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工伤保险人员增减明细表

参加工伤保险人员增减明细表

sclctv 2025-04-10 生活百科 78 次浏览 0个评论

缴纳工伤保险费只有收据,没有保函。

参加工伤保险人员增减明细表

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依据国家法律建立,属于强制性保险。工伤保险待遇是按照法规的规定执行,不是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依法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登记,完成缴费人员和基数的申报,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之后,按核定的数额缴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只是出具发票,没有保函。

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工伤保险参保缴费指南》

一、申报次月缴费

用人单位携带填写好的《兴化市参保单位社会保险人员增减明细表》(以下简称《增减表》),到所在地劳动保障服务所备案。若用人单位首次参加社会保险,还须携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保险登记表》、银行开户情况等材料。劳服所或用人单位于每月25日前,将已备案的相关材料报送到市人社局征缴中心,办理参保手续。从申报次月起缴纳工伤保险费,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二、申报当月缴费

用人单位携带填写好的《增减表》等材料,到所在地劳动保障服务所备案,并及时将已备案的相关材料(《增减表》“变更时间”栏须填写申报当月时间)报送到市人社局征缴中心,办理参保手续。

用人单位、市人社局征缴中心工作人员须在《增减表》上共同签字确认,确认内容为用人单位到市人社局征缴中心报送《增减表》的时间。在此时间后发生的工伤,用人单位在补缴当月工伤保险费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2014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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