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十级工伤赔偿多少钱

浙江宁波十级工伤赔偿多少钱

sclctv 2025-04-27 生活百科 55 次浏览 0个评论

法律分析:赔偿医药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停工留薪工资外,七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以后还有各两个月全省职工平均工资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大概七万左右,与本人工资有关

浙江宁波十级工伤赔偿多少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我们在工作中可能会不小心发生什么意外的,如果我们在工作中发生了什么意外的话,并且我们还是 工伤 的话,那么我们的 工伤保险 待遇是什么那,我整理了一些宁波市工伤保险待遇的内容,我们下面来看看宁波市工伤保险待遇是什么?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项目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至四级 伤残津贴 、五至十级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生活 护理费 、 医疗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以及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 、丧葬补助金 用人单位支付项目 五至 六级伤残 津贴、五至十级一次性 伤残 就业补助金、 停工留薪期 内的 工资福利 及陪护费 关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补充说明。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 的,补足差额;保留 劳动关系 ,退出工作岗位。工伤职工达到 退休年龄 并办理 退休 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 养老保险 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补足差额。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 医疗保险 费。 2、本人 工资 ,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 职业病 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伤残津贴 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 社会保险 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五级支付30个月,六级支付25个月,七级支付10个月,八级支付7个月,九级支付4个月,十级支付2个月。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已经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按照每周年递减20%的标准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工伤职工到达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伤残就业补助金,五级支付30个月,六级支付25个月,七级支付10个月,八级支付7个月,九级支付4个月,十级支付2个月。 2、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已经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按照每周年递减20%的标准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职工到达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伤残就业补助金。 我们看了上面的这些内容也应该知道了 宁波市工伤保险待遇 是什么了,我们平常在工作中也应该的注意安全,毕竟安全是重要的,我们如果因为工作受伤的话,如果我们公司没有给我们赔偿的话,我们就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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