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生孩子可以领生育津贴吗

跨省生孩子可以领生育津贴吗

sclctv 2025-04-19 热点资讯 21 次浏览 0个评论

只要参保人员符合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条件,即便是异地分娩也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在申报前后均为正常缴费状态,且保证在分娩前连续缴费满9个月。女职工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分娩前连续缴费足9个月,分娩之月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本予以补支。补支标准为申报领取津贴之月,用人单位在职职工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

跨省生孩子可以领生育津贴吗

生育险办理流程:生育保险属于强制性保险,由本人所在单位进行交纳,而且是用人单位必须为你交纳,个人是无法交纳的,生育保险是国家立法对女职工权益保障的一种社会政策,而且不论胎儿是否正常产下,即使胎儿死亡,流产等均能享受生育保险。

1.在享受生育津贴前,单位需要为本人申缴生育保险,需要准备三个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社保登记表、养老、工作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些三表由企业准备;

2.由单位持此三表前往社会劳动保险部门进行申报,劳动保险部门受理后,会返回两个盖章后的表;

3.等到下个月,单位就可以正常缴纳新增员工的生育保险费用,这个要去税务部门交纳;

4.办理医疗证:怀孕后,由用人单位携带相关材料到社会劳动保险部门进行办理;

5.女职工生完孩子,产假满30内前(注意时间哦,逾期办理比较麻烦)向社会劳动保险部门提交材料进行保险支付的办理;

6.等待审核后,工作人员开据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费申请表;

7.在进行保险支付办理的材料主要有:城镇企业职工生育情况表、身份证明信息、出生证、医院的医务证明、医务结算的单子等;

8.等待社会劳动保险部门审批完成后,本人可以携带相关证件到社保部门领取生育保险的报销金。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第十条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方面的困难。

生育保险是可以异地报销的。

只要是符合我国生育保险报销条件的职工都是可以报销的。需要注意的是, 在异地办理生育保险的时候,需要先去当地社保局领取《异地生育申请表》并填写好,在生育前到参保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先办理异地生育登记备案手续,经核准后按申请表的内容准备所有的材料证件。

在异地报销生育保险,除了那些必须要准备的材料之外,还有一些材料是要额外准备的,包括本人异地发生生育费用情况说明(需本人和经办人签字以及单位盖章)、当地医院资质说明(此说明中需要包含医院在当地的级别、医院是否属于当地医保定点机构等的情况。

扩展资料:

生育保险制度: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确定的,在劳动妇女因生育子女而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对生育的职工妇女给予必要的物质帮助和生活保障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国家通过建立生育保险制度为生育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待遇,保障其身体健康,并为婴儿的哺育和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因此生育保险对社会劳动力的生产与再生产具有十分重要的保护作用。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上述规定说明我国生育保险的范围覆盖了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并且扩大到了用人单位职工的未就业配偶。但是,我国各个地区的生育保险覆盖范围也是有所区别的,具体覆盖范围以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信息为准。

百度百科-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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