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绿化核实(济南市城市园林绿化局的内设机构)

2024-04-10 16:50:03

根据上述职责,市城市园林绿化局设11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息、督查、信访、应急管理、后勤管理服务、政府信息公开和市政府市民服务热线办公室转办事项的办理等工作;负责相关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城市园林绿化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

起草城市园林绿化和名泉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市区范围内城市园林水域安全监管;指导监督所属单位的治安保卫和安全生产;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的普法教育;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三)组织人事处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组织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四)发展规划处

拟订城市园林绿化发展中长期规划;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科技管理工作;负责对外技术合作与交流;指导所属单位的经营管理工作。

(五)财务审计处

负责城市园林绿化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拟订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维护项目的规划及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局机关并指导监督所属单位的财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和有关统计工作。

(六)风景园林管理处

负责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的行业管理;组织编制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发展规划;拟订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建设标准,并组织实施;核准节假日及重大游园活动方案。

(七)园林工程建设管理处

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及园林绿化专业规划;审核所属公园、风景区的总体规划和建设维护改造项目设计方案;负责园林绿化重点工程的监督检查;负责园林绿化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管理工作。

(八)公共绿地管理处

组织拟订城市公共绿地管理标准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公共绿地建设养护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公共绿地养护管理考核工作;参与制定城市生态发展、环境治理规划及沿黄河防护林带建设方案;拟订城市建成区内风景山林建设方案;负责城市建成区内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和园林植物保护;开展城市建成区内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组织开展建设节约型城市园林绿化工作。

(九)城市绿化指导处

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城市绿线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建成区内全民义务植树工作;负责创建生态园林城市的综合协调;负责园林绿化施工企业资质审核;负责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和城市建成区内各类树木伐移事项审批;负责城市建成区内山岭容貌维护管理,编制破损山体恢复规划;组织协调重大活动的环境绿化工作。

(十)名泉保护管理处

负责《济南市名泉保护条例》的组织实施;调查名泉分布情况,建立名泉档案,组织设立名泉标志;受理违反《济南市名泉保护条例》行为的举报,会同有关部门查处破坏名泉和违章建筑行为;负责泉水综合利用和申报世界遗产工作;承担济南市名泉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一)名泉保护技术处

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名泉保护总体规划和趵突泉泉群、珍珠泉泉群、黑虎泉泉群、五龙潭泉群的保护详细规划;参与拟订保泉应急预案;拟订全市名泉保护目标和保护措施,加强对名泉保护的技术研究;收集有关信息资料并进行综合分析,及时提出保泉建议。

济南市城市园林绿化局的主要职责

你好,你是想问,济南2020年和2021年新增绿化面积是多少吗?济南2020年和2021年新增绿化面积是934点7万平方米。2020年-2021年,济南全市新增绿色建筑面积934点7万平方米,年度任务新增1000万平方米,完成年度任务的百分之九十三点四。全年建成各类公园136处,打造花海景观11处。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城市园林绿化和名泉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城市园林绿化和名泉保护的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城市园林绿化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及园林绿化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创建生态园林城市的综合协调;参与制定城市生态发展、环境治理规划及沿黄河防护林带建设方案;制定城市建成区内风景山林建设方案;负责城市建成区内山岭容貌维护管理,编制破损山体恢复规划;负责城市建成区内的全民义务植树工作。

(四)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拟订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标准,并监督实施;拟订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建设标准,并组织实施。

(五)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城市绿线管理工作;负责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和城市建成区内各类树木伐移事项审批;负责园林绿化施工企业资质审核。

(六)负责城市建成区内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和园林植物保护;开展城市建成区内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七)组织编制全市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发展规划;负责市属城市公园和重点风景名胜区的管理。

(八)负责市区范围内城市园林水域安全监管;负责园林绿化重点工程的监督检查;负责园林绿化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的使用监督。

(九)承担全市名泉保护管理的责任;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名泉保护的统一管理和监督;组织实施《济南市名泉保护条例》;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名泉保护总体规划;参与拟订保泉应急预案。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TAGS:
声明

1.本站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
2.本站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
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我们编辑修改或补充。

搜索
排行榜
标签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