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村集体房屋买卖后还能要回去吗?

同村集体房屋买卖后还能要回去吗?

sclctv 2025-04-19 热点资讯 101 次浏览 0个评论

第一种情况:合同生效,房屋不可收回。针对这种情况,房屋买卖事件必须发生在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抄卖土地的通知》以前。因为在这以前,农村宅基地和土地的转让还没有严格的法律限制。所以,双方的买卖合同有效。房屋不可收回。第二种情况:合同无效,房屋可以收回。所谓合同的有效,有一个大的前提是合同的订立必须合法。在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抄卖土地的通知》出台后,宅基地买卖本来就属于违法行为,所以在这种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即使可以收回,也要考虑各种因素。有问题可咨询菁英地产销售人员

同村集体房屋买卖后还能要回去吗?

农村房子卖出去能否要回来,取决于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在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买卖合同无效、返还财产,这样就能要回卖出去的房子了。

农村房屋买卖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农村房屋只能在本村村民之间买卖。卖给外村村民的,买卖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2、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详细约定房屋信息、价格、支付方式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3、农村房屋买卖也可以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4、没有房产证的,要经村民委员会同意并出具相关宅基地转移的证明,以便未来办理房产证时使用。

农村房屋买卖应注意以下必要程序

1、房屋买卖应经集体即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

2、如系共有房屋,必须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

3、应提交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土地证、房产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

4、应到产权登记部门查看房屋产权是否存在瑕疵:如是否存在抵押等担保、是否有人民法院采取查封等财产保全措施。

5、应订立书面买卖合同、并办理审批、过户等手续。房屋买卖合同应由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并办理“宅基地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过户更名手续;还应到房产管理部门依法办理“房产证”的过户更名手续。

由此可见,只有在双方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情况下,农村房屋买卖要回才是可以的。比如村民将房屋卖给了城镇居民,这时就违背了相关政策规定,之后村民可以和对方协商将合同作废。如果对方置之不理,村民还可以通过诉讼的形式,将对方告上法庭,让法院对合同无效做出判定,这样村民就可以收回房屋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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