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中心医院医保报销比例

周口市中心医院医保报销比例

sclctv 2025-04-20 热点资讯 23 次浏览 0个评论

周口市中心医院医保报销比例:

周口市中心医院医保报销比例

1、门诊费用。一个自然年度内,普通门诊和急诊费用累计超过1800元后,超过部分的报销比例为50%;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比例为70%;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比例为80%。

2、住院费用。起付标准根据医院级别不同而有所差异,其中乡镇卫生院的起付标准为150元,县级二级或相当规模以下医院的起付标准为400元,市级二级或相当规模以下医院的起付标准为500元,市级三级医院的起付标准为1200元。

3、报销比例。不同级别医院的报销比例也有所不同,例如,乡镇卫生院的报销比例为70%至90%,县级二级或相当规模以下医院的报销比例为63%至83%,市级二级或相当规模以下医院的报销比例为55%至75%,市级三级医院的报销比例为53%至72%。

4、特定病种。对于儿童先心病等特定大病,新农合的补助病种定额为70%。

周口住院费用报销的流程:

1、办理人提交报销单据等材料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受理。

2、受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医保中心当日完成审核,结算,支付工作。

3、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审查材料并批准申请,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

综上所述,周口市中心医院的医保报销比例依据患者的参保类型、就医医院等级和年龄等因素而有所不同,患者应根据具体情况了解相应的报销政策和流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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