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职工死亡后可以领取哪些费用

退休职工死亡后可以领取哪些费用

sclctv 2025-04-19 热点资讯 38 次浏览 0个评论

退休职工死亡后可以领取的费用有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医保个人账户余额。

退休职工死亡后可以领取哪些费用

1、丧葬补助金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17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丧葬补助金是指为了减轻职工家属因办丧事而增加的经济负担,给予的一次性补助。

2、抚恤金

抚恤金,是指为了保证由死亡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不因供养人死亡而断绝生活来源,给予的基本生活费用。

3、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

退休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如果还没有领完钱,那么剩下的余额是可以申请继承的,因为个人账户余额属于个人财产。

4、医保个人账户余额

退休人员去世后,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余额跟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余额一样,也是可以领取的,可以要求社保经办机构一次性支付给继承人。

死亡抚恤的待遇

死亡抚恤待遇分为两种,一种是一次性抚恤金,另一种是定期抚恤金。

一次性抚恤金是国家按规定一次性发给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的抚恤金。

现役军人死亡,根据其死亡性质和死亡时的月工资标准,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标准是: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

月工资或者津贴低于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的,按照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计算。获得荣誉称号、立功或者生前作出特殊贡献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其遗属在享受一次性抚恤金的基础上,还可以享受按一定比例增发的一次性抚恤金或者一次性特别抚恤金。

烈士遗属还可依照《烈士褒扬条例》的规定享受烈士褒扬金,其标准为烈士牺牲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倍。

而定期抚恤金是国家对符合条件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按照一定标准定期发给的抚恤金。定期抚恤金的标准应当参照全国城乡居民家庭人均收入水平确定。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职工死亡丧葬及抚恤费

大家都知道公民在缴纳社保后,到了退休年龄时就可享受相应的养老待遇了。如果单位退休职工死亡后要办哪些手续呢?其实,单位退休职工去世后,应及时通知退休人员单位,由单位到当地社保部门办理减员手续。单位填写《离退休(退职)人员减少表》,同时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注销证明》原件、医疗机构出具的《居民死亡证明书》复印件1份。具体如何办理呢?下面由我为您详细分析。

一、单位退休职工死亡要去社保办什么手续

家属去原来参保的社保局办理个人账户余额提取,提供办理人身份证,参保人死亡证明、火化证明,双方亲属关系证明(居委会可以出具),在社保局提取个人账户余额,同时领取丧葬费未到退休年龄死亡无法领取社会养老保险。未到退休年龄死亡无法领取社会养老保险

1、因为劳动者已死亡,领取养老金的人不存在了,所以不可能再发放养老金;

2、劳动者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内的金额,亲属可以继承。非因工死亡的,还可以要求养老基金支付部分丧葬费、遗属补助金等,具体标准各省规定不一样。

3、自由职业者缴费也分2部分,大部分进入了统筹账户(大约12%)、少部分进入了个人账户(8%),中途死亡的,劳动者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内的金额,亲属可以继承。统筹账户的,不返还。

4、非因工死亡的,还可以要求养老基金支付部分丧葬费、遗属补助金等,具体标准各省规定不一样。

二、单位退休职工死亡后需要哪些证明

单位退休职工死亡之后,一般需要办理以下证明:

1、死亡证明书;

2、火化证(允许土葬的办理民政部门批准证明);

3、户籍注销证明;

4、法定继承人委托自然人办理死亡待遇结算协议;

办理死亡待遇结算的,可以持上述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明等,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死亡待遇结算和个人账户余额领取手续。

以上就是对单位退休职工死亡要去社保办什么手续做出的相关回答,另外还对单位退休职工死亡后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做出了相关阐述。据我了解,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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