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社保可以转成职工社保吗

城乡居民社保可以转成职工社保吗

sclctv 2025-04-20 生活百科 72 次浏览 0个评论

城乡居民社保不可以转为职工社保

城乡居民社保可以转成职工社保吗

大多数地区,居民医保是无法转成职工医保的。只有非常少数地方,可依据当地的标准,将居民医保缴费年限转为职工医保缴费年限。

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社保不允许重复参保。如果说之前参加的是城乡居民社保,但是由于某种原因又参加了工作,那么所在的工作单位一定会承担相应的社保交费,那么通过工作单位来交纳的社保待遇就是属于职工社保的范畴,所以这样一来的话,那么之前曾经参加的居民社保,很明显就是一个重复的缴费,那么也就没有任何的实际意义了。所以只能够将居民社保的缴费退还出来,当然曾经参加过的居民社保交费完全是可以正常退还的,因为毕竟参加了职工社保,所以说就没有必要参加居民社保了,即便是两种社保你都参加,那么最终的结果只能够享受到一份养老金的待遇,所以说是没有任何的实际意义和必要的。

居民养老保险是可以转成职工养老保险的,但是只有居民养老保险账户上的金额可以与职工养老保险合并计算,之前缴纳的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不能合并。居民社保的待遇相对职工社保要低很多,如果想要享受和职工一样的医疗和养老待遇,可以选择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和职工医保,但是单位和个人两部分的费用,都需要自己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法律主观:

根据 城乡养老保险 制度衔接暂行办法,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转入城镇 职工养老保险 的参保人员需要向城镇职工 养老保险待遇 领取地的社保机构提出转入申请,调谐申请表,并出示社保卡或身份证等材料。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程序: 一、提出申请 参保人员向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提出转入申请,填写《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出示社会保障卡或 居民身份证 并提交复印件。 参保人员户籍地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为不同统筹地区的,可就近向户籍地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社保机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出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并提交复印件。户籍地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社保机构应及时将相关材料传送给其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 二、受理审核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受理并审核《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对符合制度衔接办法规定条件的,应在15个工作日内,向参保人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机构发出《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联系函》(以下简称《联系函》)。不符合制度衔接办法规定条件的,应向参保人员作出说明。 三、城乡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机构办理终止手续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机构在收到《联系函》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以下手续: 1、核对参保人员有关信息并生成《城乡居民 基本养老保险 信息表》,传送给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 2、办理基金划转手续; 3、终止参保人员在本地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 四、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办理转移手续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在收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以下手续: 1、核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信息表》及转移基金额; 2、录入参保人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相关信息; 3、确定重复缴费时段及金额,按规定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复缴费时段相应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含社会资助,下同)予以清退; 4、合并记录参保人员个人账户; 5、将办结情况告知参保人员。

法律客观:

《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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