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原参保机构同意的异地就医是可以报销的。
非本地就医时应提前向原参保机构申请异地就医,经社保机构批准后方可异地就医,异地就医报销比例略低于本地就医。未经提前批准的(不含出差等发生的突发急症)不予报销。
如果已经开了转院手续,那么报销时需要回到宁夏报销。报销时需要:
1、住院病志复印件(有的地区只需要“出院小结”)
2、费用总清单
3、住院收据(原件)
4、诊断书
5、身份证、户口本
6、合作医疗证(或医疗卡)
7、转院手续或急诊证明前四项,出院时找大夫要。
其他的,以当地政策为准。具体可以报多少,各地规定不同,可以先咨询一下宁夏参保地的新农合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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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医保在北京看病的报销方式如下:
1、异地就医的门诊和住院报销人员需出示费用的收据和清单,处方底方,明细表,医保手册,疾病诊断证明书。同时要开具一张就诊医院的等级证明,交用人单位(或社保所)汇总,报区、县医保中心审核结算;
2、异地定点医院发生的医疗费可以通过邮寄报销单据、家人代报的办法返回原所在城市报销,报销范围和报销标准等完全按照所在城市的医保待遇执行,报销款可由家人代领或设立专用存折领取。
外地医保在北京报销比例:
1、外地城镇户口上的医疗保险享受的待遇和北京户口的人是一样的,现在使用医保卡,在职职工报销比例是1800元起付,超过1800元的医保现在实时结账,报销70%。剩余部分,若单位上补充医保,能继续报销,若没有,费用就得自己承担。若是外地农村户口,还有一种医保选择,且只需单位缴费,个人不缴费,但是在报销时,只能报销住院费用。
综上所述,已在参保地办理跨省异地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备案的,在本市有住院业务的医保定点医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可以持卡直接结算、实时报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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