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深圳办理的社保在梅州能否继续使用

我在深圳办理的社保在梅州能否继续使用

sclctv 2025-04-19 热点资讯 77 次浏览 0个评论

当事人在深圳办理的社保可以在梅州继续使用,但是需要办理社保转入。

我在深圳办理的社保在梅州能否继续使用

为确保由于工作地或学习地发生变化的参保人员能正常使用社保卡,参保人员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和社保卡到社保局办理社保卡转入业务。

参保人员在统筹范围外社保有实缴记录的,需到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再到社保局办理社会保险转入手续,便可将原参保地缴纳的。

在异地交社保在本地能用医保,目前社保卡已经实现全国异地联网结算了,社保已经实现全国联网,想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需要办理备案手续,且与就医机构是否支持异地社保报销、结算有关,否则无法报销。

另外,如果在异地交社保,在本地就医后,可以自行先垫付医疗费用,等出院后带齐资料回参保地医保中心办理报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七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应当提出整改建议,依法作出处理决定或者向有关行政部门提出处理建议。社会保险基金检查结果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社会保险基金实施监督检查,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查阅、记录、复制与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相关的资料,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灭失的资料予以封存;

(二)询问与调查事项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要求其对与调查事项有关的问题作出说明、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三)对隐匿、转移、侵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的行为予以制止并责令改正。

梅州退休年龄及办理退休流程和所需资料政策

社会保险转移需要的手续如下:

申请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缴费职工于缴费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可以由本人或缴费单位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出示《参保凭证》申请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缴费职工向新就业地社会保险机构出示本人的《参保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附件一),符合转入条件的,由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向原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办理基金转移手续,原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核对有关信息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办理基金划转手续,传送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

办理接续保险手续,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核对《信息表》及转移基金额,将转移基金额按规定分别记入统筹基金和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携带以下材料确认转移接续情况。

本人或缴费单位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所需要的材料:

《申请书》;

缴费职工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缴费职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请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

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调动手续原件及复印件;

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在我们生活中经常有人到了退休年龄,却因单位或自己的原因没有及时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是材料不齐全,导致无法及时办理退休。还有一些人,以为只要到了退休年龄,社保经办机构就会自动发放养老金,这些想法都是大错特错的。如果企业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因为法定原因需要提前退休的,是需要办理退休手续的,同时需要处理好社保事项。本文我将带你一起了解关于梅州职工退休年龄梅州职工退休流程和办理所需材料的相关知识。那么,恢复企业员工退休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呢?退休年龄是多少岁呢?

一、梅州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政策规定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具体规定是: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十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累计满九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八年。)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梅州职工办理退休流程

1、受理

(1)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政策规定,申报的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区(县)社保中心应当场予以办理,因情况复杂无法当场办理的,应出具《受理通知书》。

(2)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政策规定,申报的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区(县)社保中心应当场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补正全部内容后重新上报全部申报材料的,区(县)社保中心应当场予以办理,因情况复杂无法当场办理的,应出具《受理通知书》。

(3)申请人的申请不属于因病丧劳提前退休(职)审批事项范围的,区(县)社保中心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明确告知不能受理的原因,并加盖“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前退休审批专用章”予以办结,同时对申请人提供的申报材料复印留存。

2、审批

(1)区(县)社保中心受理申请后,应在30个工作日内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批并作出决定,同时告知申请人。因特殊情况无法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的,经区(县)社保中心主管领导批准,最多可延长30日。

(2)经审批予以通过的,区(县)社保中心应在《因病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职)审批表》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意见”处签署意见,并加盖“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前退休审批专用章”予以办结。

(3)经审批未予通过的,区(县)社保中心应制作《不予行政审批决定书》,明确告知审批不通过的原因,并加盖“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前退休审批专用章”予以办结,同时对申请人提供的申报材料复印留存。

三、梅州职工办理退休所需材料

提前退休办理所需材料

(1)《城镇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三份)

(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核定表》(三份)

(3)《城镇企业职工退休证》

(4)《城镇职工连续工龄审定表》(反面职工本人签字按手印确认)

(5)《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及工资指数情况单》(第二联职工本人在备注栏签字按手印确认)(每月26日至转月3号到社保中心打印) (6)户口本原件

(7)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记载的出生年月与个人档案不一致的需携带本人档案且出具派出所证明)

(8)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9)在生产岗位的女职工需携带《劳动合同书》

(10)特岗退休需携带特岗审批材料原件即《城镇企业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核表》病退需携带《因病、非因公劳动能力鉴定表》

(11)1995年12月31日前获得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职工,携带《劳动模范荣誉证书》;

(12)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职工需携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资格评审书》及在本单位的《聘书》原件、复印件。(2份企业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填写《企业退休人员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情况表》。

四、梅州退休相关知识文章分享

梅州事业单位工资标准表_梅州事业单位退休工资改革最新消息

梅州企业退休涨工资最新方案和政策,梅州退休涨工资最新消息

梅州市退休人员人社部养老金调整方案

梅州事业单位退休工资标准,梅州事业单位退休工资规定(计算方法)

梅州市退休公务员涨工资政策及公务员级别工资标准表

梅州市退休金上调和企业退休工资标准细则方案

梅州市退休教师工资标准表,梅州市退休教师工资待遇最新规定

梅州市退休养老金调整方案,梅州市养老金发放标准及计算方法

梅州企业退休养老金上调方案,梅州企业退休增资方案

梅州退休涨多少工资,梅州退休工资如何计算

梅州公务员退休工资如何计算,退休工资调整方案(新修订)

梅州男女法定退休年龄多少岁,梅州延迟退休年龄最新规定(修订文件)

梅州退休工资调整,梅州退休工资具体调整方案细则(修订)

梅州市养老金上调调整最新消息,梅州市企业退休养老金调整方案文件

广东梅州市退休工资养老金调整如何计算,梅州市退休工资养老金调整 ;

转载请注明来自中国隆昌新闻门户网,本文标题:《我在深圳办理的社保在梅州能否继续使用》

每一天,每一秒,你所做的决定都会改变你的人生!

发表评论

快捷回复:

评论列表 (暂无评论,77人围观)参与讨论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