,杨某被送往县医院治疗,当时诊断为:臀部、阴部、大腿后侧烧伤,面积40%,深II度。第二日,杨某在其父带领下转往省人民医院治疗。半年之后杨某才基本恢复健康。2001年9月25,杨某之父以杨某为原告起诉至南中县人民法院,要求村委会、某甲、李某赔偿杨某被烧伤的全部经济损失。请根据上述案情,回答:李某头伤的医药费应该由()承担。
A.杨某
B.李某的监护人
C.杨某的监护人
D.村委会
参考答案CD
9、2000年,湖南省某县王楼乡王村村民委员会办起了村幼儿班,聘请邻村民办教师某甲担任幼儿班教师。2001年1月5日上午9时左右,幼儿班课间休息时,某甲离校打电话,几个幼儿在教室里的火炉旁烤火。其中两人杨某(6岁)和李某(5岁)因争夺位置而打斗,杨某用铅笔盒将李某头部打破,而李某则把杨某按在火炉上,致使杨某衣服着火。杨某带火跑出教室,被人发现后,将火扑灭并送回家中。当日中午,杨某被送往县医院治疗,当时诊断为:臀部、阴部、大腿后侧烧伤,面积40%,深II度。第二日,杨某在其父带领下转往省人民医院治疗。半年之后杨某才基本恢复健康。2001年9月25,杨某之父以杨某为原告起诉至南中县人民法院,要求村委会、某甲、李某赔偿杨某被烧伤的全部经济损失。请根据上述案情,回答:教师某甲在本案中应当()。
A.不直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B.承担赔礼道歉的民事责任
C.没有民事责任
D.由村委会追究其失职行为
参考答案AD
10、如果法律没有特别规定或合同没有特别约定,下列选项中的哪些人可以取得原物所生的自然孳息的所有权?
A.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B.所有权人
C.质权人
D.抵押权人
参考答案AB
;您好!
司法考试复习计划第一阶段主要复习的科目占司考80%以上的分数,今年的复习安排相对于前几年,我做了适当的调整,先复习民法,刑法,把法理学放在了后面,由于民法、刑法更接近于生活,理解起来相对简单一些,而法理学太过抽象,导致无数的0基础考试望而生畏!
司法考试复习计划第二阶段:5月15日-6月30日(1个半月时间)。本阶段是在巩固上一阶段复习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攻克重难点,并且对所有的司法考试科目进行全面复习。
近几年司法考试的新考纲都是5月底开始公布,所以在第二阶段还要注意按照最新的考纲进行复习,在资料的选择方面要求更为严格一些。
司法考试复习计划第三阶段:7月1日-8月10日。本阶段的核心是测试训练历年真题,考生们可以去网校的网站上找司法考试历年真题,建议你踏踏实实的按照考试的要求,定时训练。
这阶段的复习依然会坚持看书、听课、做题的思路。
司法考试复习计划第四阶段:8月11日-8月31日。本阶段核心问题是进一步梳理历年真题,并且将知识点进行对比归纳,网校上也有真题的详细分类。
司法考试复习计划第五阶段:9月1日-9月11日。本阶段的核心是调整心态,适当预测和冲刺。司考注重基础,功到自然成,所以最后的十几天不要太心急,适当关注一下预测信息,做一套模拟试题或者真题适应一下临考状态。
为了方便所有人,我以小时来建议。根据上面说的1200小时理论,一步步分配时间。
三大本卷一必看一遍,800页内容,大概需要100小时+。 卷二卷三以此类推,具体看什么内容根据个人选择,能全看最好。
看完三大本做一遍真题,对照解析。100小时+ 。
辅导教材看一遍,各部门法学完,估计至少300小时没了。再做一遍真题。
这里说明下,以上的内容应当在6月份前看完,这样你的准备是很充分的。有不少考生复习到这个程度就上考场了。
完成这一步,你已经很有竞争力了。插一句,法条建议平时看,对法条班的课程多听几遍,跟着就好了,可以利用琐碎的时间。
8月最后冲刺阶段,记忆+做题。这时候完全根据个人情况复习了,对司考你已经比我了解。老实说上面的计划我都没完全做到,我做了哪些内容,哪些内容没做就不说了。因为心痛加后悔,后悔当初投入时间不够。
另推荐:司法考试复习计划五轮回复习法复习计划时间安排:二个月→一个月→二周→一周,把整个内容来四个轮回的复习。
备考过程,大家倍感头疼的是遗忘。其实遗忘最怕的就是复习。只要我们勤复习,我们就会变模糊为清晰,把知识点能“记死”。我的具体做法是,先花二个月时间,把教材认真地学习一遍,全面熟悉内容,打好基础,把知识点弄懂搞透;然后花一个月再把教材复习一遍,对重点知识点强化理解和运用;之后花二个星期复习一遍,力图构建起初步的知识体系和框架,对疑难问题重点排除和化解;再花一个星期复习一遍,强化重点知识点的记忆,对薄弱环节进行强化训练,强化理解和记忆。每复习一遍,就做一套历年真题。在做真题的过程中,你就会发现自己的真实的进步和收获。最后一个星期,查漏补缺,对错题来一次分析和总结。经过这四轮的来回复习巩固,相关的知识点就会慢慢沉淀在脑海里,有的甚至会成为抹不去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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