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高考加分(援藏干部子女高考优惠政策)

2024-04-04 02:29:01

1、对在藏工作的进藏干部(包括援藏干部)职工的亲生子女,其户籍在藏的,可以报考区外高等院校;

2.对符合《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关于改革西藏户籍管理制度放宽入户条件的规定的通知》规定的直系亲属,户籍迁入西藏的考生,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院校;

3、进藏干部职工(包括援藏干部)和按照规定将户籍迁入西藏人员的非直系亲属考生,以及以其他理由将户籍迁入西藏的考生,只能报考区内院校或区外非重点院校;

4.长期在藏工作的进藏干部职工依法收养的子女和抚养的非直系亲属从小学至高中在藏就读的,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院校。对符合本规定第一条、第四条的考生,按父母或抚养人在藏服务年限,在招生录取时根据有关规定给予适当加分照顾。

高考加分政策是什么?

高考加分政策是高考中的特长生加分政策,主要为了弥补高校招生制度的某些缺陷而制定的。由于高考加分政策存在一定的不公平性,引起社会的议论。教育部出台的2009年高考加分政策,有“增加20分投档”、“增加10分投档”和“优先录取”3种加分形式。参加高考的学生拥有体育、文艺等方面的专长,又经过了专业部门的测试,在考试成绩之外给予一定的加分,是在应试教育体制下,鼓励学生注重全面素质提高的一项措施。

法律依据:《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规定》第三条在我区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人员,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已从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身体健康。同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我区干部(含援藏干部)、职工、城镇居民、农牧民子女,户籍在藏,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

(二)曾在我区工作过的干部、职工离藏后,其子女户籍在藏的,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

(三)我区机关、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聘用任用的区内外中级职称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其子女户籍按《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公安厅关于改革我区户籍管理制度放宽入户条件的规定的通知》(藏政办发[2001]82号)(以下简称82号文件)迁入西藏,且户籍在藏时间一年以上(上一年7月31日前入户,下同),具有西藏高中学籍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

TAGS:
声明

1.本站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
2.本站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
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我们编辑修改或补充。

搜索
排行榜
标签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