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打算购房的人在第一次购房的时候都不知道商品房过户流程是什么,需要什么手续,而且还对商品房过户流程所有知识都不怎么清楚,今天就由小编给大家说说商品房过户流程是什么,商品房过户所需要的费用。让大家在买房的时候没有那么麻烦。
商品房过户流程分为继承过户流程和转让过户流程,商品房过户流程以及二手房过户流程,以下由法律经验编辑为您整理介绍商品房过户的流程。
一、如果卖方的房屋所有权证办理完毕也没有设定抵押,买方不需要通过贷款的方式支付房款,则卖方持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明、共有人同意所出售的声明、买方持身份证明,买卖双方的房屋买卖合同及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表共同到交易窗口办理过户申请,工作人员核验身份后要求在相关过户文件上签字,然后出具交纳税费的凭证,双方交完相关税费后则交易中心向买方出具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一般在若干个工作日后买方即可领取新的房屋所有权证,有些区县对某些类过户当天即可取证。(某些区县的交易过程有些不同,交易时不交税,是在领取房屋所有权证时再交纳税费,然后才发证)。
二、如买方通过贷款方式支付房款,则与买卖双方的过户无关,交易中心不审查双方房款的支付及流向,但银行以房屋所有权证完全完成变更登记为准作为向买方放款的依据。在办理二手商品房交易时,房屋交易主管部门将其称为“存量私房买卖”,交易主管部门收缴的证件有:
1、房屋所有权证原件;2、房屋买卖合同;?3、卖方身份证复印件(核验原件);?4、买方身份证明(核验原件)。买方是本市个人留存身份证复印件,外地户口留存身份证复印件、暂住证或工作寄住证复印件,军人留存军官证复印件,外国人留存护照复印件及北京市涉外安全项目审查办公室出具的准予购房证明;?5、房屋所有权证附件(平面图、登记表不复印原产权人)复印件。
三、如卖方的房屋未还清银行贷款,房屋所有权证处在抵押状态,则买卖双方必须通过第三方垫资的方式,先将卖方的房屋所有权证解除抵押,然后再办理过户手续。
商品房过户费用:
1、交易手续服务费:住宅6元/平方米(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房减半收取:3元/平方米);非住宅10元/平方米。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2、登记费:普通二手房住宅类为80元/套,买方承担。?3、土地收益金(代收):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房买卖过户时收取,按房屋正常成交价的2%计征。卖方承担。?4、核档费:50元/宗。?5、契税:税率为3%,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征;个人购买的自用普通住宅(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容积率1.2以上、交易价格4290元/平方米)契税税率减半,按1.5%征收;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二手房的对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买方承担。?6、印花税:税率1‰,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征,交易双方各承担一半。
以上差不多就是商品房过户流程中正常的程序了,如果大家觉得实在记不了那么多,关于商品房过户流程需要什么手续小编给大家说一个最简单的方法,那就是带上应该带的证件,其余的到时候可以问相关的人士。这样比较的方便。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06-19,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买新房,就上搜狐焦点网
1、电表过户
(1)携带双方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并携带房产证,到当地供电营业厅办理过户手续。
(2)若原房主已办理过电费代扣存折手续的,其本人应到当地供电营业厅开具销户通知单,再前往原开户点办理电费代扣存折销户手续后,才能到当地供电营业厅办理过户手续。
(3)如果原房主在外地,须有原房主的书面申请和身份证复印件。如果双方无法到场,找人代办的话,还需要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2、水表过户
(1)携带双方身份证、上月水费通知单、房产证复印件。如原用户是存折交费户,需带好存折。
(2)到当地自来水营业厅处理,之前水表余额需清零。
扩展资料:
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
房产过户有几种不同的情形,有继承的房产过户、赠与的房产过户、二手房过户等。
房产过户准备资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卖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正局公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
买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及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去市民政局开单身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应提交公证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
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百度百科:房产过户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