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医保住院怎么报销

深圳医保住院怎么报销

sclctv 2025-04-15 热点资讯 33 次浏览 0个评论

法律主观:

深圳医保住院怎么报销

医疗保险报销流程:1、生病住院:住院三日内,凭医保卡或身份证、户口薄等有效证件到医院医保办公室办理医保联网手续,出院时直接到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办理结算手续。2、发生外伤住院:住院三日内,凭医保卡或身份证、户口薄等有效证件到医院医保办公室办理医保联网手续,经市(区)医疗保险处稽查科调查后,符合医保报销规定的,出院时直接到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办理结算手续;未调查清楚或有异议的,出院后携带病历、发票、结算单、本人建行存折复印件等所有证件去市医疗保险事业处进行调查,然后去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管理科进行报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深圳医保自费后如何报销

2024深圳医保报销比例:

1、职工基本医保一档普通门诊的报销比例在一级以下医疗机构、二级医院、三级医院分别为75%、65%、55%,退休人员及60周岁及以上居民相应提高5%。年度支付限额从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提高至在职人员6%、退休人员7%。

2、职工医保二档和居民医保的普通门诊报销比例同样调整为一级以下医疗机构、二级医院、三级医院分别为75%、65%、55%,年度支付限额提高至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5%。

深圳医保报销流程:

1、准备材料。包括原始收费收据、费用明细清单、门诊病历或住院病历复印件、疾病诊断证明书、职工社会保险证等。

2、提交申请。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提交报销申请,如前往深圳市各街道行政服务大厅医保服务窗口、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或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进行申请等。

3、审核过程。提交的材料将由医保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市社会保险机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报销。

4、报销。审核通过后,申请人需要按照规定前往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报销。

5、特殊情况处理。如市外就医未转诊或登记、急诊情况等,需遵循特定的流程和条件。

综上所述,2024年深圳医保报销比例的调整反映了深圳市医疗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旨在提供更加全面和高效的医疗保障服务,减轻参保人员的医疗负担,确保医保基金的可持续运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一、深圳医保门诊自费后如何报销

凭医院的诊断书或者收费收据,根据你所在地的社保所,规定的时间去报销。一般先交上单据,费用过一段时间退回。

低保人员的医疗报销可以按新农合的规定按比例报销医疗费,是低保户,还可享受到相应的医疗救助,参保人员应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持相关资料出院时可在定点医院结算窗口直接结算,不在定点医院就医或住院的医疗费不予报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二、深圳医保卡门诊报销流程

报销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

2.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3.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

4.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

5.医院电脑打印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生开具处方的付方原件;

6.定点药店:税务商品销售统一发票及电脑打印清单原件;7.如果是代人办理则需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报销流程:带齐以上资料到当地社保中心相关部门申请办理,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就可以即时办理。

申请人办理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时,先扣除本社保年度内划入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金额,再核定应报销金额。

因为每个地方政策不同,可以具体致电社保电话12333咨询一下。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转载请注明来自中国隆昌新闻门户网,本文标题:《深圳医保住院怎么报销》

每一天,每一秒,你所做的决定都会改变你的人生!

发表评论

快捷回复:

评论列表 (暂无评论,33人围观)参与讨论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