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关注的问题越来越广泛,其中 成都 市 公积金 租房提取有什么条件也是人们着重关注的问题,为了帮助大家解决这方面的问题, 小编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帮助。 一、成都公积金租房的提取条件 职工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 住房公积金 : 1、在工作所在地和住房公积金缴存地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 2、未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或偿还住房 贷款 本息。 3、承租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商品住房、廉租住房或政府认定的保障性租赁住房。 二、所需资料 身份证 明材料 1、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提取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3、需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提交配偶身份证原件、配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结婚证 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文件原件。 业务办理材料 1、承租商品住房,提供 地税 部门开具的税收通用完税证原件, 房屋租赁 登记备案凭证复印件一份,承租商品住房所有权证复印件一份。承租商品住房暂时未办理房屋产权的,提供 购房合同 或 商品房买卖 合同摘要复印件一份。 2、承租廉租住房或政府认定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应提供配租协议或由相关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出具的房租专用 收据 原件。 3、经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或承租公有住房租赁协议原件。 特别提示: 1、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提取申请人需提供所在单位签章的《成都 住房公积金提取 证明》一式两份和本人储蓄账户。 2、职工承租单位提供住房,由单位提供相关材料办理。 3、托管职工需出具《成都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原件。 三、申请时间 1、职工应在房屋租赁合同生效至房屋租赁 合同终止 后6个月内,办理提取申请。 2、职工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只能申请办理一次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两次业务办理时间应间隔12个月。 四、办理方式 1、职工个人办理租房提取业务,采取职工本人或配偶到中心各服务大厅办理。 2、单位为职工集体租赁住房,采取单位预约集体件形式办理。 以上就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相关方面的知识,然而书面知识是理论知识,在实践中对于成都市公积金租房提取有什么条件还是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大家对此还有疑问的,可以到相关机构部门进行进一步的咨询和了解。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到进行 法律咨询 ,祝您生活愉快!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绝大多数上班族都有五险一金,其中公积金不仅可以用于申请房贷,而且还可以提取出来支付房贷本息,不同地区的规定不同,以成都市为例,大家要准备以下申请资料,具体详情可以咨询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 1、提取职工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及外籍职工,应提供的身份证件为《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证件到期视为无效证件。 2、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住房贷(借)款合同。 3、银行打印的3个月已还贷明细,或有3个月已还款明细记录的还款存折。 4、部分或全部提前偿还住房贷款的,还应提供贷款发放银行出具的当期部分或全部已还款清偿凭证。 5、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应提供本人I类银行储蓄账户。 6、提取职工已婚的,应提供结婚证或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中无配偶身份证信息的,还应提供职工配偶身份证)。 7、《成都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1份。 8、已托管职工需出具《成都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2012年12月31日后新增托管户职工不再提供)。 9、职工或配偶户籍地或工作地证明。(房屋地址在成都行政区域内的无需提供,以成都无房省内购房情形提取公积金的无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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