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通道户(2022城市绿化工作总结5篇)

2024-04-11 14:40:31

时间流逝得如此之快,前方等待着我们的是新的机遇和挑战,现在就让我们制定一份计划,好好地规划一下吧。相信大家又在为写计划犯愁了?下面我给大家整理2022城市绿化 工作 总结 ,希望大家喜欢!

2022城市绿化工作总结1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在付出辛劳和洒满汗水的道路上,我们一步一个脚印地送走了20__年,在充满憧憬和满怀豪情的道路上,我们信心百倍的迎来了20__年。20__年,对于万正绿化公司来说是全面发展和进步的一年,更是收获的一年。过去的一年,在集团领导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始终坚持“打造万正品牌,建设长寿企业”的经营理念,审时度势,统揽全局,抓机遇、求发展,公司全体员工,齐心协力、团结拼搏、真抓实干,以力争打造“万正绿化品牌效益”的企业目标,切实完成了集团下达的各项建设任务。20__年新建项目景观面积约40.5万平方米,完成20__年遗留工程1.5万平方米,完成养护面积约38万平方米,为了总结和积累 经验 ,分析一年来工作中的收获与存在的问题,提高创新能力和管理水平,现将一年来的各项工作予以总结,同时对20__年 工作计划 进行全面部署。

一:工程概况以及完成情况

(一)、新建项目以及完成情况

①环城路2#服务站景观工程

环城路2#服务站景观工程景观面积约__.2万平米,该工程总造价约1750万元,主要建设项目有绿化、硬化、围墙、喷灌、亮化、铁艺护栏。该工程于5月份开工, 8月__日竣工,共完成了硬化面积85000多平方米,喷灌管线__00多米,亮化工程共安装15米高的景观灯28套,4米高景观灯18套,安装配电箱2个,完成围墙及护栏工程近__00延米,绿化工程共 种植 地被5000多平米。按照合同约定付款方式,已经支付工程进度款约1544万元,该工程已经交付物业公司管理使用。

②国土资源局移民小区景观工程

国土资源局移民小区景观工程景观面积约3.1万平米,该工程总造价约518万元,主要建设项目有有硬化、沥青道路、绿化、喷灌、电气、凉亭、廊架、围墙、大门、 彩绘 围挡等,该工程于5月份开工, 8月20全面竣工,共完成硬化面积17000多平方米,安装草坪灯、庭院灯、射灯等共计3__套,沥青路3600平方米,凉亭廊架4个,种植乔木500多株,种植地被__000多平方米、彩绘蒙古风情挡墙近900平米,大门及门房2座,围墙__00多米,现该工程已经移交给国土资源局委托的物业公司—鄂尔多斯市鑫苑物业公司管理。按照合同约定付款方式,已经支付工程进度款353万元。

③万正城A、D区景观工程万正城A、D区景观工程景观面积约__.6万平米,该工程总造价约1700多万元,主要建设项目包括绿化、硬化、亮化、给水、排水以及围墙和大门,该工程于5月份开工,__月底竣工,共完成硬化面积67000多平米,围墙近__00米,大门4座,安装景观灯207盏。该工程现在已经顺利验收并移交物业公司统一管理,进入工程结算阶段,按照合同约定付款方式,已经支付进度工程款841万元。

④万胜西小区二期景观工程万胜西小区二期景观工程月20__年8月开工建设,总景观面积约为6.7万平米,工程总造价约700万元,主要建设项目有硬化、绿化、喷灌、围墙、亮化及挡土墙工程。该工程于__底完成全部硬质景观部分,共完成硬化面积约47357㎡,挡土墙约2424延长米,围墙191米,喷灌管线长约1500多米,亮化工程安装景观灯23盏,庭院灯52盏,路灯69盏。工程现在已经顺利验收并移交物业公司统一管理,进入工程结算阶段,按照合同约定付款方式,已经支付进度工程款350万元。

⑤康和南岸景观工程

康和南岸景观工程于20__年9月__日开工建设,工程遵循“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的宗旨,重点打造成为花园式洋房的精品工程,总景观面积约__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包括绿化、硬化、围墙、挡土墙、景观电气、绿化给水、排水及景观小品,工程总造价约3200万元,截止年底已经完地下 雨水 管道、绿化给水管道、亮化管线以及冬植树的种植工作。

⑥新园小区博雅幼儿园东侧绿化工程

博雅幼儿园绿化工程,绿化面积2800多平米,属于迎接创卫检查团应急工程,工期共计__天,共完成硬化面积1750平米,种植地被880平米,种植乔木81株,花灌木32丛,现已移交铁西管委会养护管理。

(二)、遗留项目以及完成情况

①管委会办公楼景观工程

管委会办公楼景观工程景观面积约1.4万平米,该工程总造价为355万元整,该工程于去年年底开工建设,今年5月20日竣工,完成硬化面积__平方米,完成绿化面积1800平方米,景观灯15盏,景观挡土墙__延长米,喷灌管线约700米。现已移交铁西管委会统一管理。按照合同约定付款方式,已经支付工程进度款242万元。

②万正广场景观工程绿化部分

该部分绿化面积约4400㎡,绿化部分于5月份竣工,现已进入养护期,共种植乔木99株,花灌木__20.8平米,地被3194.5平米。

(三)、完工养护项目以及完成情况

①铁西二期道路绿化工程

完成越山路北段、景致路北段、景宁街、技校街、民族街、体育街、中央路北段、景山路、西贸路北段、规划九路、规划十路工__条路段的养护及工作,养护绿化带长度约20公里,养护绿化绿化面积约18万平方米。该工程于5月份与铁西管委会协调办理移交手续,现已整体移交铁西管委会。

②伊旗通格朗街道路绿化工程

完成了该工程的上半年养护工作,养护绿化面积约17万平方。今年8月份已经顺利移交伊金霍洛旗园林局养护管理。决算资料已经送达伊金霍洛旗园林局,进入竣工结算阶段。

③静林湾小区景观工程以及新园小区C区绿化工程

完成了静林湾小区绿化工程和新园小区C区绿化工程20__年的补植和养护工作,养护绿化面积3万多平米,验收合格后于6月份移交物业公司养护管理。

二:日常事务及完成情况

(一)、制度建设工作

1、根据集团最新制度要求,结合绿化公司实际工作情况,绿化公司及时完成了《20__年绿化公司管理制度》的修订工作。

2、为了做好绿化公司各项目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应急抢险,确保科学、及时、有效地组织应对事故,消除隐患,绿化公司依据集团应急救援预案,结合绿化工种和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公司自主编制了一本参考性强、可操作性强,通俗易懂的《绿化公司应急救援预案》。

3、为了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改善员工收入水平,激励员工投身公司生产和集团建设中,公司根据集团薪酬改革方案,编制了一套《绿化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4、根据绿化公司工作需要以及具体工作内容,制定了全新的《绿化公司工作流程》,使各项工作按照工作流程顺利开展,节约了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1、按照公司管理制度,与所有项目部及项目部管理的施工单位签订安全、文明施工责任状_份,使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到人。

2、各施工项目部建立了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健全了各项目部的安全文明管理 措施 ,

3、工程部牵头,对个项目部安全文明管理工作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全年抽查各项目部施工现场_次,共形成安全文明检查记录_份,按照检查记录要求,全部整改完成,全年未发生一起安全文明事故。

2022城市绿化工作总结2

20__年即将过去,这一年里,在项目部经理的指导下,我本着“脚踏实地、求真务实”的原则,在本年度的绿化养护管理工作中,不断加大学习力度,提高自己的专业技术、管理水平。一年以来,在日常工作中,我进一步了解了公司的各项 规章制度 ,对自己的本职工作认真负责,对领导交代的工作及时完成。从工作到生活上基本做到以项目部为家,把京承三期的绿化养护工作当做自己的事情去做。

绿化工作看似简单,实则不易,一年四季,种花栽树、剪枝除草、浇水施肥等工作都比较繁琐,而且时间性很强,需脚踏实地,锐意进取,才能使各项工作均取得进步。

在今年京承三期的绿化养护工作中,我增长了许多知识,尤其是在岩体绿化方面。起初,因为自己是从工程部调配到养护部的,自己感觉在绿化工程上学习的知识完全可以胜任养护工作,但是到今年年初我就深深的感觉到我的想法是错误的,虽然绿化养护和绿化工程的主要工作对象是一样的,但是从工作形式和实际内容以及相关知识的应用上来说,绿化养护更偏重于细节,就像集团公司提出的:“精细养护,无痕服务”一样,养护工作是要关注你所管养范围内所有苗木一年中每一阶段的生长情况,他们能在什么样的条件下长成什么样,这样的苗木能产生什么样的景观效果等等。这就要求我们每一个负责绿化养护工作的人,熟悉每种苗木的生理特性,以及正确的苗木养护技术技能。对于大学里主修农学的我来说,在这方面有些吃力,尤其是在病虫害防治方面,所在今年我报考了植物保护专业的在职研究生,尽快把学校老师讲授的理论知识,应用到京承三期的实际养护工作中。

岩体绿化

在20__年底、今年年初,我经历了京承三期的水毁工程,虽然没有参与最初的岩体绿化建设,但是在水毁修复工程中,我同样学到了许多关于这方面的知识。今年年初,经过领导对京承三期的意见指导,三期在春季补植过后又开展了景观提升工作,其中对于岩体补喷、坡面点种、栽植小苗等工作我全程参与,目前已经熟悉整体工作流程,并对关键过程能够进行把握。

对于岩体绿化的养护,在工作期间我专门学习了日本岩体绿化专家山寺喜成主编的《恢复自然环境绿化工程概论——坡面绿化基础与模式设计》,从中,我正式接触到了岩体绿化的理论知识,深入理解了岩体绿化的理念。

日常养护

养护管理工作的要把握住苗木自身的特点,寻找最有效地途径, 方法 和结果不能只取其一,俗话说“三分种,七分养”应加以侧重,以结果为主,在养护管理上下功夫。通过平时对于相关知识的学习,我感受到绿化养护工作的几个特点:

(1)重复性、持续性。如在一个生长季内,树木的修剪要根据植物生长状况,在合理的时间内进行数次修剪;喷洒药物要根据病虫害的发生情况和规律进行随时防治,因此,多项工作往往在具体的绿化工程养护中是经常重复进行的。

(2)工序不固定性。绿化工程管理工作的开展通常容易受很多因素的影响,如温度、雨水、灾害性天气等。雨水充沛,很可能两个月不用浇水,但植物生长量加大,又会增加修剪的工作量。因此,每天需要开展哪一项工作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调节,才能合理安排人力、物力,适应植物生长的需要,相对的机动性就很大,

(3)季节性。养护管理工作主要随着季节不同而有所变化。通常以一年为周期,如乔木修剪在冬季进行整形修剪;在生长季节发生枯死枝、折损枝则要及时进行清洁修剪;发生萌蘖,要进行摘除萌蘖的营养修剪。时限要求不十分严格,只要符合其生长规律,能够促进植物健康生长即可。

在日常养护中,我认为自己今年的重点偏重于岩体坡面,对直线段及桥区的养护工作重视不足,尤其是对可视范围外的区域,同时,我对单项的养护专业知识有所欠缺,目前,苗木养护中的修剪、病虫害防治相关知识不足,在20__年中我将注重学习。

收获与不足

经过这一年的养护工作,我是有收获的。全年养护工作中的分类分项,我已经能熟练把握。对于京承三期这条路,我已经十分熟悉,基本上能做到准确定位,并了解附近种植什么苗木。今年年初,在项目部经理的指导下,我带领施工队完成春季补植工作,虽然工作很苦,没有几天就晒得黝黑,但是我感觉从中学又到了很多知识,并积累了经验。例如,在工作中,人员如何合理调配,怎样才能调动工人的积极性,怎样才能提高工作效率,以及对工作进度的把控。在实际施工中,再次梳理了绿化施工的整个流程,并认真分析了每个工作环节,虽然每个环节工作都很单一,但是熟练的把他们串起来就是一套具体的施工流程,只有亲身参与,重复验证、总结、改正才能做到正确的把控。

在项目部,我还担任着项目部内业资料员的工作。此项工作看似轻松,但是对从事的人员条理性要求很高,并且面对大量的工作时要耐得住“寂寞”,对于不同文件要能分清主次,合理归类,阶段性进行汇总。在内业工作中,锻炼了我对自身工作的合理安排,以及在传达文件同时加深了对公司各项文件,制度的了解。经过一年的内业工作,我意识到自己在写作与语言表达方面还有所欠缺,尤其是对于专业名词、术语的运用和在汇报中重点工作的言语组织能力,在明年的工作中,我将重点对这点进行学习训练。

在日常与项目部人员的相处中,我学会如何与人和谐相处,合理调节彼此之间的关系。对于自己,我能正常控制自己的情绪,已经褪去了上学时的那些冲动,青少时的那些轻狂,增长了几分办事前的再三思考,成年后的稳重。

20__年,在绿化工作中我更应该振奋精神,抢抓机遇,努力创造条件解决问题,谋求发展,根据具体要求,积极落实工作计划,扎扎实实地抓好各方面工作,加强京承三期养护水平。辅助项目部经理建立更加正常、良性的工作团队,创造更加和谐的工作环境。今后,我要加强业务学习,以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从而从根本上提高管养水平,继续保持积极的工作热情和清晰的工作思路,脚踏实地,再接再厉,并且要在现有专业技术水平上努力开拓创新,发挥自身优势的同时吸收先进经验,为公司绿化养护事业的发展,发挥自己的光和热。

2022城市绿化工作总结3

我校座落在美丽的五府山下,共有教职工49人,学生1400多人。一年来我校在师生中开展了环境保护,环境科学知识的系列 教育 ,通过相关学科有层次的渗透和少先队工作的紧密配合,鼓励全校师生走向社会,积极参与 社会实践 活动,取得了良好成绩。

一、学校高度重视绿化工作,建立了绿化领导组,

组长:陈居友

副组长:陈柯、朱德学

组员:张待昌、卢天强、韦晓英、殷克芬。

二、本年度学校落实绿化工作的具体情况:

1、在师生中广泛的进行绿化教育和绿化宣传,增强了师生的绿化意识。

2、学校聘有花工,每周到校一次浇水、剪枝、摆设等。

3、校园内适宜绿化的空地全部绿化,绿化率为100%。

4、 植树节 组织高年级学生到西湖周围、五府山烈士林园进行护树活动,并组织学生义务植树120棵,西湖旁边有21棵柳树,协助社区管理这批树,受到居民的好评。单位职工以全代劳完成义务植树任务。

5、学校实行了立体绿化,在屋顶上进行了绿化,效果很好。

6、绿化占地复盖率为38.2%。

7、绿化管理措施落实,有专人看管、有组织管理、有专人花工进行培植。

一年来由于学校重视,我校的绿化得力,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绩。

2022城市绿化工作总结4

今年是湖滨花园物业服务处成立的第二个年头,绿化工作才刚刚从绿化建设单位接手。面对新的压力,面对新的契机,物业站进一步完善绿化管理制度,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在物业站领导班子正确领导下,其他各部门支持帮助下,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管理轨道。物业站以“抓好绿化管理,确保绿化养护管理水平上一个新台阶”为目标,全体物业、绿化的员工团结一致,为建设绿色社区努力工作,现将总结如下:

一、绿化养护管理工作

物业站承担着湖滨花园小区除建筑以外的道路、绿地的养护管理。绿化养护工作是物业站的一项主要业务工作,绿地的地貌也直接影响着湖滨花园小区的形象。在物业处领导的正确领导下,物业站对绿化养护方面制定了管理办法,出台了绿化监管分块承包责任制,明确了绿地养护的工作职责,层层落实责任制,做到任务到地,责任到人。坚持经常对小区的进行部分施工,杂草清除、打药等工作,同时坚持每天有人检查,使绿化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的轨道。

二、绿化养护建设工作

1、为确保湖滨花园小区绿化苗木顺利过冬,物业站联系华能公司在一月初对小区喷灌系统进行了全面维修,并对小区所有苗木就行了为期三天的绿化浇水。

2、根据小区内住户私自在绿化地内种植蔬菜的现象,经物业站

领导同意,联系了绿化建设单位对小区楼前楼后住户私自种植植物就行了清除。

3、根据春季雨水多,小区苗木为新栽植被,联系了绿化施工单位对小区重点地区、重点苗木进行了加固,并对树木周围排水进行了挖渠开沟,雨后也准点巡查及时对倾倒树木进行重新栽植。

4、树木修剪期根据小区内苗木为新栽植被,苗木枝杈死亡现象较多,为不影响小区美观,根据需求与绿化单位进行了联系及时清理,安排专业人员对树木进行了修剪、造型。对小区东围墙树木影响红外报警和道路边树木枝杈较长影响小区夜间照明进行了修剪。

5、根据去年小区绿化初步验收结果,对小区内死亡苗木进行了清理,并及时联系了绿化建设单位对死亡树木进行了补栽。

6、为了更好的改善小区居住环境,对小区中心广场、小区主干道周围部分绿地进行改造,由原来三叶草改栽灌木近1万平方米,针对小区绿化个别区域黄土裸露、苗木死亡等情况下发书面整改 通知书 ,要求绿化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7、根据季节需要适时对小区绿化进行喷灌浇水,及时联系了华能公司对小区内喷灌管线、喷头进行了全面维修,并对小区喷灌移交绿化施工单位维护保养。

8、针对小区五六月份杂草多,组织绿化施工单位将主要精力投入到拔草上,对小区进行了人工除草和喷洒农药以保证苗木能正常生长。并对小区道路边三叶草较多、占道现象进行了修剪,确保草坪整洁美观。

9、今年草坪内三叶草长势较厚,较密造成三叶草内虫子较多,夜间尤为严重,对住户造成了严重影响,根据情况物业站对小区三叶草内进行了喷洒药剂、道牙边撒药等措施就行了及时处理,确保了住户的安全。

10、根据小区内绿化踩踏严重现象,及时的进行了现场查看登记,并联系施工单位对部分踩踏地区进行栽植较高、多刺植被。对部分踩踏地区铺青石板以便住户交通方便。

11、小区中心广场南侧绿地改造成为 篮球 场、南侧消防通道两侧绿地改造停车场、小区绿地内加装休闲桌椅等工程,对其使用地内苗木进行了就地、就近移栽,并对其地内的喷灌系统就行了改造。

2022城市绿化工作总结5

时间一晃而过,弹指之间,20__年已接近尾声,过去的一年在领导和同事们的悉心关怀和指导下,透过自身的不懈努力,在工作上取得了必须的成果,但也存有了诸多不足。

回顾过去的一年,现将工作总结如:

一、在20__前三季度这段时间里,按照集团公司的决策和指导,在全体职工的不懈努力下,我们早出晚归,不惜牺牲休息时间,共种植苗木近七万株,当时成活率在80%左右。可是因为缺乏经验,对环境、水源等没有充足的理解,个性是水源问题,地下水含盐量严重超标,出现了不浇地旱死树,浇了地因为水含盐量高造成树木生理性缺水,后果更严重,其中连翘的大面积死亡就是典型的实例。好在集团公司领导即时选择了新的、土壤水源状况更为良好的基地,将剩余的苗木悉数移栽到新的苗圃内,减小了损失。

二、在20__年最终一季度,虽然时间短,可是我们的工作却是最繁忙的。

1、新选择的双杨基地内的基础设施的修建、使用及维护。刚接手新基地时,就是一片白茬地,在集团公司的统一指挥下,经过我们的努力,到此刻已经修建完成了160米的预制路,1500多米的围挡,搭建了临时工作的板房2间,铺设了1300多米的供给水灌溉管道,敷设了80KV变压器,使得基地面

貌有了很大改善,当前各项设施都已投入使用。

2、抢时节。为到达土地利用率,在10月_日前完成了对规划内的80亩冬小麦的播种工作,即时组织人手灌浇封冻水。

3、将原有苗圃内的林木成功移栽到新基地。在集团统一调度下,在公司的全体同仁的协助下,将120__余棵林木成功移植到新基地,并即时组织人手实施灌溉,业已完成。为了确保苗木的成活下一步将组织人工培土护根。

在即将到来的20__年,我们将会按照集团领导的指导思想结合我们现有的实际状况做出如下计划:

一、利用此刻年底的空闲时机,用心联系参观周围县市的苗圃,初步掌握大宗苗木栽植的大体状况和价格。为明年即时购进适宜的苗木铺好路。

二、对预留地的栽种苗木品种做出初步打算。根据此刻城市绿化趋势和潍坊的具体地理环境,我们初步打算购进的苗木有:

乔木类:广玉兰、白蜡、柿树、女贞、银杏、法桐、樱花、海棠系列、木槿

灌木类:石楠、连翘、冬青、百日红、紫叶小糪、紫叶李、红瑞木

藤本类:花椒

时间又给予我一次总结的机会,每一次提高都是在反复总结经验或得失中得以提升。每一次总结都是在促使我们查找自身不足的同时,结合自我好的工作经验,为新一轮的工作顺利实行做更好的铺垫。以后我会更加努力,争取在业务上持续提升自我的技术水平,认真细致到位的完成集团公司交与的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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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郑州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全文

郑州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市区规划区、上街区规划区、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规划区的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建设、保护与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定城市园林绿化发展目标,保障城市园林绿化发展所需用地和资金,逐年增加绿地面积。

第四条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城市园林绿化工作。

县(市)、区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本条例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园林绿化工作。

城乡规划、国土资源、建设、财政、城管、价格、水务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城市园林绿化工作。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等管理的绿化工作,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五条城市园林绿化应当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先、科学规划、严格保护、因地制宜、节约资源,注重植物景观营造、生物多样性保护和乡土植物应用。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城市园林绿化及其设施的义务,对破坏城市园林绿化及其设施的行为,有权进行劝阻、投诉和举报。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社区及其他组织,应当引导本单位人员、在校学生、居民等履行绿化义务,保护绿化成果。

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园林绿化科学知识、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增强公民履行绿化义务和保护绿化成果的意识。

第七条鼓励单位和个人以投资、捐资、认养等方式参与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养护工作。

对城市园林绿化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或者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

第八条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由市、县(市)、上街区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共同编制,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第九条市、县(市)、上街区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市园林绿化的现状,确定各类绿地界线坐标,划定绿地界线,并向社会公布。

绿线确定后,不得擅自调整。因城市建设确需调整的,市、县(市)、上街区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不减少规划绿地总量的前提下,应当征求同级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并按照规划审批权限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第十条城市规划和建设,应当留足绿化用地面积。新建区的绿地面积,应当占总用地面积的百分之三十五以上;改建旧城区的绿地面积,应当占总用地面积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新建区内,每十平方公里应当规划预留至少一处占地面积十万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公园用地,每一平方公里应当规划预留至少一处占地面积五千平方米以上的公园绿地用地。

第十一条下列建设工程项目的绿地指标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居住区(含居住区、居住小区、居住组团)绿地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其中集中绿地面积应当占总用地面积的百分之十以上;

(二)单位庭院绿地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其中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休(疗)养院(所)、机关团体、公共文化设施等单位不低于百分之三十五;交通枢纽、仓储、商业中心等不低于百分之二十五;

(三)园林景观路绿地率不低于百分之四十;红线宽度(包括绿化带)大于五十米的道路,绿地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红线宽度在四十米以上五十米以下的道路,绿地率不低于百分之二十五;红线宽度小于四十米的道路,绿地率不低于百分之二十;

(四)铁路、河渠两侧和湖泊、水库沿岸的防护绿地宽度,不低于三十米。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所列建设工程项目属于旧城区改造项目的,其绿地率指标可以降低,但不得超过五个百分点。

第十二条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所列建设工程项目属于旧城区改造项目,按照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执行确有困难的,经市、县(市)、上街区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绿地率指标可以再降低,但不得超过三个百分点。

因降低绿地率指标减少绿地面积的,建设单位应当就近补建;无法补建的,由市、县(市)、上街区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易地代建,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十三条在城市国有土地上建设道路防护绿地和居住区以外的公园绿地,建设用地由市、县(市)、上街区人民政府采取划拨方式供应。

第十四条绿地建设责任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道路绿地、居住区以外的公园绿地,由市、县(市)、区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二)防护绿地、生产绿地,由市、县(市)、区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单位负责;

(三)附属绿地(道路绿地除外)、居住区内的公园绿地,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

(四)铁路、河渠、湖泊、水库管理范围内的绿地,由有关主管部门负责。

前款规定以外的绿地,建设责任不明确的,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有利于建设、方便养护管理的原则确定。

第十五条政府投资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应当依法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设计、监理、施工单位。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监理、施工,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第十六条市、县(市)、上街区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省、市等有关规定对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实施监督。

第十七条建设工程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建设工程项目应当将附属绿化费用纳入投资预算。

建设工程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审批时,市、县(市)、区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参加审查;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和道路绿化等绿化工程的设计方案,应当征求市、县(市)、上街区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十八条政府投资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竣工后,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管理权限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九条开发建设单位应当自居住区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市、县(市)、上街区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居住区内绿地的面积和位置应当在房屋买卖合同中予以明示。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制作绿地平面图标牌,在居住区的显著位置进行永久公示。

禁止在居住区内绿地上建设建筑物、构筑物。

第二十条开发利用绿地地下空间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建设规范,不得影响树木正常生长和绿地使用功能。市、县(市)、上街区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依法办理有关规划许可手续前,应当征求同级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二十一条积极推广屋顶绿化、垂直绿化等多种形式的立体绿化。机关、事业单位和文化、体育、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建筑,适宜屋顶绿化的,应当实施屋顶绿化。

第二十二条公园、绿化广场沿街部分,城市主要道路两侧沿线单位,除有特殊安全需要外,应当实施开放式绿化。

第二十三条行道树应当选用寿命长、抗逆性强、遮荫效果良好的树种。

提倡道路单侧种植双排以上行道树。

第二十四条城市规划和建设应当合理安排地上、地下管线的位置及走向。地上管线不得影响树形完整及树木生长,地下管线应当按照有关规范与树木及其他绿化设施保持距离,必要时采取保护措施。

新建管线和新种树木,应当服从规划,本着后建让先种、后种让先建的原则协商解决。

第三章保护与管理

第二十五条绿化植物和设施的管护,按照专业管护与社会养护相结合的原则,实行地段责任制,保证植株健壮、设施完好。

第二十六条绿地和绿地外树木的养护责任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居住区以外的公园绿地、防护绿地、道路绿地及行道树,由市、县(市)、区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负责;

(二)单位附属绿地和树木、单位管界内的防护绿地,由该单位负责;

(三)居住区内绿地,已实行物业管理的,由业主或者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负责;未实行物业管理的,由其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县(市)、区财政应当给予适当补助;

(四)临街单位、居住区、门店负责其门前自建绿化的养护。

前款规定以外的绿地和树木养护责任不清或者有争议的,由市、县(市)、区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第二十七条禁止擅自改变规划绿地性质和用途。因城市建设和其他特殊原因确需改变规划的,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征得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规划审批权限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第二十八条禁止改变公园绿地性质和用途。改变其他绿地性质和用途的,市、县(市)、上街区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就近建设不少于同等面积、不低于同等标准的绿地;无法就近建设的,按照易地绿化代建方式进行。

第二十九条因施工等原因确需临时占用绿地的,应当经市、县(市)、上街区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占用沿街花坛、绿篱、草坪的,应当缴纳绿地临时占用补偿费。

临时占用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占用期满,占用单位应当在规定期限内予以恢复;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三十条在公园绿地周边规定区域内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市、县(市)、上街区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依法办理有关规划许可手续前,应当征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三十一条设置户外广告不得影响绿化植物正常生长,不得遮挡城市园林绿化景观。

第三十二条禁止下列行为:

(一)偷盗、践踏、损毁树木花草;

(二)借用树木作为支撑物或者固定物、在树木上悬挂广告牌;

(三)在树旁和绿地内倾倒垃圾或者有害物质、堆放杂物、取土、焚烧;

(四)在绿地内擅自设置广告、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五)擅自拆除绿篱、花坛、草坪;

(六)在绿地内擅自摆摊设点、停放车辆;

(七)在居住区以外的公园绿地内擅自设置经营性设施和项目;

(八)污染、损坏建筑小品及游艺、休息、浇灌、照明等设施;

(九)其他损坏园林绿化及其设施的'行为。

第三十三条对园林景观路实行重点保护,禁止违反规划在道路绿地内开设通道。道路防护绿地或者带状公园宽度在二十米以上的,其外侧应当规划建设辅道。

第三十四条绿化植物妨碍公共交通的,园林绿化管养单位应当及时处理。

因影响电力、通讯线路安全、工程施工或者其他非养护原因需修剪行道树的,由市、县(市)、区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组织修剪。

第三十五条加强绿化植物的病虫害防治,推广生物防治技术,建立虫情、病情、疫情测报、防治制度。

严格执行苗木、种子检疫制度。引进的种子、苗木应当按规定经植物检疫部门检疫,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不得引进、种植。

第三十六条对古树名木按照有关规定实行重点保护,严禁砍伐和擅自移植,严防人为和自然的损害。古树名木由所在单位或者个人养护,市、县(市)、区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监督和技术指导,制定养护办法及技术措施,建立档案、设置标志。

第三十七条对下列未列入古树名木的大树实行重点保护,非因自然枯死、达到更新期或者重大建设工程项目所必须的,不得砍伐、移植:

(一)法桐胸径四十厘米以上或者树龄五十年以上的;

(二)泡桐、梧桐、杨树,胸径六十厘米以上的;

(三)常绿树种胸径三十厘米以上的;

(四)其他树种胸径五十厘米以上的。

第三十八条行道树树干周围应当实施透水、透气覆盖。

修剪、移植、砍伐行道树应当由园林绿化专业养护单位实施。行道树缺株的,应当按照园林植物种植规范及时补栽。

第三十九条未经批准,不得砍伐、移植树木。

经批准砍伐、移植他人树木的,应按规定予以补偿。

砍伐、移植树木,坚持能修剪的不移植、能移植的不砍伐和就近移植的原则。

第四十条申请砍伐、移植树木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建设工程施工所必须的;

(二)发生严重病虫害已无法挽救或者自然枯死的;

(三)危及人身、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安全的;

(四)妨碍交通的;

(五)树龄已达更新期的;

(六)密度过大需要间伐、间移的;

(七)改造绿化设施所必须的;

(八)其他原因所必须的。

第四十一条砍伐、移植树木的审批权限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在市区公园绿地(不含居住区内的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及公共道路范围内的,由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二)在市区单位、居住区内的,由区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报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三)在县(市)、上街区范围内的,由县(市)、上街区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四)移植古树名木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对砍伐、移植树木和临时占用绿地的申请,审批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完毕。批准砍伐、移植树木和临时占用绿地的,发放许可证。

因抢险、救灾、突发事故等紧急情况需砍伐、修剪树木的,可以先行砍伐、修剪,同时报告市、县(市)、上街区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险情消除后十日内,砍伐、修剪单位应当向市、县(市)、上街区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补办手续。

第四十三条经批准砍伐树木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补栽。

补栽的树木胸径不得小于五厘米,并保证成活。

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补栽或补栽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应当缴纳树木补植费用,由市、县(市)、上街区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补栽。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县(市)、上街区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侵害,并按下列规定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擅自占用绿地或改变绿地用途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每平方米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二)擅自拆除绿篱、花坛、草坪的,责令限期恢复,并处以每平方米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三)临时占用绿地期满后,未按规定期限恢复绿地的,从逾期之日起,按每日每平方米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处以罚款;

(四)擅自修剪行道树的,处以每株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五)损伤、砍伐或者擅自移植古树名木的,处以每株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六)擅自砍伐、移植行道树和第三十七条规定的大树的,处以每株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擅自砍伐、移植其他树木和损伤致死行道树的,处以每株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五条新建、改建居住区、单位庭院建设工程项目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市、县(市)、上街区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每平方米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六条建设单位未按要求对绿地平面图进行公示的,由市、县(市)、上街区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千元罚款。

第四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县(市)、上街区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按下列规定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第(八)项、第(九)项规定之一的,可以处以每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七)项规定的,由市、县(市)、上街区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并处以每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三)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四)项规定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八条绿地养护责任单位因未履行养护责任或者养护不当造成绿地严重损害的,由市、县(市)、上街区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按损害绿地面积处以每平方米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九条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设计、监理或者施工单位无资质或者超越资质承接园林绿化工程设计、监理、施工业务的,由市或者县(市)、上街区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设计、监理或者施工,限期改正,并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条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擅自改变规划绿地或者其他绿地性质和用途的;

(二)擅自降低绿地率指标批准建设项目有关手续的;

(三)擅自调整城市绿线的;

(四)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

(五)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

(六)违法收取或者擅自挪用易地绿化代建费用的;

(七)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第五章附则

第五十一条本条例所称绿地,包括公园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以及其他绿地。

本条例所称绿线,是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

本条例所称古树名木,是指树龄在百年以上的树木,以及珍贵、稀有或具有历史、科学、文化价值、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

第五十二条本条例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1989年12月20日郑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1990年2月17日河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的《郑州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条例》,1996年12月20日郑州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1997年4月4日河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的《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郑州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条例〉的决定》、2000年6月23日郑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2000年9月27日河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的《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郑州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条例〉的决定》、2005年4月28日郑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2005年9月30日河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的《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郑州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条例〉的决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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