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个人出租住房应缴纳以下税款:1、房产税:以租金收入4%计算缴纳。2、营业税: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计算缴纳。3、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乘以城建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不同适用7%、5%、1%三档税率)和教育费附加率3%计算缴纳。4、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5、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6、免征印花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法律主观: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 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152号)规定,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依照房屋原价计算 缴纳房产税 。其中,房屋原价应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纳税人未按国家会计制度规定核算并记载的,应按规定予以调整或重新评估。 对于租入新房屋的装修支出,根据公司会计准则和公司所得税法有关精神,如由承租人承担有关装修费用,作为承租公司的“长期待摊费用”,未计入出租方的房屋原值,所发生的装修支出不缴纳房产税。 根据上述规定: 1、房屋改建、扩建支出应该计入房产原值 征收房产税 。 2、新建房屋初次装修费用应计入房产原值征收房产税。 3、租入房屋由承租人承担的装修费用,所发生的装修支出不缴纳房产税。 4、旧房重新装修,涉及国税发173号列明的房屋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的更换,则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都要并入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如果房屋装修过程中不涉及上述列明的房屋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的更换,仅是装饰性的普通装修,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以及会计准则的规定,看是否应该资本化,资本化的并入房产原值征税,不资本化的不征税。
法律客观:《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一)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二)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三)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四)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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