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合肥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sclctv 2025-04-22 生活百科 47 次浏览 0个评论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合肥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1、失业前单位和个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不是因为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即不是因为自己原因主动辞职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且登记申请领取手续的,且有就业要求。满足以上三点就可以申请领取失业金。领取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的90%。

合肥失业保险金标准是什么

失业人员应当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依据其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时间计算。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每满1年,享受3个月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在享受12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基础上,自第5年开始计算,每满1年,增加2个月失业保险金,合并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的,在享受18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基础上,自第10年开始计算,每满1年,增加1个月失业保险金,合并期限最长为24个月。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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