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如果社保在母公司,是没有问题的,子母公司是独立法人关系,不能这样看待。如果是总公司和分公司,可以视为总公司购买,子公司无独立法人人格,行为效力归集于总公司。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为了预防和强制社会多数成员参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安全制度。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1、待遇福利可以一样,也可以不一样,主要看劳动合同约定。同一个企业的员工待遇都有可能不一样。;2、子公司的员工只能与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他可以成为总公司的人,但社保、公积只能在一个地方缴纳,不能重复缴纳,如果总公司也给他发工资的话,需要合并计税,否则就算漏税了。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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