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开荒土地的政策是什么

国家对开荒土地的政策是什么

sclctv 2025-04-10 生活百科 79 次浏览 0个评论

一、开荒前需要明确荒地的所属:如果是国有荒山、荒地、荒滩,可以进行开荒并用于农业,但不能用于建房;如果是归村集体的荒地,需要和村集体进行协商之后才可开垦使用。对于“四荒地”(指的是荒山、荒沟、荒丘以及荒滩),国家是鼓励开荒的,如果村集体内没有人开发,也可承包给集体以外的人。二、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条开垦未利用的土地,必须经过科学论证和评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可开垦的区域内,经依法批准后进行。禁止毁坏森林、草原开垦耕地,禁止围湖造田和侵占江河滩地。第四十一条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

国家对开荒土地的政策是什么

■经协议或者拍卖依法有偿取得未确定使用权的集体所有的荒山、荒地、荒滩使用权进行农业开发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市、县土地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市、县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开垦区内,开发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由开发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市、县土地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下列规定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一)一次性开发20公顷以下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二)一次性开发20公顷以上40公顷以下的,由地区行政公署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批准;(三)一次性开发40公顷以上600公顷以下的,由省人民政府批准。开发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集休所有的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根据规定,一般来说办证就是找当地国土资源部门,相关的开发就是找当地政府的对口主管部门,如林业、农业部门等。希望以上回答能帮助你。追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八条的理解,律师请进 悬赏分:0 - 解决时间:2009-2-6 17:07 第三十八条 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的前提下,开发未利用的土地;适宜开发为农用地的,应当优先开发成农用地。 国家依法保护开发者的合法权益。现我们在自己村里开垦荒地,能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开垦的荒地《土地使用权》是不是我们的?谢谢大家的帮忙。 提问者: wenyichuan168 - 经理 四级 最佳答案 涉及四荒用地,查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开发农村“四荒”资源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治理开发农村“四荒”资源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的规定。(这个破文件是96年的)这个可信度有多少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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