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可以贷款。 公积金贷款 是指缴存 住房公积金 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 公积金 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 住房公积金贷款 。即指个人住房公积贷款,是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 退休 职工发放的 房屋抵押 贷款。 贷款的条件是:单位在职职工 签订劳动合同 3年期以上(或连续3年签订1年期 劳动合同 );正常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过法定 退休年龄 ;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 抵押 登记和保险;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 购房合同 或房屋预售合同、 房屋产权证 、 土地使用证 、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 法律依据: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法律客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公积金交半年可以贷款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前提是住房公积金连续缴存时间达到六个月及以上。而已交半年住房公积金的情况自然符合要求,因此可以去申请贷款;
2、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前提是住房公积金连续缴存时间达到十二个月及以上。而在推行此规定的城市申请公积金贷款,才刚交半年住房公积金的情况自然不符合要求,因此也就无法办理贷款。
公积金贷款的流程:
1、初审: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评估: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
3、审核: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4、办理担保手续: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 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 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
5、签订借款合同;
6、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
7、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受托行业可根据需要,代为收集借款人申请,统一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
8、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每笔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审批同意后,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综上所述,公积金金缴存满6个月是否可以马上贷款,需要看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部分地区缴存满6个月就可以申请,但是有些地区则要求缴存满12个月才可以申请。需要注意的是,公积金缴存时间只是公积金贷款的最低要求,除了公积金缴存时间外,还需保证公积金贷款额度足够。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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