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的房产证可以加上父母的名字吗

夫妻的房产证可以加上父母的名字吗

sclctv 2025-04-04 生活百科 86 次浏览 0个评论

法律主观

夫妻的房产证可以加上父母的名字吗

房产证上可以加父母的名字吗 在房产证上是可以加父母名字的。在房产证上加上别人的名字,从法律上来说实际上是增加了这个房子的共有权人。从 法律法规 的规定上来看,增加房子的共有权人一共有三种方式,分别是析产登记、买卖房屋或是房地产赠与。而房产证上加父母名字有房屋赠与与买卖两种方法。

析产登记

析产登记是用于夫妻之间的增加房子共有权人的一种方式,上述的三种方式中,只有这一种是可以适用于夫妻配偶的增加房屋的共有权人的方式。办理流程是在 公证 部门办理了析产公证手续之后,到财税部门办理的手续叫做完税(或免税)手续,之后就是到房管局的测绘部门获得出具的测绘附图。

最后,就是携带房地产登记申请书、之前开具的完税(或免税)证明、夫妻析产协议书、测绘部门的测绘附图以及房产证、 身份证等资料,到房管局的相关部门进行析产登记。

买卖房屋

假设房屋产权人刘某某想在自己的房产证上加父母名字,那么他可以选择将房屋的部分产权卖给其父母。刘某某和其父母可以持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房地产 买卖合同 、房地产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附图、原房地产权证书、身份证明等资料,到市国土房管局交易登记部门申请房地产权转移登记,增加刘某某的父母为房屋共有人。如资料齐全,市国土房管局可以在10~15个工作日内核发房地产权证。

最后向您介绍赠与的方法。在房产证上加父母名字可以把房屋的部分产权赠与给父母即可。首先,在公证部门办理房屋的赠与公证,在财税部门办理完税(或免税)手续,测绘附图、身份证、公证书、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完税(或免税)证明、房产证、赠与公证书、身份证明,到房管局申请赠与,这样就可以添加父母作为房屋的共有人了。

法律客观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 继承 、接受遗赠取得 不动产权 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当事人可以在当事人父亲的房产证上加当事人的名字,前提是当事人的父亲和母亲双方同意。

法律分析

如果当事人父亲同意了,可以在父亲的房产证上面加上当事人的名字。但是需要父母两人,一起持有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契税证和土地证,带着孩子一起到房管,把住房买卖,或是赠与过户给子女一部分,使得子女成为住房共有人,就可以办理新房产证,上面是父母和子女姓名。如果孩子未成年,需要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和户口本,有父母代替签字办理,办理前提,住房贷款还清,无抵押,有房产证,契税证和土地证。建议不要选择赠与,因为赠与的话到时候在当事人出售的时候会按照你出售价征收当事人20%的个人所得税。选择买卖最好,去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填写3份买卖合同(同样的三份),价格按当地交税最低评估价写(这个评估价税务局对每个小区有自己的标准,可以去咨询家附近的中介公司),然后去税务局申报交税,(税费在缴纳标准很多,根据自己的房子需要缴纳什么税,税务局会告知)然后拿做完税证明就可以去过户了, 带上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婚姻证明、就可以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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