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经济适用房楼盘

石家庄经济适用房楼盘

sclctv 2025-04-19 生活百科 76 次浏览 0个评论

石家庄经济适用房楼盘

石家庄经济适用房楼盘

1、石家庄经济适用房的楼盘有很多,包括富丽花园、红星花园、安康花园、水云间、安苑小区等等。

2、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可以按照市场价格进行交易,但是需要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按市场价出售经济适用房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

3、石家庄政策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进行出售,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收购,以原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出售方需要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

各位高手,2010年石家庄公积金贷款政策?

法律分析:一、廉租房的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二、廉租房的申请流程:

1、提出申请,申请城市廉租住房保障的低收入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2、政府初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及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查,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家庭收入情况和住房情况。公示无异议后,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区、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3、审核。区、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对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法律依据:建设部颁布的《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第十七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二)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三)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四)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五)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诉。

一、贷款对象

在本市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房管局或所在单位出售的公有住房、允许上市交易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本单位集资建房的职工。

二、贷款条件

1.具有石家庄市常驻户口;

2.有稳定的职业收入,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3.建立住房公积金二年以上,并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4.购买住房的,须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或协议;集资建房的,须有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

5.具有所购、建房屋全部价款30%以上的自有资金;

6.借款人同意用购建的自有房产抵押或管理中心认定的实物国库券、银行定期存单进行质压,以房屋作低押的要购买房屋保险。

三、贷款须提供的书面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合法居留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2.借款人及其配偶(未婚者只限本人)所在单位提供的收入情况证明;

3.购买住房的,提交购房合同或协议;建房的提交规划、土地等有关部门的许可证、批文,工程预算书原件和复印件;

4.抵押物或质押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享有处分权人出具的同意抵押或质押证明;

5.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情况证明;

6.借款申请审批表。

转载请注明来自中国隆昌新闻门户网,本文标题:《石家庄经济适用房楼盘》

每一天,每一秒,你所做的决定都会改变你的人生!

发表评论

快捷回复:

评论列表 (暂无评论,76人围观)参与讨论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