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完了之后里面的余额可以提出来。
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后,职工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提取账户内的剩余公积金余额。具体情况如下:
1、职工在购房时未提取公积金,可在公积金贷款办理满一年后,携带购房合同等相关资料申请提取,但不能提取全部余额;
2、职工需用公积金提前还清贷款,可在还款前提取一次公积金,提取额度不得超过还款金额。提取时,需通过单位出具的提取证明申请,并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公积金的使用规定:
1、公积金账户设立:职工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公积金后,由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其设立个人公积金账户;
2、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及单位按照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比例缴存公积金,比例一般不超过12%;
3、公积金提取条件:职工在购房、租房、装修、结婚、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等情况下,可申请提取公积金;
4、公积金转移接续:职工跨地区就业时,其公积金账户可进行转移接续,保障职工权益;
5、公积金贷款:职工可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房,贷款利率低于商业贷款利率;
6、公积金结息:公积金账户每年按规定利率计息,增加职工公积金积累。
综上所述,职工在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后,可以在满足特定条件如贷款办理满一年、提供购房合同等资料或需用公积金提前还款的情况下,申请提取账户内的剩余公积金余额,但提取额度有限制,不能提取全部余额,且需单位出具提取证明并通过银行办理。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中:(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法律分析:
子女未结婚之前购房,可以申请提取使用父母的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以家庭为单位,家庭是指包括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
据了解,子女在以下三种情况下才能够提取父母的公积金:
1、购房者未使用住房贷款的情况。
2、购房者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中的一人及其配偶、双方父母可以就支付的首付款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
3、购房者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的父母、借款人配偶的父母可申请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
根据规定,成年子女单独买房,不能使用父母的公积金,但如果是与父母联名买房,则可以提取父母的公积金作首付款,如果一起联名借贷,还可以提取父母的公积金用于还贷。但如果不联名申请贷款只联名买房,则只能提取父母的公积金用于首付款,不能提取来偿还月供款。
需要注意的是,父母和子女联名买房的,提取公积金额度按产权约定的比例来核定,如果没有约定产权比例,则默认为平均分配提取额度。例如一套房子,如果约定父母占60%,则父母可提取公积金的额度为房子首付款的60%,子女支付另外的40%,月还贷提取亦然,如果没有约定,则父母和子女各提取一半。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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