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社保转移的办理流程如下:
1、向原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开具职工的参保缴费凭证;
2、由原单位或者员工本人办理社保转移手续;
3、到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续接手续;
4、新单位或员工本人按月足额缴纳社保费。
社保转移的条件:
1、转出地和转入地的社保政策兼容性:转移社保需确保两地社保政策有一定的兼容性,以便顺利转接;
2、个人社保账户状态:个人社保账户应处于正常状态,无欠费或其他异常情况;
3、办理时效要求:社保转移通常需要在离职后一定时间内办理,以免出现断缴情况;
4、材料准备齐全:包括身份证、社保卡、离职证明、新就业单位的接收函等;
5、新旧单位的配合:需要前后两个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配合,完成相关手续。
综上所述,离职后社保转移的办理流程包括向原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参保缴费凭证,由原单位或员工本人办理社保转移手续,到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续接手续,并由新单位或员工本人按月足额缴纳社保费。
法律依据: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第八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按下列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作出书面说明。
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从公司离职办理个人社保需要什么材料:
1、本人身份和本人照片;
2、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放劳动合同书;
3、劳动保障厅行政部门的职业介绍机构出具的求职证明。
离职后个人缴纳社保,只能缴纳养老金和医疗保险这两部分,具体的流程如下:
1、参保人携带本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蓝底彩照2张、个人档案和社会保障卡到户口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2、社保机构审查后,符合条件的,由参保人向社保账户存入金额。
离职后,原单位从其公司账户内做减员处理,然后可以自己按自由职业者的身份自己继续缴纳社会保险,也可以转到新公司账户内,让新公司继续缴纳社会保险。原单位将《个人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养老保险手册》及其《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纳增减人员登记表》一并提交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中心将你的个人账户做减员,即从该公司的社保账户里将你减去。减员后,单位会将你的《养老保险手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减员表》等相关手续交还于你。办理转移手续前必须提供,所需转移到的新地方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详细地址、单位名称、开户行名称、银行帐号等相关手续给以自谋职业者缴费的服务中心,这样他们就能准确地把你的养老保险个人怅户金额及期间利息一并转入到所需地社保中心续接。这样你的保险关系就续接清楚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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